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
不疯魔,不成活。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在那段漫长的倾诉岁月里至少提到了三次霸王别姬。也许这个数字会更多,因为我始终无法做到像他那样一字不落地把一部电影的台词像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一样牢牢刻记在脑子里。这意味着有些一闪而过的字句会被我忽略,有些恰如其分的表情会被我遗忘,而它们恰恰归属于那部来自上个世纪带着时间潮味的影像。按照他的话,不是他契合了它,而是它为他而生。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很慎重的严肃表情。我最终没有尖刻地指出它喧嚣着灿烂着横扫各大奖项时他还没有来到世上这个致命的逻辑错误。因为尽管他带着满身的酒味坐在我身边眼圈泛红口齿已经模糊不清,但他认真的眼神告诉我,那不是酒精作用下的狂妄,他只是被一种相似的化学物质麻痹了大脑,松弛了肌肉,窒息了呼吸。那种化学物质我很熟悉——林则徐摇着头说是鸦片,泽尔蒂纳说是吗啡。而一个叫莎士比亚的疯老头子要文艺很多,他说是爱情。
我和他在客厅的地板上坐着睡了一个晚上。准确的说,我是醒着的,只不过他靠在我肩膀上的姿势使得我不得不保持像睡觉一样沉静的状态。他在途中迷迷糊糊醒了好几次,有一次哭着喊着要胡同巷口的小杨生煎。我拿着一个空了的被捏瘪的啤酒罐朝他晃晃说:小杨生煎卖完了,小杨这个点也收摊了。沙县小吃你要不要?说完之后才发现这个动作幼稚得像我那个流着鼻涕过家家的侄女。他没有回答我又这样睡过去了。我突然记起有一个记不起名字的二流的文学家曾经说过,和梦呓的人交谈就像对着傻子咒骂,他呵呵笑着在他的世界里怡然自得,更要命的是你竟然以为他听懂了。
我就这样在清醒和混沌的边缘看着朝东窗子的窗帘慢慢变成白色。积蓄了一整个晚上的精力勉强支撑着我摆脱了这个一米八高大男人的钳制。在获得自由的下一秒钟我不幸地发现那点可怜的精力瞬间清零了。如果我的胸前有一个灯泡,此时站在镜子面前的我一定会看到红光伴随着尖锐的声响一闪一闪。如果他醒着,他一定会大声地嘲笑我,说他今天才知道原来奥特曼竟然可以是母的。
我煮了一壶咖啡,企图用咖啡因挽救天旋地转的大脑和落枕的脖子。地板上全是他喝完的啤酒罐子,他赤脚走过时稀里哗啦全撞在了一起。他的脸就是一具刚从福尔马林池子里捞起来的活尸——我知道我的也一样。他问我,他昨天晚上有没有告诉我那个男人今天要结婚的事。
我把沾着茶渍的咖啡杯丢进盥洗池,说:你忘了?
他摸了摸浮肿的脸,说:我只记得我吵着让他帮我买小杨生煎。
两个小时后,我和他坐在了出租车上。他看向窗外,眼睛里面的宿醉掺杂着一种我看不清楚的情愫。我用手肘碰碰他,手腕上的玉镯子相碰发出清脆的声响:我说,我和你探讨过了那么多你和他的结局,怎么唯独漏了这么一个。
他转过脸来,笑骂道:我是没说过,可你一定是在背后说过的,恶毒女人。
新娘子比我想象中要长得寒碜。至少她来敬酒时站在我旁边,宾客的眼睛看我的次数总是要多过她的。那男人我之前见过几次,人长得要比照片上高瘦。新郎官哈哈笑着给我们挨个敬酒。酒桌上的话是最假的。什么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信誓旦旦的像是他们亲身经历过似的。轮到我和他了。新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和他一眼,嘴巴咧得更开了。
我发小,好兄弟。前半句话新郎转过脸去对着新娘子说,后半句头已经重新转回来了。然后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你小子不错啊。下次轮到你办的时候,喜帖上可别再把你嫂子的名字写错了。
新娘很嫂子地笑笑,忙说哪里会哪里会。他也笑了,亲手斟满了一摇杯的红酒。
嫂子,干了。说完,他真的干了,一滴不剩。
他在洗手间里头差点把自己的胆汁呕出来。他很自然的红了眼眶——就像昨天晚上他硬说是酒精过敏一样,他会狡辩是脑袋下垂久了毛细血管充血。他是个活在自己世界里梦呓的人,他永远不肯跨出自己的城池哪怕一步。
你知道吗。那种情愫像血丝一样爬满他的眼球。他说:直到刚才,我都还在想着,如果要逃婚他妈的我们要走哪一扇门。
我用力地拍着他的背,骂他:你是猪头吗,你看不出他们杯子里的是雪碧加可乐么。你以为你是武松挑战三碗不过岗啊——也不瞧瞧我家里头两箱子的空燕京啤酒罐是谁的杰作。我只能装作听不到他说话时浓重的鼻音。
我知道,他是假的。他的眼泪随着他笑起来脸上的皱纹流下。不,应该说,是只有我当真了。
只有他当真了。我一直认为这句话能够或者说应该被安放在霸王别姬的某个角落,哪怕是一句匆匆带过的旁白。这样算来,在这段即将结束的倾诉史里,他便提到了四次霸王别姬。第一次,他欢呼雀跃像个孩子一样地告诉我,自己的发小在酒后亲吻了他,他说他现在就像是被段小楼调笑的那个程蝶衣,甚至禁不住要哼几句小曲儿。我笑道,段小楼又是他看上的哪个窑子里的花美男,怎么名字流里流气的。他当下就传给我霸王别姬的高清视频,说要是我没看完就别管他要他宿舍那个篮球系帅哥的电话。第二次,他告诉我那个男人不是弯的。我说我早就猜到了。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他怎么知道那男人是直的,他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明白天涯何处无芳草的道理。可惜他什么也没有说就挂断了电话。第二天他的MSN签名档就换成了它为我而生。第三次,他在那男人结婚前一天晚上搬着两箱啤酒闯进我家,边哭边喝得酩酊大醉。他说,为什么他不是女娇娥。我没有说话,灌了一大口酒,压下心头的那句话:我何尝不想成为男儿郎。
第四次,他在见证那男人一生最重要时刻的酒店里,蹲在厕所的马桶边,无声无息笑着流下对他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两行眼泪。
宴会厅里传来觥筹交错的声音。他一个大男人蹲在那里瑟瑟发抖。我没有告诉他他现在的样子比抽大烟时的程蝶衣还要落魄恶心,但是他却可以比程蝶衣比我先一步戒掉一些东西了。当鸦片第一次在人类口中心满意足地化作灰烬时,没有人想到这种圣药一般的镇静剂最终会变成恶魔一般的存在。就像砒霜最初是道人怀里视若珍宝的仙丹,鹤顶红一开始是富贵人家里一抹明媚的色彩。无心之言是一种罪,自作多情是一种罚。可总有人将此言当他情,以他情成一生。蒙蔽了双眼,只凭幻想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