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圭吾《虚无的十字架》简评:死刑是否是最严厉的刑罚?
有人杀了人而并没有醒悟到自己的错误,因为嫌审判过程太麻烦而愿意被判死刑;有人因年少不知事偷食禁果而杀了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在痛苦和不安中度过了一生。
死刑是否是最严厉的刑罚?对一些人来说,牢狱和死刑并不能让他们的良心因此感到懊悔,对一些人来说,即使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他们心里所受的罪也足以。
所谓虚无的十字架,是人性对人的束缚。对没有人性的人来说,是没有十字架的。
一、故事概述
中原就职于一家广告公司,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有一天,窃贼蛭川在其妻小夜子外出买菜之时入室偷窃,当蛭川发现小夜子幼小的女儿仍留在家中并发现了他时,为避免小女孩认出,蛭川残忍地杀害了小女孩。
事后,警方根据在现场的指纹成功捉到了蛭川。
在法院上,中原一家极力要求法官判处蛭川死刑,但蛭川的律师淡化了犯案手法的残虐性,并让蛭川说明自己当时并不是故意杀人——在日本,若原本没有杀人动机,那即使真的造成了人的伤亡,凶手也可以不被判死刑。
实际上,凶手并不是第一次犯案,他第一次杀人时也是用了同样的理由逃避了死刑,并且因为在监狱里“认错态度诚恳”,蛭川很快就得到假释,离开了监狱。而在离开监狱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再次犯案,杀死了中原的女儿。
中原一家无法接受蛭川不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一直努力抗争,官司持续了一年多,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中原一方掌握的关于蛭川故意杀人的证据越来越多,但最后蛭川终于被判死刑,却是因为他本人觉得打官司的过程太过繁琐与麻烦,于是放弃了上诉。
蛭川终于被判了死刑,中原与小夜子的内心却并没有到得释放。他们本来一直抗争的不过是希望凶手能为自己犯下的罪错忏悔,但蛭川直到认罪的那一天也没有对中原一家表达过歉意,他接受死刑,仅仅是因为觉得“太麻烦了,懒得再上诉”。这让中原和小夜子开始怀疑日本法律里的十字架是否真的存在。但无论存不存在,凶手都应该为自己曾经的罪恶付出代价。
在蛭川被判死刑前,中原和小夜子人生的目标就是为了等待死刑判决,而当目标完成,他们的生活就失去了重心。且由于看到熟悉的情景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失去爱女的事实,中原和小夜子越来越无法自然地面对对方,最后,两个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各自离开了原来生活的地方。
当中原再次得知小夜子的消息,已经是五年后的事情。
彼时,他已经是一家动物下葬馆的馆长,帮助失去爱宠的家庭处理宠物的尸体。他对小夜子的生活一无所知。
而小夜子死了。
打电话告知中原这件事情的是五年前处理中原女儿被杀这一案件的齐藤警官。五年前,女儿被杀,中原作为嫌疑人之一接受了齐藤的调查,五年后,小夜子被杀,齐藤再次前来了解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齐藤基本确定了中原没有杀人嫌疑,并告诉了他小夜子的死因。
小夜子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到了毒害,杀害她的凶手在第三天前往警局自首。
凶手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叫町村作造。他没有生活费,又没有经济收入,走投无路之下抢了小夜子身上的钱并杀害了对方。但之后又认为自己的罪行终究会被警方发现,于是最后选择了自首。
町村作造的陈述存在着不少的疑点。首先,凶手居住的地方离小夜子居住的地方有较长一段距离,他需要坐车到附近才能杀人,此外,小夜子所在的地方并不是繁华的地区,小夜子当晚的着装很普通,身上的现金也不多,看起来很难想象凶手大老远跑这么远杀了一个普通女人,只是为了对方身上的一点点钱。
但町村作造表示自己只是随机杀人,特地坐车去到小夜子那边只是为了降低在自己家附近犯案被抓到的可能性。
尽管存在颇多疑点,但根据町村作造提供的犯罪凶器以及他的叙述,凶手确实是他无疑。
在参加小夜子的葬礼时,中原发现葬礼现场有一些表现异常的女子。经过解释,中原得知小夜子在和他离婚后还是无法忘怀女儿的死亡,于是她走上了采访和编辑相关内容的工作,一直在思考探索关于对犯人惩罚和遗族的影响这些问题。在小夜子帮助的人里面,有一个行为较为特殊的女生——她患了习惯性偷盗的疾病,感觉自己不配吃好的食物只配吃偷来的东西。
