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Ts情报站]11条措施!四川发布REITs发展意见稿

2022-05-31  本文已影响0人  强哥爱财有道

5月26日,四川省发改委在官方网站发布REITs发展意见稿。

主要提出11条措施:

一、强化市场主体培育。相关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REITs政策的培训解读,积极宣传推介成功案例,帮助有关原始权益人提升对基础设施REITs的认识。

二、加强区域合作联动。坚持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战略牵引,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联动机制,推动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REITs论坛,不断提高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REITs试点效率和质量。

三、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四川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等省级部门参与的试点项目会商机制,牵头指导原始权益人和中介机构落实项目入库及申报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合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合规手续补办或出函、土地性质、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国资交易流程、财税优惠等事项和问题,提高项目申报和发行落地效率。

四、落实财税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对列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的项目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支持REITs管理机构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和《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五、加大专业人才储备。鼓励川内各市(州)出台相应的社保、购房等配套政策,广泛吸引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REITs行业专业人才。

六、强化项目论证储备。依托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等,广泛开展省内存量基础设施项目的梳理,建立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将有申报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意愿的项目纳入意向库,做到应入尽入。

七、加快优质项目推介。搭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与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对接平台,加强各主体间的信息互通,多渠道宣传、推介我省基础设施REITs产品。

八、鼓励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资质。鼓励川内符合条件的机构、企业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并开展基础设施REITs相关业务,大力吸引优质公募基金管理人入驻,完善夯实我省金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九、建立项目与中介机构对接平台。加强省内基础设施REITs中介机构培育和发展,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ABS管理人等中介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鼓励有经验的中介机构落地四川。

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建立基础设施REITs持续监管工作机制,落实基础设施REITs审核、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大对REITs相关业务活动的监管力度,推动业务各方履职尽责,加强风险防范,保护REITs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一、促进投资良性循环。大力支持原始权益人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成功盘活存量资产,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本措施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措施中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到期后,按照后续衔接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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