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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堇年《平生欢》:我自倾杯,君且随意

2018-07-13  本文已影响236人  安晓亦
七堇年《平生欢》:我自倾杯,君且随意

失恋了,朋友发来十几条消息,我看着闪烁的屏幕,眼泪不止地流着,心却空荡荡一片,无力回应任何一份安慰。

零点了,朋友发来最后一条消息,“好好活着,明早我来找你,有一本书给你。”

我回了一句“好。”然后灵魂开始坠落。

第二天,我拿到了那本书,是七堇年的《平生欢》,一夜无眠的洗礼,使我心情开朗了不少。

不就分个手吗,除生死,无大事。

看着朋友乌黑靓丽的头发,不觉惊讶,他凌乱的少年白竟已被驯养得服服帖帖,而我,沉溺于爱情的幻梦如此之久,竟忽视了身边人点点滴滴的变化。

沧海桑田也不过如此吧,再回首,往事不堪愁。

七堇年是我喜欢的作家,她的文笔洗练而精致,既有青春的华美与夸张,又有淡然的思考和力量。

初读成名作《大地之灯》,便已被她的文笔深深折服,只是后半部分略显随意,颇有一种读红楼后四十回时的遗憾之感。

平生欢,不觉想到苏子的那句,人间有味是清欢,躁动的心一瞬间安静下来,仿佛周围尘嚣尽散,山长水远。

翻开书页细细地读着,一个个的故事随着“我”的成长连成一条线,从少年到中年。

身边的人各有不幸的过往,却依然顽强地背负着这份生命赐予的沉重,踽踽独行着。

我分了三次才把它读完,昨晚是最后一次。

当我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灯光适时而灭,我在黑暗中辗转反侧,心里有一个宏伟的愿望。

我也要写一本这样的书,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友情,成长,和痛楚。

于是漫长的时光隧道里,我又一次触及了站在记忆长廊的我们,那是十四五岁,韶华正好的我们。

我们曾经像陈臣一样,外表靓丽成绩优异,完美而闪亮,却在渐行渐远的时光里,被不起眼的李平义抢走了荣光。

可是我们的父母,往往比我们自己更在意,浮动的成绩。

于是将全部梦想都寄托在儿子身上的陈父,冲动之下朝李平义脑袋上砸了两榔头,而后跳楼自杀。

看到这,顿时愕然。

就像文中所写,第一次看见,小人物的仇恨,爆发出如此毁天灭地的力量。

陈臣何其不幸啊,母亲走了,父亲对他暴躁而严厉,他与父亲的对抗,无力而绝望。

以为不好好学习,辜负父亲的期待,一切与他对着干就能获得自由,却未曾想过迎来命运如此仓皇的玩笑。

他与白杨真心相爱,稚嫩的誓言还没来得及实现,生活的轨迹就这样猝然转向,只留下一地残缺的狼藉。

李平义运气好,捡回了一条命,李父却因此整日吃斋念佛,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人生的意外难以预料,利益功名之类的,在时光面前显得如此无足轻重。

