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里杨绛颠覆我的择偶观
以前以为错误的择偶观也就是拜金主义和外貌协会了。
拜金主义和外貌协会名气最大的两种择偶观了,历史悠久、声名远扬。古今中外,多少大文豪用经典之作生动地刻画过这两种择偶观。
几千年来,这两种择偶观被人们从未停歇地批判,却丝毫未动摇过其影响力。而且,大有愈演愈烈,风靡全球,席卷全人类之势。
毕竟现在是经济社会,没钱总是觉得被人家看低,“人穷志短”嘛。温饱是人的最基本需求,著名的马斯洛理论早就归纳好了,更何况现在贫富差距那么大,谁还愿意生活在底层,谁都想锦衣玉食,特别是不用自己亲自费什么功夫,吃穿住行都有人伺候,还能对别人吆五喝六的,既有物质的享受更有精神方面阶级高人一等似的享受。
外貌协会更不必说了。在今天的看脸时代,外貌更是尤为重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己都想让自己更好看,更何况要找个要对着脸看要看一辈子都不厌的人了。为了自己的爱美之心,为了下一代遗传基因的保障,即使是为了亲戚朋友面前有面子,也得找个颜值高的,就是找工作,人家用人单位还得挑身材顺溜的,长相可人的呢。
社会财富越丰富,贫富差距越大,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就是以最低代价取得最大收益,用军事战略说就是以小博大,从心理学上讲就是不劳而获。
所以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委身富商的怀抱。看看娱乐圈的美女们,老大嫁作商人妇,可以继续安享红得发紫时的高等待遇,否则干什么行当在人气已过还能想以前一样得来这一切呢?
管他有多少个前任,管他现在还有多少个绯闻,管他年龄几何,反正嫁了他,他的钱就归我花了!哈哈哈
于是哪个富商娶了美女明星谁谁谁,于是有了奥运冠军嫁给身家几亿的富商,于是身高不到1米6的也非身高没有1米8的不嫁!
其实,被臭了几千年的拜金主义和外貌协会,都是人之天性呢,既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也符合人类审美价值观的发展—高颜值就该有高价值。
土豪配美女,那是绝配,各取所需;冠军嫁富甲,更是梦幻组合,名利双丰收
所以真爱才更可贵,觅得真爱更显难得
我家一直告诫我:找对象不看长相,也不要看家底多少,重要的是人品。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我自己内心的向往也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还是要谈得来,处的到一起最重要。
我这等平凡女子,老天既没给我高挑的身材也没给我如雪的肌肤,自己也没培养出来会笑的眼睛,不敢奢望童话世界里的王子对灰姑娘一心一意的专一,也不愿意承受现实中因为财富差距带来的阶级落差感。
只期望芸芸众生中,能有个人,作为灵魂伴侣能陪我赏月看花,背靠着品茗读书,一起哭一起笑;搭伙过日子,又上能安灯泡,下能掏马桶,有份自己独特的人间烟火的温馨。
在这个追名追利的年代里,这个人能闲时陪我去个图书馆,雅兴来时也能一起做些“无用”的事儿就够了。最好还能有点儿书香气质。
关于书香气质,在麦家的《解密》里有很好的释义: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不爱财拜金,不痴迷皇家生活,对祖业的兴衰、家道的起落有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意思。书香气质就是—不拜金!这就是读书的好处呢。不那么俗!
