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让我有了抗争到底的能力
有人跟我说,我就是个刺头,谁惹上我,都不会有好结果。
高中时校门口的麻辣烫卖臭鸭肉,我是第一个在店里大声指责的姑娘;大学时某通不给学生发取货短信导致很多快递莫名丢失,我又是第一个在某通校园代理面前掀桌子骂人的姑娘;参加工作后,公司严重拖欠工资,我又成了第一个站出来检举揭发,仲裁投诉的姑娘……
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运气不好碰上这么多烂事,后来才发现,这不是运气问题,每个人,在自己的成长或生活当中,都会碰上那么两三件在某一时期令人糟心的烂事。只是很多人,在“没关系”和“忍一忍”里,把自己变成了受气的一方。
最近女研究生花66万买奔驰,发动机没开出4s店就漏油,理性索赔无果,被逼成“泼妇”大闹解决的新闻登上各个媒体的头条后,我觉得以往和最近碰上的种种恶心事,也该拿到阳光下晒一晒了。
第一件是我去年入职的一家教育公司,连续拖欠员工大半年工资,前两三个月大多数人无感,靠着积蓄手紧点也能生活。等到十一月份,大家手头积蓄也差不多花光了,跟领导们询问协商,等到的答复总是含糊其辞,其中原因普通员工一概不知。在北京这样一个高消费的地方,连续数月不发工资,难免引起离职浪潮,但公司对此似乎相当无感,即使对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也有某领导无所谓地说“再招就是”这类话。等到年关,别人发年终奖,我们连工资的影子都没看到。大领导开始打感情牌,终于肯说不发工资是因为公司遇到了资金问题,承诺年前一定补齐。我们空欢喜地等了一天又一天,还是没拿到一分钱。于是年后上班,我继续跟公司各位领导积极沟通,协商恳求,最后仍然无果。一怒之下,果断再次仲裁(上一次是未拿到工资的第4个月,询问不发工资原因未果后提出,但因为公司态度诚恳,同意和解撤诉),并表明绝不调解。得知我再次仲裁并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终于有了反应,开始主动协商解决方案。虽然之后还发生了各种令人哭笑不得的插曲,但因为公司规模大,比较在意自身声誉,还是很客气地按照我的意见处理了整件事。
事后来看这件事,万幸的一点是,公司不是百分百不讲道理,加之大领导们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对自身羽毛极度爱护,在这两点前提之下,虽然事情的解决过程艰难险阻,但不至未果。
第二件事就特别让我大跌眼镜了。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去了一家初创公司磨练,被告知入职七天后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是相互考察的时间。入职三天,说好六点下班,却总在五点半开会时安排新的任务,还要求必须当天完成。公司分工不清,责任不明,乱成一锅粥。于是趁没签合同果断离职。本没打算要三天的工资,却在离职半个月时被几个前同事拉进“讨薪群”。群里七个人,一个跟我一样工作三天没给工资,离职时老板说等结工资时会发放给他。其他几个人都工作七天以上,最长的半个月左右,而离职理由,大都是公司管理混乱,看不到未来。他们还没拿到工资,老板就已经把他们加黑了,我点开老板头像,发现我也没有幸免。而跟“讨薪群”成员接洽的人事,先是一拖再拖,后来干脆说不给工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前几天都是在互相考察,你没有选择我们,自动离职,我们没有义务给工资如此之类。看到这里,我就有点愤怒了,一个知名政法学校比较法学院毕业的研究生,一个所谓的中外双学位高材生,在一个所谓的法律咨询类公司里做这种知法犯法的事?!甚至还问在职员工“有没有法律规定工作不满七天可以不给工资”这种问题?!我是真的大开眼界了。然后果断找人事谈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是对方毫无反应。无奈之下,我表明自己会将此事曝光,同时因为公司晚上临时加班到九点钟,自己在回家路上遭遇车祸的医药费也会一并追回,对方突然就开始打感情牌,说工资是不可能了,但代表个人给一千元慰问金。我没有接受所谓的慰问金,对方突然开始“律师函警告”,说我在对公司进行污蔑,会追究我的法律责任……这是波什么操作?莫非大boss开始远程授意了?好吧,如此的话,我就收了慰问金再去仲裁吧。
与该公司人事的聊天记录最近的一件,是我跟某法律类公众号发生的纷争。对于各大法学院学生的投稿文章,在这个月初,该公众号发起了最喜欢文章的投票活动,并承诺得票最高者奖金五千。结果出来之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该公众号的工作人员竟跟我协商,说他们的规则存在漏洞,导致投票数和阅读量不一致,但本着尊重规则和公平的原则,给我五百元作为补偿,让我放弃本来应该发放的五千元奖金。同时发来一篇文章,大意是北大、南大的法学院学生投票率最低不可思议,而我,作为一个可能院校没有那么出色的法科生,投票率高显得不那么正常。觉得母校受到侮辱的我第一时间进行了反对,强烈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该工作人员继续质疑,客气中却带着些许的轻视和蔑视,朋友见状打电话要求道歉,并说明该公众号继续如此会通过舆论手段来解决此事。最终,该公众号发文承认了自己的失误,并承诺奖金按原定发放。(但该篇文章的一些说法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同时奖金至今未发放到位,本人也将继续对该公众号表明不妥协的态度)
与该公众号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作为朋友圈里法律人居多的法学研究生,这几件事让我感到又可气又可笑。在奔驰事件中,4s店将“三包”作为对自己“权益”进行维护的“法律武器”,在我遇到的种种事件中,也有人将所谓的法律、规则或公平作为为己方争取“利益”的工具。颠倒黑白这种事,他们玩的很遛。不知法不懂法或许情有可原,但是明知故犯、倒打一耙的勇气,我想不是梁静茹愿意给的。我不知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有没有觉得愧对学习多年的法律,有没有感到,内心深处,真的生出了疼痛与不自信。对法律的敬畏感,是一个法律人在学习与运用法律的道路上一点点积累形成的,当某些人将这座慢慢垒起的大厦一下推倒时,砸下去的轰隆声,有没有吓到自己?
作为一个同样爱惜自己羽毛的知识分子,从摆事实讲道理,到稍加威胁的愤怒,对自己情绪的无法自控,我也时常反思。能不能真的“忍一忍”,能不能真的“别较真”,能不能“就这样”,能不能“算了吧”。
梁启超在《饮冰室合集》中说“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虽然时代和大背景都发生了变化,但这样的倔强,我想在一代代的更替里,总有人谨记并传承。
我愿做这样一个不被某些人看好的“刺头”,哪怕仅仅是那么一小点的反抗,也希望,事情回归到它本来该有的那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