李平义后来的人生,理性,克制,学金融遇到了好老板,轻而易举就过上了大部分年轻人奋斗一生都触不到的生活。

然而回忆的隐痛随着头顶的伤疤时时复发,提醒他,往事不堪回首。

他的老板家财万贯,却在事业如日中天时后院起火,妻子和孩子都检查出了癌症,果然是有得必有失,上天在这方面给了你太多,就必然会在另一方面要回来。

李平义经此恍然大悟,人生有什么是可以抓得住的呢,于是他辞职去当了一名无国界医生,在尸横遍野的人间地狱里,寻得了内心的平静与安宁。

而陈臣却摆脱不了宿命,他越想逃离父亲的控制,便越摆脱不了父亲在他生命刻下的烙印。

他变得和父亲一样暴躁,喜怒无常,因为小事而对女朋友拳打脚踢,身边的人走了一个又一个,他却一直找不到停泊的彼岸。

原野曾给了他希望,利用他姣好的外表将他打造成了一个明星,可是一无所有的他,最终只能看着原野靠在别人的肩头微笑却无计可施。

他的初恋白杨,在他们的恋情成为全镇人的笑柄之后,过得凄惨流离,最后委屈求全嫁了人,开了一家理发店。

他回去找她,曾经的校花站在店门口炒着菜,看见他时,这些年来压抑的爱情火花瞬间死灰复燃。

她为了他离了婚。

可是他们没有未来,陈臣只能时不时地回来找她,然后两个人昏天黑地地待在房间里亲热,过后他便走掉,他无法承诺她任何依靠。

还好有弹簧,从十几岁时便一直对白杨穷追不舍,绝无二心,后来谁也没有料到,曾经吊儿郎当的他竟然凭着胆量和运气发迹了,现在,他终于能够给白杨一个未来了。

他们两人的结合,是这本小说难得的圆满。

人生这本书充满了巧合,无论你如何被美丽的封皮诱惑,翻开后,都是血淋淋的离合悲欢,谁也无法逃脱。

你可以轻易在考试中拿到一百分,却终其一生也遇不到一百分的故事。

柔山与邵然的爱情便是如此。

那一刻心动,她在鸡汤浓郁的香味中巧笑嫣然,“我”在温柔的氤氲下,突然想要给她一个家。

可她是一个如此不安分的女子,想要的虚荣,“我”永远也给不起。

甜蜜的时光还未好好享受便倏忽而逝,生活的真相图缓缓展开,大学的象牙塔外,残酷的一幕幕真实地存在着。

在风月场合外,她说:“我需要的不是个骑着自行车来接我,端个保温桶来找我,唠叨我别喝酒,唠叨我别熬夜的男人。”

“我”拼了命地兼职,只为了给她买最好的东西;陪她续租了和前男友同住的房子,坐公交穿越大半个城市去陪她;在她开口要钱时,把家里所有的积蓄毫不犹豫地全部打给她。

可是她却躺在“我”臂弯里,和别的男人发着暧昧的消息,在“我”晚上去接她回家时,听到她说“我没有男朋友”。

原来“我”自以为是的深情,竟是她最不想要的。

我们凭什么以为付出了真心,别人就应该以诚心相报,在失去之前,人永远感觉不到拥有的快乐。

后来“我”终于放下了对她的执念,打算要结婚时,听游冬说起柔山的近况,才知晓,她在金钱的世界里过得并不好。

寂寞深夜里怀念起“我”,流着泪说“我再也找不到一个骑着自行车来接我,端个保温桶来找我,唠叨我别喝酒,唠叨我别熬夜的男人了。”

这个世界上,愿意对你好的人就那几个,走一个,少一个。

这句话真是一针见血。

年少的我们太过精明,被昂贵的繁华世界迷了眼,以为有了金钱便可以呼风唤雨,后来身边的人兜兜转转,茶换了一盏又一盏,奢侈的物品都有了,才明白世上最贵的东西是真情,多少钱都买不起。

从十几岁到三十岁,几十年的离合悲欢,物换星移,周围的人还是这些,可每个人都有了年华刻下的独特痕迹,提醒着我们,已不再年轻。

合上书,内心像一条河静静地流着,我与作者,还隔着很大的差距,无论是遣词造句,还是行万里路的眼界和际遇,都遥遥不及。

要写出一个动人的故事,既饱含热情,又历经沧桑背景,没有那么容易。

可我还是固执地想写点什么,哪怕只留给我自己一个人,苍老后寂静地品。

朋友说,你不动笔写,就永远不会有灵感。

我想这是对的,人生哪有那么多人一路风生水起,谁不是一边跌跌撞撞深夜流浪,一边苦酒入喉强装笑颜。

想要记录些什么,那就拿起笔,单纯地写下来,用一颗诚恳的心,与最深处的灵魂狭路相逢。

总有一天,我会写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故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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