日子虽然没有轰轰烈烈,,但相守在一起时也是浓情蜜意,恩恩爱爱携手一辈子。
读了《我们仨》,看杨绛一个人思念我们仨的往事,才明白我的择偶观也没摆正。
杨绛和钱钟书他们那一代的人是真正的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大学问家。他俩不像梁思成林徽因两口子,他们只是两个人在一起,有点与世隔绝。
他俩留学在外的日子时最快活的时光。他们把饭后饭后散步当作“探险”。其实只是挑个不认识的地方溜达溜达。可是他们却总有新发现。一路上慢悠悠地看着人来人往,猜测着他们的身份,还对照书上读到的人物。
用现在流行的词语讲,这也是每天的小确幸呢。看了他们的生活,我也不再为自己哪儿都没去旅行过而自卑了。
一开始他们也像现在的年轻人一样,不会做饭呢。毕竟他俩都是富家子弟,相当于现在的富二代,不过都是书香门第,所以让人关注的焦点不是挥霍无度。他俩到了国外也得依靠自己,自力更生了,慢慢学。用杨绛的话讲,那是“我们不断地发明,不断地实验,我们由原始人的烹调渐渐开化,走入文明阶段”。他们把做饭当玩儿,也很开心呢,而不是觉得日子苦,却是以苦作乐。
他俩还跟外国同学学会了泡茶,下午茶。“先把茶壶温过,每人用满满一茶匙茶叶:你一匙,我一匙,他一匙,也给茶壶一满匙。四人喝茶用五匙茶叶,三人用四匙。开水可一次次加,茶总够浓。”每天都有这样的下午茶,这种小资的生活情调有谁会不羡慕啊。
他俩也吵架,只是因为一个法文的读音,他俩谁也不服谁,都尽力用语言去损对方,说了好多伤害感情的话。吵过他们也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所以日后的日子便不再有任性,“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但此后几年来,我们并没有各持异议。遇事两人一商量,就决定了,也不是全依他,也不是全依我。我们没有争吵的必要”。难怪成了模范夫妻。
像钱钟书这样,五官端正,气质儒雅、脾气温和、感情专一,书香味浓,家底也殷实的暖男真是理想的生活伴侣啊。
可是读完才发现,高富帅又会做饭还专一的暖男只有偶像剧里才会有!
钱钟书自称“拙手笨脚”。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初到留学之地,就磕掉了门牙,在杨绛生产住院期间,他又一会儿打翻了墨水瓶,把东家的台布染了,一会儿又把台灯砸了,都是杨绛回去收拾的残局。此后一生都是杨绛在生活上照顾钱钟书。安灯泡、掏马桶,更是不要指望钱钟书这个老公了。
此外,钱钟书也不符合现在的成功人士的标准。书香味儿倒是够浓,可是在乱世之秋混不上饭碗啊。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啊。解放前在上海沦陷区的日子,“钟书的二弟、三弟已先后离开上海,钟书留在上海没个可以维持生活的职业,还得依仗几个拜门学生的束脩,他显然最没出息。”还是杨绛在外面代课、写剧本,维持生活。那时杨绛写的剧本正红,别人介绍钱钟书都是“杨绛的丈夫”。
钱钟书虽然拙手笨脚,又不会混社会,但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书呆子。不过也是一点没有大学者、教授的范儿。用杨绛的话,那叫痴。用现在的语言就是“神经病”,其实就是“二”。最典型的事例就是他家养个猫,跟邻居林徽因家的猫是情敌,两个情敌互掐是不可避免的了。每次他家猫跟情敌打架时,钱钟书却总是那个竹竿给他家猫助威去,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里,即使是睡着正香也赶紧爬起来,不能耽误了给猫加油。杨绛还怕为此伤了邻居间的和气呢。估计这么“二”的事也就是钱钟书能做得出来。
钱钟书这么痴,不会走上层路线,还拙手笨脚,处处离不开杨绛,可是杨绛眼里钱钟书的这些足以让现在女性挑剔的地方都成了优点。在杨绛眼里,钱钟书是那么聪明又博学,记忆力好,还有智慧。
所以她只记得:“钟书与世无争,还不免遭人忌恨,我很忧虑。钟书安慰我说:“不要愁,他也未必能随心。”钟书的话没错。这句话,为我增添了几分智慧。”
所以她只记得:钱钟书因不愿辜负父亲的意愿,到外地就职。回来后即使沦陷区生活艰苦,钱钟书还遭人误解,但他“却觉得一家人同甘共苦,胜于别离。”他发愿说:“从今以后,咱们只有死别,不再生离。”
所以她只记得:钱钟书给她做了一生的早餐。在国外留学期间,“我入睡晚,早上还不肯醒。他一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像一只稍大的饭盘,带短脚)把早餐直端到我的床前。我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此后,“我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钟书有病的时候,这一顿早饭总是钟书做给我吃”。
在《我们仨》的字里行间,杨绛对自己的老公全都是欣赏。杨绛的心里钱钟书的才华比自己高,“我不过写几个剧本,哪个能和《围城》比?”所以她甘当钱钟书的灶下俾。是出了《围城》,又拍了电视剧,让钱钟书大红大紫,名气超过了杨绛。可是没有钱钟书,杨绛依然是杨绛,依然是优秀的新女性。杨绛,也是钱钟书的绛珠仙子。
灵魂伴侣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不是雪中送炭,又是雪中送炭;不是锦上添花,又是锦上添花;平平淡淡又甜甜蜜蜜。
所以杨绛说:我们的爱情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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