而之后,在中原进入小夜子生前所住的房子里时,他发现了一些别人没有注意到的疑点。追寻着这些疑点,中原终于一步步找出了小夜子死亡的真相。
事情是这样的。
小夜子帮助的对象——患了习惯性偷盗病的纱织的病因是:年少时,她与初恋情人学也偷吃了禁果,但不慎怀孕。当时年幼的他们不知该如何隐瞒事情,最终采取了将刚出生的孩子闷死的方式。在这样的愧疚心理下,纱织与学也感情无法继续维系,两人最终分手,并发誓把这个秘密带到坟墓里。但纱织永远脱离不了这样的阴影,于是患了习惯性偷盗病。
小夜子起初不知纱织的病因,一直友好地劝纱织把心事说出来,但当纱织终于说出心事,小夜子勃然大怒,她认为纱织应该马上去自首。而彼时,学也已经功成名就,如果纱织自首,学也的生活也将被毁掉——纱织因此而退缩。于是小夜子决定去找学也沟通,希望学也也能去自首赎罪。但小夜子和学也谈话的过程被学也的岳父听到了。岳父不想让这么好的人坐牢,也不想自己的闺女和外孙没有了依靠,于是他在小夜子回家的路上杀了小夜子,并把一切归为了自己的过错。
二、读后感
这是一个比较沉重的故事,但不仅是一个故事。东野圭吾在这本书里给我们抛出了一些问题:如果你家人的生命被残酷地夺走,你希望该如何处置犯人?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罪与罚,善与恶。
我一直都认为一件事情哪怕是结果不太好,只要你反思了过程,然后有所收获,最后当遇到同样或者是类似的事情时不再出现问题取得一个好的结果,这才是那件事最大的意义。
一个人犯了错甚至是杀了人,对他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是否一定要判处死刑?
俗话说以牙还牙,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是,处以死刑之后呢?可以对其他人造成威慑?可以规避错误规避残暴行为?听起来很有道理,也确是其实。
只是,随着几千年人类文明的发展,在刑法中的酷刑越来越少,我们越来越注重“改造”一个人,从思想而不是肉体上去改变他。这是人类的进步,是文明的进步,人类不再是原始人,而是文明人。
东野圭吾先生在一个案件的展开中,用那些发生在小说中的每个人的故事、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对话一步一步地深入,使我们也思考。一开始会觉得,一定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因为杀了人的人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减刑,若干年后像无事人一般出狱活在这世界上,且这人极大可能没有任何忏悔愧疚之意,那么这对于被杀者本人及其遗族是否不公平呢?所以,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但是,世界并非如此,人类并不是这样,刑法也不会这样。哪怕他假装的,但是只要有这个可能,依旧会“放过”他。所以,看完前半部分,大概所有人都会义愤填膺。
随着故事情节推进,我们看见了另外两个人,史也和纱织,年轻时的错误使他们杀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小孩,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但是他们因为这个一天生命都不到的婴儿背负了一辈子的沉重的十字架,一个看起来风光无限但无法内心煎熬同时尽己所能去就其他的生命,一个命运坎坷,两个人都没有完满的一生。这是两个满怀愧疚且尽可能去弥补的人,一个用专业知识和自己的婚姻,一个用一生。
那么对于这两个人,我们要如何评价他们,法律又该如评判呢?说到底,都是我们应该如何评判他们,因为法律是由人制定的约定的规则。我们应该一刀切断定这两人为死刑吗?或许,读到故事的结尾,我们变成了深思。
一个趋势是随着世界的发展、人类的发展、文明的发展,死刑终究退出历史舞台,就如中国古代的凌迟之行一样,古时我们认为大奸大恶之人一定要予以严刑酷法才能惩戒,可是扪心自问,这真的有很大作用吗?那么,被处以死刑,对杀人者、被杀者遗族就真的一了百了了吗?
或许,发展到今天,文明不断的演进,我们在不断的进步,进一步认识到世界,进一步认识到我们自己,只有进一步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罪与罚,才能进一步认识到自己心中的善与恶,不断的推进刑法的改进,推动我们自己向前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