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心无罪
文/赵小凡
我与诗,好险就错过。
--题记
已经记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接触诗歌的了,真的是想不起了,但若真的要硬着头皮想,不知我第一次学的诗叫《悯农》还是《静月思》。
诗心无罪
大学以前的学生年代,我的确是非常钟情于诗歌的,不论古诗或现代诗,一概不挑。这并不是说我会鉴赏,而是在那个朦胧的年纪我自有我朦胧的少女心绪,而诗,恰好地合理化了我的想象。
我感恩于诗,陪我度过了那段不知所措的时光。 大学以前的我,自以为心中对很多事情都了然于心,实则不然。时间流逝后,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一种不为人知的迷茫。迷茫而不自知,恐惧而不求助,这大抵是我那时“最好”的状态了。 很多事情都忘了,自然也是忘得好。人生在世,记得那么多,又记得那么清楚,何苦来。但我记得教室后面黑板上的“愿望树”,我记得上面有好多好多的便利贴。在某些个夜里,它们在我的梦中跳跃着,闪烁着,诱惑着我撕下其中的一张,上面稚嫩地写着,“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冥冥之中,我猛然醒了,坦然地接过这张我亲手贴上去的便利贴。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我感恩于这句诗,它圆满了我的青春,虽然我未喜欢过。 这就像我对诗的感觉,我未真心待过它,只当它是我苦闷时的消遣。
诗心无罪
到了大学,我有了充分的自由。我就像一个久居牢笼中的快死的鸟儿,突然之间获得大赦,于是我疯狂地吮吸着自由的空气,追寻着我从未有过的所谓“青春”。这时诗于我,自然如“糟糠之妻”,弃之不可惜。 再加上外公曾对我说过,诗是以年龄为基础的体验。 呜呼哀哉,好吧,我为我的逃离找到了十足的借口。诗难解,我又何必解?
诗待我为真友,我却以名利之心待她。但这就是我,年轻的我,自以为青春的我。 直到,与诗的重遇。
在一堂诗歌写作课上。 老师说,诗是言情的,每个人都有情感,因此每个人都可以是诗人,至于技巧云云,自另当别论,并且写诗不是为写诗,而是情感之至,自然为诗。 我是认同这句话的,就像白居易所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有人说,爱诗写诗之人总是对生活有着美好的向往。我不知这到底对不对,但我隐约记得高三时我经常偷偷地在小本子上写下一两句闲言碎语,自以为诗。如今回头看看,我却不能否认这“诗”对我的意义。再有一个例子,诗人海子在告别人间之前留下绝笔《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有人解读这首诗表达诗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祝福,也有人解读为对现实苦难生活的绝望。但不管如何解读,我相信这其中是有一种向往的。
诗心无罪
诗可长可短,可雅可俗,你可写,我可写,人人都可写。虽写不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样的千古名句,但三两句话也能愉悦自己的心情,至于写得好不好,有没有人读,能耐我何?
毕竟,人生苦短,自然潇洒任我行。 毕竟,诗心无罪,写诗无罪!
自然,我手写我诗,我诗表我情,我情言我志,我志轻飘飘。
--此生乐哉!
诗心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