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本是幸运,转身竟成永别:老师我想您
有些人,你以为早已忘记,其实,她就潜藏在你的心底,只是未曾想起。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英语课堂上。她讲了一大串英语,我和同学们虽然听不懂,但都被震住了。她说,那是她的自我介绍;她还说,你们都好好学,到时候能比我说得长,说得好听。
我们都是农村娃,初一了,才刚刚接触英语字母,跟学天书一样,难,也没兴趣。她想了好多办法活跃课堂气氛。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有堂课我们积极回答问题,她奖励我们的方法是教我们唱孟庭苇的《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在英语课堂上集体唱歌,在我整个学生生涯中,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到现在我还记得她清亮的嗓音。她的脸小小的,白白的,唱起歌来脸颊微红,有南方女子的温婉气质。我盯着她看,跟着她一句一句学唱,觉得她就是歌里的那朵玫瑰。
有这样尽心尽力又不拘一格的老师为我们做英语启蒙,真的是我和同学们的幸运。
我喜欢在她的课堂上高高举起手,被她点名起来回答问题。她不是本地人,说起话来尾音会有一点点上扬,能把我的名字叫得特别好听;我喜欢在她的目光下,跟同学一起做角色扮演。我记得有一课是讲有对双胞胎,一个叫Lucy,一个叫Lily,因为长得像,老是被人叫混。我扮的是Lily,得说“I am not Lucy,I am Lily”。我一边说这句话一边做摇头否认状。她看到了这个细节,夸我是真的到了情境中,说这样特别好。在发现我尝试着自己拼读音标时,她直接让我领着同学们朗读新单词。看见我不确定的眼神,她温柔地冲我一笑:不怕,错了我会纠正你的……
就这样,我慢慢尝到了学习英语的乐趣,真正爱上了英语。这种爱,不止于一门学科,而是作为一种实实在在的语言交流方式,一种有别于汉字文化的韵律美。我在英语方面听说读写能力全面提升,突飞猛进,初中毕业时,一举考上镇高中。
说来也巧,有次在高中校园里我竟然遇到了她。她还是那样瘦瘦小小,脸白白的,一笑起来,脸颊微红。
她告诉我,她老公就是高中老师,他俩住在学校分的房子里,就在学校运动场的边上。她询问我在高中的学习状况,知道我选择了理科,学物理有些吃力,就鼓励我:你英语好,在理科班肯定是优势;物理别急,理顺思路找窍门。临走前她还摸摸我的头:“你是我见过的少有的有灵性的孩子,老师看好你,相信你没问题!”
其实,遇见她的那一段时间,正是我的低沉期。她的话,像一道彩虹,让我的心亮了起来。我一边继续巩固我在英语上的绝对优势,一边死磕物理。慢慢地,在理科班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英语,变成了我的羽翼,陪伴着我越走越远。我一路大学、研究生的走出来,从南方的一个小小农村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北京。研究生毕业后,我进了一家外企。英语竟成了我的主要工作语言。我的同事来自世界各地,我也常常需要出差。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校园,离我越来越远了。校园里的她,我也无暇想起了。直到去年国庆。
初中同学组织毕业20周年聚会,还邀请了当年给我们上课的老师。我因为工作不能到场,央求同学们给我视频连线,以解“相思之苦”。镜头一一滑过,还是原来的教室,还是熟悉的课桌椅。我辨认着同学们的一张张笑脸,激动地跟各位老师打招呼,却没有发现她的身影:她跟我一样,也没回去吗?
挂了视频,我打电话给一位同学。他是活动的组织者,毕业后就留在家乡。我想,他肯定知道她的近况。哪里想得到,这一问,竟让我无比后悔。因为,电话那头的他先是沉默,而后是叹气,最后才说:华老师去世了,走了好几年了。癌症……
华老师就是她。华,是她的姓。她的名字,也很好听,叫虹,彩虹的虹。
我多希望我没有打过这个电话。那样,我再回高中校园,就还能盼望着,会在转角处看到我的华虹老师,那个瘦瘦的,温婉的,一说话就脸颊微红的华虹老师。那个站在我们一群孩子中间,用清亮的嗓音教我们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的华虹老师。那个跟我们说着一长串英文做自我介绍的华虹老师。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有些人,能遇见,本就是种幸运。一转身,也许就是永别。华虹老师就像天边那一抹彩虹,就这样逝去了。可在我心里,她依然还是初见时的那朵玫瑰,永不凋谢。
今天是她的节日,我真的很想念她。希望她,在远方,快乐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