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苗事件,想说的几点
这几天被问题疫苗事件刷屏。也来说我的看法。
事件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先是长春长生一个批次的狂犬疫苗出了问题,然后又爆出长春长生及武汉生物的2个批次的百白破疫苗也出事。接着,兽爷一篇《疫苗之王》引爆了舆论。
事情出来以后,大家都很恐慌、愤怒,尤其在现在国家鼓励生育的背景下,不彻底解决奶粉、疫苗这类事关人命的安全问题,人心难安。
不满的情绪可以理解,但这几天看到网上一些想当然的说法,表面看很有道理,细一想却不是那么回事。但哪怕是天大的事情,表达完情绪之后,最终还是要回归理性。在这里想说以下几点:
一、疫苗事件,跟国企私有化无关
兽爷的《疫苗之王》开头是这样写的:
“2001年,东北一家国有疫苗公司悄无声息进行改制。多年后再回首,人们才明白其中意义。”
简单的一句话,把疫苗事件归咎于国企私有化。这符合大众的直觉:私人企业为了赚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言外之意是,换成国企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这次出事的两家公司——长春长生和武汉生物,前者是私企不假,但后者却是国企。而且截至目前,长春长生不仅被罚几百万,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十五名涉案人员被刑拘,但武汉生物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消息……
其实不论国企私企,背后都是普通的个人。很多食品是私企生产的,人们也都放心的吃,而国企生产的产品也不见得百分之百安全,比如多年以前闹得很大的三聚氰胺事件,涉事的三鹿集团就是一家国企。所以简单把问题归咎于国企私有化,是不对的。
二、比加强监管更重要的,是自由选择权。
每次食品药品安全的问题发酵,人们都会呼吁加强监管。但是比监管更重要的,是自由选择的权利。
其实我国的食品药品这块监管一直都挺严格的,就说疫苗,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会有重重审批。很多国外出名的疫苗无法再国内上市,就是因为过不了监管这关。
再说对官员的监管。200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曾因假药案及受贿而被执行死。不可谓不严。但时隔多年,食品药品方面的问题还是层出不穷。
因为监管也是由具体的个人实施的,是人就会有私欲,所以监管者也需要被监管,监管者的监管者也需要被监管……总之,没有什么方法能保证监管会万无一失。
相反,监管会导致权力寻租、行贿受贿和垄断。企业通过贿赂监管机构的官员,可以排除其他竞争者。他们只需要讨好监管官员,而不必对用户负责。在垄断环境下,有时候即便出现问题,也能瞒天过海,这是更大的风险。
所以比加强监管更重要的,是自由选择权。把选择打不打疫苗、打什么疫苗的权利还给个人。
三、把人命关天的疫苗交给自由市场,那岂不是乱套了,很不安全?
食品也是人命关天。但你到饭馆吃饭,会先验一下菜里有没有毒吗?相信正常人都不会。
绝大多数的饭店都是私营的,而且绝大多数的饭店老板是以赚钱为目的,他们也不是道德楷模,但你却不担心,他们会在菜里给你下毒。因为下毒对他们没任何好处。
有人会说,疫苗不一样,他们减少生产工序、用差的原材料,可以降低成本。而且疫苗本身无毒,即使无效也不一定及时被发现,所以厂家有这个动机。
这个问题其实自由市场也能解决:由第三方机构来执行检测和抽查。而且这类机构也不是垄断的,不是独家,有很多检测机构互相竞争。最终一定是信誉好且够权威的机构胜出。人们选择经权威机构检测过的疫苗,不说百分之百,但相信安全性会比现在更高。
很多人指责医疗、药品行业市场化过度,其实是南辕北辙,很多问题恰恰是管制过多、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导致的。关于市场和管制哪个更有效,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出过一本叫《市场与政府》的书,当中举了很多例子,很深入地讨论了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市场更有效。有兴趣的人可以读读此书。
这次疫苗的问题引发全国上下广泛的讨论,很多事情无法一蹴而就,但还是希望通过这次的教训,能有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