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专栏

老板,来瓶冰冰的

2016-10-14  本文已影响0人  正版艾小娴

北欧神话里,女武神酿造的啤酒据说是不死之水。在芬兰叙事史诗中,有大约400行用来赞美酒,而只有200行来描述世界。但我,不喝酒,大概这是世界观不够宽广且没法长生不老的原因。

“小志烤肉”当时屹立在我们学校东边的城中村里,热闹非凡。

每到傍晚,那股贱巴拉叽的香气扑鼻而来。先吃串再数签子算账,年少又清贫的我,每次都琢磨着把铁签子扔些到什么地方去,不过每次素质都战胜了邪恶,招招手大喊一声,“老板,数签子!把账一算!”那些膀大腰圆的服务员,我看都不看。

大三的时候,交了个女友,小志成了据点,她喝酒,我喝雪碧,她说爱这种“反串”。有一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说:“小志烤肉出了甜品,我给你打个包,送到你家。”我说:“好。”于是那天晚上,我吃到了一个冰绿豆沙之类的东西。依稀记得她告诉我:“1块钱一盒!叫绿豆爽!”等我再去买的时候,服务员说:“没有了。这个是时令产品,到夏天才有。”等到了第二年的夏天,绿豆爽还没上的时候,我的女友被我的好友,隔壁宿舍楼一个男女通吃的师哥(不是帅哥),抢走了。我依稀记得分手的理由是,“不抽烟也就算了,酒都不喝,不像个男人。”

学校附近有个小志烤肉,热闹非凡,我过了孤独的一年。

毕业多年之后,有空回到西安,我跑去“小志烤肉”问服务员:“你们这是不是有个绿豆爽之类的东西?”

“没有。”

我继续问:“是不是叫冰豆爽?有冰豆爽吗?”

“也没有。”

“大豆爽?”

“老板。”服务员沉着脸语速奇快地说:“我们这里什么爽都没有新菜有麻辣龙虾你要不要来一份送一碗西红柿蛋花汤。”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的确什么爽都没有了。”

我给前女友发短信:“我回来了,有空喝酒!祝你们早日分手。”虽然我很想他们,并且恶毒地诅咒他们分手,但短信没有发。第一,我还是不会喝酒,底气不壮;第二,我没有她和他的电话号码了。

到了北京,我发现不能喝酒,不只是成为分手中的弱势群体,每到饭局,我只能深藏功与名,一旦让人们知道我是东北人,事就大了。这个时候只有祭出三宝:开车,脸红,过敏早。遇到轴的:代驾,好交,死不了。面对急赤白脸,只能硬着头皮灌几杯,全身秒熟,红白相间如同克罗地亚国旗一样。“你可以因为过敏因为开车因为病不喝酒,要是这些都没有,你还不喝,这个男人肯定不好玩。”每次校友聚会,胖子都会发一通感慨。他的愿望是,老了,咱们几个还能坐在一起,好好扯一天淡,但必须喝酒。“男人聚会坐在包厢里不喝酒就喝茶,那谈论的肯定是阴谋。”他说的很绝对,跟干杯一样干脆。喝到位了,他给我讲,西伯利亚产一种“飞蘑菇”,金黄色的,粗壮,伞盖上有白色的奶油状的斑。吃完了有幻觉。有钱人买来吃,吃完了,要撒尿,撒到一个金色的尿壶里,然后把尿壶放到家门口,街上的穷人看见金尿壶,就过去喝里面的尿,喝完了还能high起来。北美地区产大球蘑菇,大小如篮球一样。北美和墨西哥还产“阳具蘑菇”,外形如阳具。吃完了也能爽,但有的“阳具蘑菇”含剧毒,吃完就爽死了。他教我说:“你观察一个人的嘴唇,能喝的总有一种红中透紫的感觉”。下一次,我一脸得意地断定嘴唇红中带紫的厂长能喝,他说:“带紫是因为我有心脏病。”

有时候不喝酒挺尴尬,别人醉了你不喝,清醒与克制会让喝酒的人感觉恼怒,就像投名状,不喝酒,就只能一直在圈子外,永远成不了自己人。某友就职公关公司,终日浸泡在各种酒局,练就一套本事,一场大酒,必然喝出感情和成绩。然而,私下里,他滴酒不沾。那些见他喝得豪情就认定其是掏心掏肺的人,全不知道那是逢场作戏。

还好,我比较幸运,碰见的戏,喜剧居多。

2007年某个下午,我第一次跟同组的前辈出去采访,前辈是女的,只比我大一岁。晚饭时间,我们找了个街边店,一人坐一头。“太热了,我想喝点酒。”前辈说。面对邀约,我想起那个经典的段子。“你冷吗?”“冷。”“那……咱们快点走?”

咱不是那不懂风月的人,但是咱,不懂喝酒。“我,不会喝酒。”

“那我自己来!”女孩拍着桌子大吼一声:“老板,来瓶冰冰的!” 一张娃娃脸,微微见汗。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能喝酒还不嫌弃一个不会喝酒的,太让我感动了,再说前辈还挺好看,有张娃娃脸。

多年之后才知道,前辈也就是那天酒神附体,其余时间,喝必晕,脑子里像有10个王菲,同时唱“旋转的木马,没有翅膀……”一场酒无论喝得多么天昏地暗,想要喝掉别人的面具瞧出别人的真心,不可能,好在我们还有后面几十年,慢慢瞧慢慢看。

前不久,我们第一次家庭团队建设,我问前辈:“媳妇,喝点啥不?”

恍惚中,前辈拍着桌子大吼一声:“老板,来瓶冰冰的!”一张娃娃脸,微微见汗。

现实中,女人说:“随便吧。”一张脸,微微见汗,娃娃挪到了高高隆起的肚子里。

干邑太沉闷,葡萄酒不够劲,香槟太轻浮,伏特加太没创意,啤酒太对不起肚子,还是来一杯水吧。

喝酒,无非是想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却又想看到幻觉。已经很满足,何必找那些个“神奇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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