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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于我

2017-06-19  本文已影响4144人  韩大爷的杂货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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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韩大爷的杂货铺

1.

常会向写作班内的学员推荐一些书籍,这不免让人产生错觉:您定是个饱读诗书,破万卷之人!

说来惭愧,事实并非如此,若单以数量论,我目前所阅读的书量,可能勉强稍稍高于平均水准,再多,也是妄言了。

至于藏书一事,则更是捉襟见肘,留于身边的书目,几经辗转,以至于一个巴掌就数的过来,尤其在得到电子阅读器后,就更加放肆,已读过的纸质书,或送或扔,活像个败家子。

是的,在那些看得见的地方,我连谈论“读书”的资格都没有,更没树立起强有力的阅读习惯,亦无几日务必读完几本书的标准与打算,一度尝试,总不能持久。平日写文,亦不能更不敢旁征博引,生怕掉了书袋,惊了天上人。

但纵使这般种种,我对自己的阅读志趣,倒是颇有底气的。天性上有虚荣心加持,又抱揣着“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执念,更深层的原因,是一种精神方面的欲望,恰如得了怪癖之人,所恋之物对他的口味之诱不可挡。

2.

按照常理来说,我的出身是不应该导致我沾染上阅读喜好的。不仅不来自于书香门第,不存在耳濡目染,反倒是在环境与土壤方面,匮乏得可怜。

乡土对于读书的态度向来矛盾,近乎狂热的崇敬与嗤之以鼻的轻蔑相伴相生,却能并驾齐驱,方便前行。

在功名的思维惯性下,你会听到“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世俗的淫威里,又常见得某饱读诗书的先生被奚落为“死木头疙瘩”,这场角力注定会以后者的败退而告终,一方面在“书中自有黄金屋”中,判决得便很明显,书只是手段,而黄金才是目的,当人们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时候,金克木,简直成了常识。

而另一方面,则有点绕弯子,但道理也确是如此:人们死盯着卷子正面的问题作答,而读书一事,实乃卷子背面问题的答案,你用B答案去套A问题,解决不动的原因并非B答案不灵,而是答题者犯了缘木求鱼的错误,两厢根本就不搭。

3.

用老实的态度,陈恳地回忆起我的“阅读”活动,像极了反应慢的起跑者,发令枪在开蒙时期就打响,人却在十几年后才出发。

形式上注定是落后的,当城里的孩子甭管触碰与否,样子上早早就遇见了书架,彼时的我还在用更高年级的课本当课外读物,名著在童年时期花了四年的光景只读过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还有一册薄薄的《中西方教育对比》,收获于数学老师家的仓库中。

人生的前十八年,除了在中学二年级过生日的时候,得到过一本《三国演义》,书目再无进项。真正开始阅读,已是后话。

这事导致我一度自卑得很,处在同龄人中间,拿出一本书宝贝似的吸吮,却多半都是人家在儿时就已读过的。

但终归平等,几年后我惊喜地发现:越是好书,越不怕晚读,可以很好地避免人在稚嫩时将其读瞎,或害了腻烦症,当真正到了天地人和兼具的好时候,却对书本兴趣不大。

自那以后,抛却了面子上的顽固念头,更加踏实地阅读与感受,凡是好书,甭管旁人看法与否,总能杀下心绪,专心吸吮。同时,还养成了个不同却不坏的习惯,那便是放慢阅读速度,反复琢磨,反复回味,动辄是进三步退两步,消耗时长基本是常人的三倍左右。

各中利弊,一试便知。

4.

前文有提到乡土对于阅读的态度,是有矛盾性的。其实,哪怕是放到现代社会,这种态度上的矛盾仍然存在,归根到底都是人与书的相互作用,不会因为形式上处在城市丛林,便可以免俗。

从理论上讲,个体对于阅读,基本上全然属于自我的范围内,永远是自己跟自己的事。

然而在实际情境中,却又掺杂进人际关系的考量。

这便导致社会上形成了两种极端化的无形阵营。

一种阵营里的人,觉得读书是件“不得了”和“了不得”的事。

若是一个人心智正常,那么他可以觉得读书是“熏陶”是“享受”哪怕是一种“快活”,但总不至于变成“不得了”,恰如有烟瘾了人,再怎么爱吸烟,也不至于觉得抽烟便“了不得”罢!

而另一种阵营里的人,觉得读书是件“很恶臭”“早该死”的事。

若是一个人心智正常,那么他可以对自己是否对阅读感兴趣,有个前提性的,最基本的判断,但这判断无论如何,怎么会影响到他人的选择呢?恰如你喜欢白色,我喜欢黑色,我再怎么喜欢,也不至于说喜欢白色的人都是低级的物种。

更荒谬的是,当两种阵营的人分门别类地站队时,竟以“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为潜意识的区分标准。

这便更叫人想不通:不阅读的人便是现实主义者?阅读的人又与理想主义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依个人拙见:你我都活生生地处在这现实世界,遇到了都是问题,主义倒是少见,所以还是多谈些问题,少纠结主义罢。

更有甚者,将阅读与矫情、不食烟火、心胸不够廓清、性体软弱、少坚毅气少顿感的魅力,如此种种,可真谓“愚见”,可称“痴”了!

5.

阅读于我,纯粹且简单,甚至简单得有几分低贱。

记得某日,感觉胸口浑浊憋闷,随手拾起一本印刷物,读至天黑,竟好了起来。

从此便痴痴定见:此乃生理需求,也可能为中性的嗜好,是事实性而非抽象性的,沾染上便就是沾染上了,戒掉也难,仅此而已。

阅读于我,不过是为了缓解某种病症痛苦的良药,这病永远杀不死人,这药也无法一剂根治。

几时病发,服下一味便可,再无多事,再无多言。

还没患病的,自不必装病;真正的患者更无需悲哀或搞起花哨的仪式,不必逢人喊冤,更不必纠结药片的包装,彰显肠胃容药量的宽大,那对别人或对自己,都不是老实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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