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观义075:僖公十二年·“待字”者当忧“十年乃字”
《春秋》观义075:僖公十二年·“待字”者当忧“十年乃字”
许多事儿,是要在时间的作用下,慢慢显现出效果的。
比如“胜残去杀”这一类的教化,要克服掉长久形成的残忍、暴虐,以及与之伴生的刑罚、杀戮,需要“善人为邦百年”——心地善良的仁人志士持续治理邦国百年以上。反过来,让长久生活在安逸环境中,从未经历过战争训练的人在战场上不至于无辜送命,也需要“善人教民七年”——心怀仁民之心的仁人志士训练民众七年以上,才会将之送上战场,参加战斗。
当然了,若是内心里想要做个“大写的人”——“仁”者,却是须臾之间的事儿。所以,孔子讲:“我欲仁,斯仁至矣”——人一旦想要做个“仁”人,“仁”便如影随形而至。即便是“我欲仁,斯仁至矣”之仁,真要在人世间有所效验,也是需要一点时间的。即便是孔子那种了不起的圣人,也不得不承认——“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如果有人用我治理邦国,一年便可以初现“仁”的成效,三年一定会在“仁治”方面大有成效。
在另外的场合,孔子又讲:“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如果有真正的王者兴起,也必须要一世后才可见仁道大行于天下。三十年为一世,人生有多少个三十年?即便是真正的王者兴起,仁道大行于天下也得是三十年之后的事儿。像极了我们今天所讲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和“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其实,岂止是“如有王者”,纵观春秋时代诸侯国君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微末国政,哪一个不是在若干年后才显现出结果的。两百多年里被弑杀的三十多个诸侯国君,哪一个不是在替他们“老子”当年的糊涂账买单?
《周易·屯卦》第二爻的爻辞这样写道:“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这段话描述的便是待嫁女子的审慎,真正审慎的待字女子,不会轻易倾情于他人,需要长久的观察、等待和判断——“十年乃字”,求婚媾者在她看来同盗寇没什么区别。这是事关终身甚至几代人的选择,自然要徘徊难进,如乘马回旋一般难下定论。
其实,为人君者的处境,何尝不想待嫁女子一般。一个不留心,非但要搭上自己的余生,没准还要祸及子孙万民。
(一)原文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夏,楚人灭黄。秋七月。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
(二)白话试译
僖公十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48年春,周历三月庚午日,发生了日食。当年夏,侵伐下黄国后,觉察到齐国为首的诸侯联盟无所动作,楚国灭亡了黄国。这一年秋七月,没有大事发生(无大事可记)。冬十二月丁丑日,陈宣公杵臼离世。
(三)观义
公元前648年,也就是僖公十二年。这一年的春天,周历三月的庚午日,发生了日食。心怀敬畏的诸侯国君,开始检点自己的言行,反思自己的治理,调适自己的作为。
这一年夏,楚国灭掉了黄国。这件事,黄国固然要有所反思,但真正该反思的应该是齐桓公。
黄国为楚国所侵伐发生在僖公十一年,被楚国所灭亡,发生在僖公十二年。隐然埋下被灭国的隐患却早在十年前——僖公二年。当时,齐桓公刚刚组织起东方几个诸侯国,试图“缝补”起一个联合的抗楚联盟。彼时,远在楚国近旁的江、黄两个小国,因为同楚国的政见不同,也在四处寻找抗楚力量。双方一拍即合,迅速缔结了盟约。《春秋》记载:(僖公二年)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齐桓公、宋桓公、江国人、黄国人在贯地缔结了盟约,形成了一个初步的“抗楚”联盟。
就是这么一个无所谓是、无所谓非的微末举措,导致了十年后黄、江两国的相继灭亡,引发了齐国作为联盟霸主的信义危机。
《谷梁传》记载十年前的“贯地之盟”,管仲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江、黄两国毗邻楚国却远离齐国,眼前两国与楚国为敌,当然有利于诸侯联盟。一旦楚国同江、黄两国开战,这么远的距离,齐国主导的联军无法前往救援,到时候,齐国的信义必然受到质疑。言外之意,管仲反对同江、黄两国直接结盟。很显然,齐桓公没有听从管仲的建议,“贯地之盟”无形中成了一个潜在隐患,直至十年后才爆发出来,恰如《周易·屯卦》爻辞所讲——“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僖公十一年,楚国试探性讨伐黄国,齐桓公和他的诸侯盟军因为鞭长莫及,唯有“望洋兴叹”!
僖公十二年,眼见诸侯盟军无所动作,楚国放心大胆地灭亡了黄国。
这一年秋七月,《春秋》无事可记,《左传》记载了管仲“平戎于王”——平定了戎人对周天子的侵扰。为此,周天子以上卿之礼大飨管仲。管仲推辞表明自己只是听从齐桓公的安排,尽自己的微末本分。并强调齐国有国子、高子两位天子任命的上卿,自己作为陪臣不能僭越身份接受这种上卿级别的赏赐。几番推辞后,管仲最终以下卿之礼接受了周天子的赏赐。
谦虚这种事,有时候真的能“治百病”。稍稍谦虚一些,齐桓公当年也不至于急功近利同江、黄两国缔结形式上的盟约。不过是稍稍谦虚了一番,管仲便在周天子和后世人面前留下了“恺悌君子,神所劳矣”的美名。
谦虚使人进步,谦虚能治“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