《论语解悟》八佾 第二十一、二十二章
[原文]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译文]
哀公问宰我关于社的事情。宰我回答:夏后氏用松为社,殷人用柏为社,周人用栗为社,意思是使民众战栗、害怕。先生听说后说:已经完成的事情就不必再说了,已经执行的事情就不必再劝谏了,已经过去的事情就不必再追究了。
社:古时候建国以后,必定立社,用来祭祀地神(如同现在风俗中的土地神)。哀公问社主用什么木,这里的社主用木形式有两种解说,一说社主是木制的牌位;一说直接用树作社主,此树为社神所依。前说似更合适可信些。
宰我:也称宰予,字子我,夫子弟子,位列十哲“言语”科。
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三代用木不同,因为三代的都城不同,地域有差别,适宜生长的树木也不同,所以用木也有差别。夏居河东,适宜长松;殷居亳地,适宜长柏;周居丰镐,适宜长栗。
曰使民战栗:让民众害怕敬畏的意思。本句回答的用意解说较多,一说认为是宰我想劝哀公用严政,所以用此暗示;一说认为古代杀人常在社,当时三家专权,哀公想讨伐,所以借问社来暗示,宰我的回答,也是隐表赞成;一说认为哀公四年,亳社(即殷社)有灾,哀公因灾而问,当时夫子在外,故下文有子闻之。今将众说摘录于此,供大家参考。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成事,已成之事,所以不必再说;遂事,事虽未成,但势不能改,即已行之事,所以不必再谏;过去的事情就不必再追究了。结合上一句,这一句的用意也有两种解说,一说,确有使民战栗的事,所以夫子叹而责备宰我,应当往事不咎;一说没有使民战栗的事,宰我妄对,开启国君杀伐之心,但话已出口,不可挽回,所以夫子叹而责之,使他往后能谨言慎行,不可再以妄对。后说近似,今从后说。
[愚悟]
本章因为有些史实无法考证,具体用意异解较多,对于一些猜想存疑,不妄解,此处解说多为直解。不过,夫子责备宰我妄对是很明确的,不存在异议。谨言慎行是夫子一贯的主张,从这里也可见一斑。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或许有人会说,做事发现有错怎么可以不改呢?事情做的不好怎么能不追究责任呢?其实,夫子在这里责备宰我妄对,但此时言已出口,事已至此,无法挽回,所以以不责之责,责之,实际上有深责之意。它的使用有一定的特定性,这一点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切不可千篇一律,否则就会乱套。对于一般的事情而言,如果势不能改、劝谏也改变不了的,结果良好,当然最好;结果如果有问题,那么想办法应对才是关键。至于办事追不追究责任,当然是要追究的,只是追究的时机很重要,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把事情处理好,然后再来总结,进行合理的奖罚,之后,就可以既往不咎了,这样就是对事不对人。当然,如果碰到类似于宰我这样的事件,既往不咎也未尝不失为一种高明的处理方式。
[原文]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
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
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仲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译文]
先生说:管仲的器量真小啊!
有人问:管仲是不是很节俭?先生回答:管仲收取了大量的市租,手下官员从不兼差,如何谈得上节俭啊!
那么管仲是不是懂得礼节呢?先生回答:国君在大门外立了个屏,管仲也在门外立了个屏,国君会见别的国君时,堂上有安放酒杯的设施,管仲也有这个设施,管仲如果懂礼,还有谁不懂礼呢?
管仲:名夷吾,字仲,史称管子,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帮助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
器小:器量,器的容量有大小,人心也是如此,识深则量大,识浅则量小。
三归:有多种解说。一说女嫁曰归,古礼诸候取三个不同姓的女子,管仲也娶了三个不同姓的女子;一说三处家庭;一说三归是个台府的名称,主要用于收藏财货;一说采邑的地方;一说市租。朱子认为三归是台府的名称,杨伯峻先生认为是市租。个人认为三归是指管仲富有,而管仲的富有是桓公赏赐的,这里暂先采用杨伯峻先生的说法。大家也可以自行理解体会。
官事不摄:摄,兼职的意思,家臣多一人兼数事,管仲却不是这样,说明他不俭。
树塞门:树,立义;塞门,用来隔开门内门外视线的一种东西,形式和作用类同今天的照壁、屏风。
好:友好的意思,这里解为友好的会面。
反坫:音dian,用来放置器物的设施,用土筑成,形似土堆,筑于两楹之间(厅堂前部东西两个柱子的中间)。古礼,两君相会,有敬喝酒的礼仪,喝完之后,将酒杯放在坫上,叫做反坫。
而:假设连词,假如的意思。
[愚悟]
管仲,九合诸候,一匡天下,尊王攘夷,帮助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功绩显著。大概当时人多有推崇,可是,夫子对管仲却有不一样的评价,认为他的器量太小。当然,从《论语》的其它篇章来看,夫子对管仲的评价还是非常高的。但是如果同周公相比,无论功业还是器量,都存在一定差距。当管仲死,桓公薨,天下不再以齐国为盟主,所以夫子称赞管仲的功业而嫌其器量太小。有人不明白他的意思,疑其节俭,所以夫子斥其奢侈,以明其不节俭;当又有人以为管仲官事不摄,可能面面俱到,疑其知礼时,又斥其僭礼,以明其不知礼。
程子说:奢而犯礼,其器小可知,盖器大,则自知礼而无此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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