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丘盟会037-2

2025-01-02  本文已影响0人  箐简逸笙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韩昇《史记》百讲,学习笔记系列037-2

葵丘盟会

能够调集诸侯共同征伐楚国,齐桓公已经大获成功了,成为当时诸侯各国中最具有权威的政治中心人物。他趁这个势,两度召集天下诸侯到葵丘——也就是今天河南商丘市民权县林七乡王小庄村东的葵丘寺内,举行盟会。

关于这一次盟会,《春秋左传·僖公九年》和《史记·齐太公世家》都记载了盟会的时间,分别在周襄王元年,即公元前551年夏天和秋天两次。

《孟子·告子篇》进一步详细记载了盟会所达成的盟约一共有五条:

第一条: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

第二条:尊贤育才,以彰有德。

第三条:敬老慈幼,无忘宾旅。

第四条: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

第五条: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

最后说:“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以后,言归于好。”

这五条里最重要的是第一条,要杀掉不孝的人,不得擅自改变树子(即继承者),不得以妾为妻。由此可知,这次盟会是为了确立东周王室的继承权而举行的。

几年以前,周惠王曾经想废太子郑,立爱姬(陈妫)之子带。齐桓公为此事召集诸侯,在首止拜会太子郑,首止就是在今天河南睢县东南,巩固了太子的地位。这一年,太子郑继位就是周襄王,齐桓公再次大会诸侯,共同盟誓不废太子的原则,这显然不是无的放矢。

声明妻妾嫡庶名分之别,就是为了捍卫周礼的原则。以下还有四条:比如尊贤育才,表彰德行,敬老爱幼,关心宾客;官不能世袭,求贤任士,要用人得当,不得擅杀大夫;不得截留水去牟利,不能阻拦救荒;不得擅自封国义而不报告天子,这些都属于公共道义,都属于公共道义和国家关系的原则,本来是要有所规定的。

诸侯国承认上述原则,就构成了拥有共同价值观和行为规则的共同体。因此自缔结盟约之后,就有义务共同遵守,和平相处。不管以前有什么矛盾,自缔约之后都需要言归于好。

周襄王非常感激齐桓公帮助他巩固太子地位,才能登基称王。所以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的时候,他专门派遣使者载孔(载孔也称周公忌父,是周公黑肩的孙子,春秋初期周国国君,周公旦后裔)出席,这等于给了齐桓公背书。不但如此,周襄王还赐给齐桓公祭祀周文王周武王的祭肉、丹彩装饰的弓箭以及诸侯朝觐乘坐的车子,特别命令齐桓公不必下拜谢恩。

齐桓公想接受周襄王的命令,管仲劝阻他说:为君者不讲君威,为臣者不讲臣礼,这是造成祸乱的本源。

齐桓公听懂了,坚持下车,磕首拜谢,恭敬接受周天子的赏赐。诸侯见齐桓公能够恪守周朝臣子之礼,给予很高的称颂。葵丘会盟确立的齐桓公统领诸侯的地位,成为春秋时代第一位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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