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筑梦

2016-11-19  本文已影响13人  赖秋恺的吸引力法则大宝库

我的文章宝宝,今天满百日了,100天咋过的这么快呀?

很多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妺对我们家宝贝很照顾,天天都来看望他,或转载到自己的空间(朋友圈),也有人经常给他零花钱,我这个当爹的趁着百日宴,就在此一并谢谢各位了。

回顾第一篇文章,当时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靠谱、有毅力的人,也想挑战一下自己的能耐,所以下定决心每天写文章。

写了两个月之后,我已经不想、也不必跟任何人证明什么了。

因为相信我的人,我不写文章他也会力挺到底;不相信我的人,既使我写到死他也觉得事不关己。

你问我写出兴趣了吗?是有那么点感觉,不过还没有到狂热的程度。

但我每天都很期待写完文章的那一个美好的瞬间,真的很有成就感。

写文章是输出模式,必须输入大量的“资料”才有办法输出少量的“资讯”,所以我已经养成习惯,只要是清醒的时间,无论我正在做什么,都会直觉想说这个能不能变成文章的内容;或是直接看书、看电影来收集写作的素材。

所以我对“分享,就是最好的学习”这句话一直很推崇,也经常在群里跟朋友们共勉。因为你要将脑袋瓜里的东西分享出来之前,无论你是用说的还是用写的,自己都必须先汇整归纳一下才行。在这梳理的过程,就是再一次的学习与复习。

自己明白是一回事,要讲到让别人也能够明白,那完全是另外一个层次。

不要认为自己懂了就停下脚步,试着去分享,就知道自己现在是几斤几两。

分享不仅能提升自己的能力,也能造福他人,甚至做了法施或无畏施,是真正成人成己的好事。

我国中的时候是班上的数学小老师,有一次我在解一题数学题,算了半天算不出来,后来决定放弃,先作别的练习题,晚点再回过头来研究如何破解。

5分钟之后,有同学来请我教她数学,结果她问的题目,就是我刚才一直算不出来的那道难题。

这下糗了,我也不会呀~但是当时年纪小,面子看很重,不懂啥叫“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道理,我的认知是身为数学小老师,若解不出来就太丢脸了,所以就硬着头皮,若无其事的开始教她。

因为要讲到让她能够自己解题,势必要从原理说起,所以我就循序渐进、有条不紊的开始为她说明。

说给她听的同时,其实也是在讲给自己听,结果讲着讲着,那道原本我也无解的数学题竟然就这么被我解开了!

我内心那个澎湃呀~但又不能展现出来,只能淡定的接受她的崇拜。

在2007年刚接触吸引力法则的时候,为了提升我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我除了大量学习,也采取了这个策略。

我在台湾开通了雅虎博客(它就是新浪《秘密部落》博客的前身),主动去收集网友们对于运用吸引力法则的相关疑问,然后写成QA文章放在博客跟大家分享。

后来读者越来越多,他们开始陆陆续续向我提问,为了训练自己,我也乐于接招。

当时有蛮长一段时间,我的每篇博文几乎都有3000~5000的阅读量,这些QA内容后来也被出版社看上,集结成了《秘密的秘密》。

所以人真的要对自己好一点,狠狠的逼自己一把,你才会知道你真的有好多潜能还没被开发。

我是学计算机出身的,并不是专业的作家,写的文章也毫无章法,想啥写啥,纯粹是土法炼钢。

为了对得起读者的支持与宝贵时间,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每天写,用心写,至少看过5~10次再发表,最大程度的确保正在看本文的你能有所收获。

接下来的一年,我会好好将文章宝宝抚养长大,也请你继续支持,期待你来参加宝宝的周岁宴哦~

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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