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一:信不由中,质无益
读书是个苦事!年龄越大则越读的苦。
《春秋左传》正读二遍中。看完上部,有些地方觉得还不得其详,又看杨伯峻先生的注。注有上下两部,终完毕上部了,有些不快,甚至苦楚。一遍已难,二遍更难,再看注就是三遍,注加原文,更厚更杂。
费时耗神,不敢让其扰了工作,故只于晚间读个二十页左右,量不多但极费时,一晚约需两至三小时才能完成,仅上部历时三十七天。受一文学博士为粉丝所开书单影响,一激动买回来,读去方悔。这般读的苦,似已背离当初读史之思向。
博士自有他才、他时、他志,是以学问为乐,而常人引以为导,则多讨苦吃。杨师之注,更杂以杜、顾等评以论,注之量十倍于正文。可知书无有读尽之日。黄侃言”中国学问犹如仰山铸铜、煮海为盐,终无止境”,自己曾意要将国学读个大概,现下才知是脑烧。罢,且看得几本经典,只求大义、不讲微细,虚作番始终。
苦中寻个乐事!经典中总能找快乐。
某大家说:书皆有本源,想读尽世上书,先读尽本源之籍,后人之书无需尽读。于史书,《春秋左传》亦算一源,源即溪之师,读师书也算一快事。
读《左传》之后,再读其它经典,知本明源,也就轻车熟路,无需多凭注解。经典国史虽多,但读一本就少一本,读一本就得益几分。这也称一快事。
本有定期为文之计,但又总无可写之事。《左传》读过半部,其中典故、事例难记住,也正好趁此,节取部分意趣之事、言,聊凑篇数,一以温习,一供人享。
左传一:信不由中,质无益也
隐公三年: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苹蘩温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繁》、《采苹》,《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这是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时,平王嫌郑伯权势重,心欲偏虢公些。盖走了风声,郑伯怨于平王,并当面质问,平王否认,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死后,周人因王之心意或客观需抑郑势,欲将国政大权归虢公。郑伯怒,四月率师抢收周之温地麦,秋天又收成周黍。周郑于是交恶。
《左传》中,为书者或时人就对这事,讲番君子日。意思就是:信任若不是发自内心,用人作抵押也于事无益。
信任这话题,可见自古就有;约定或合同、抵押这类玩意,春秋时就有事例,战国时互相质子更常见。仁义礼智信,宣扬几千年,从歃血为盟、抵押人质,让鬼神来监督、以子孙来诅咒,可背信之事仍是常见;到现在法律社会,契约精神不可谓不周知,更有权司来证、罚法以惩,但明守暗诈随处可睹。
周与郑不谓不熟、不谓不亲,郑于周礼不能不知,相互质子不谓不诚,仍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背叛终不免。是周之过,是郑之过?权势之过。周王意不能平于郑,又何故怂于郑?郑势大!王不敢不能正面交锋,只能暗中计较。周平之时,国已不强。郑伯之时,独大诸夏。是以郑伯敢质问于周王,亦敢抢周田粮。周王不死,郑能用更厉害手段。
上下之间、熟人之间,尚且如此。陌生人之间,独靠契约、凭以法律,也是难得完美。996就是活例,企业违法而大谈奉献,员工守法却被胁吞声。即是宦场之中,一个巴掌两江黯。暖阳高照之下,尚有如此之恶,阴云暗夜之中,更有几多不堪?于俗言中所大所贵者,只有将其公行公之于众,言行之正与不正、违与不违,众来议众来督,以期众口声援之势、更大更贵之助、明法良人之救。旦遇毁约之事,责在大者贵者之时,小者弱者所能行的,只有留证与破釜,亦有破了不成,但不破终无成之希望。责在小者弱者之时,大者贵者自会借契法与权司。
合约不能轻签。是以签前必得衡量、考察、再衡、试行、再定。即定之方式、时限、规模、惩处等,也需细细考量。聘用、合作皆是此理。合作愉快,双方信皆由中、实无患生,可再成约;合作不快,双方信不由中,隐患丛生,尽早计画。
平日亲友同事之间,共事是立约好,还是不立约好?信由中,是约之基,不信则约无益,信中则无需约。但人亦会变,尤其在利益得失之时。王莽谦恭于未篡、精卫靖忠于少年,于那时那人,信有何过,何需有约?孺子失国姑母藏玺、明言救氓实为亡奴,于这时这人,信无点力,约有何用!
至于人敬神礼佛常上贡摆珍,三跪九叩,示人以极诚,实行以极蠢。所求者,一私利之极。受此赂,是何神?应所求,是何佛?但为明神真佛,怎能受此应此!但知敬神尊佛,怎能以珍贡披其面、以金粉丑其身?与其珍贡摆于烛前,不若善事行于世间、恶举弃于荒野,此方是神为民主之意、佛度众生之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