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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颠覆性创新?创新等同于专利或者发明吗?

2016-04-25  本文已影响196人  落英日记

2016年颠覆·创新这两个词语在公众的视野中出现的频率极高,在高速发达的信息时代,在每个行业被颠覆的周期大大缩短的今天,大家都在高喊要颠覆、要创新,那么,到底什么是颠覆性创新?创新等同于专利或者发明吗?

颠覆性创新理论,是由Innosight公司的创始人,哈佛大学商学院的商业管理教授,著名创新大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yton Christensen)基于其在哈佛大学所做的研究工作,总结提出的理论,旨在描述新技术(革命性变革)对公司存在的影响。这个理论详细论述了破坏性创新的特征、企业创新的类型、颠覆性创新的应用、颠覆性创新流程、颠覆性创新局限、颠覆性创新的条件,本文不再赘述,只浅谈我本人目前对颠覆性创新的理解。

一般提到创新,一定会提到脱胎于广告创意思考法的“水平思考法”,并且很自然认为创新等同于“发散思维”“右脑开发”,似乎只有如此才可能创新;不过历史上真正伟大的创新,其实都大都并非源于跳跃式或者漫无边际的水平思考,而是另外一种和“水平思考法”相对的“垂直思考法”:来自对事物本源或本质持续地、渐进地、不懈地挖掘和探索,来自于对传统逻辑、惯性思维的不断质疑和思辨,来自于对常人熟视无睹细节和现象的好奇、洞察、反思和改进。相比水平思考而言,真正的垂直思考能够引爆的创新能量之大,超乎想象,划时代的颠覆式创新往往随之蓬勃而出。

创新不是无中生有,不是发明,正如360董事长周鸿祎所说:“如果把创新等于发明的话需要每个人都成为爱迪生,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创新是对旧事物的改进,在细节上提升,使得它“更简单、更便宜、更便利”,用一步步微创新的积累最终达到颠覆性创新,显而易见颠覆性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厚积而薄发的结果。正如淘宝用免费颠覆 eBay , 360 用免费颠覆国内杀毒业。另外需注意的是颠覆性创创新也并不一定是用免费模式,也有可能是将免费变为收费,如 HBO 频道在当时所有电视频道都以免费节目加广告为主的时候,广告厌倦到大家都要换台,HBO说我没有广告,全是电影,但是对不起,因为全是电影,所以收费。

创新不是天马行空,而是要站在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创新,抛开用户需求,任何创新都是耍流氓。创新和逻辑思维是一对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总而言之,就是要在逻辑思维中创新。目前已经进入用户体验的时代,用户不关心你的产品蕴含了多少高精尖的技术含量,不在乎技术背后你的呕心沥血,无论你的的产品如何惊才绝艳,你的研发过程如何心力交瘁,只要没有满足客户的需求,迟早要被用户抛弃,被市场淘汰。

在这个你一旦停止前进的脚步就会被颠覆的时代,如果不想蹈柯达、诺基亚的覆辙,那就可劲的折腾吧。

2016,和落英一起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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