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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3 封锁协议

2017-09-30  本文已影响32人  进击的小鹿

在运用X锁和S锁对数据对象加锁时,还需要约定一些规则 ,例如何时申请X锁或S锁、持锁时间、何时释放等。称这些规则为封锁协议(Locking Protocol)。对封锁方式规定不同的规则,就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封锁协议。不同的封锁协议,在不同的程度上为并发操作的正确调度提供一定的保证。
   一、一级封锁协议
   一级封锁协议是:事务T在修改数据R之前必须先对其加X锁,直到事务结束才释放。事务结束包括正常结束(COMMIT)和非正常结束(ROLLBACK)。
   一级封锁协议可以防止丢失修改,并保证事务T是可恢复的。使用一级封锁协议可以解决丢失修改问题。
   在一级封锁协议中,如果仅仅是读数据不对其进行修改,是不需要加锁的,它不能保证可重复读和不读“脏”数据。
   二、二级封锁协议
   二级封锁协议是:一级封锁协议加上事务T在读取数据R之前必须先对其加S锁,读完后方可释放S锁。
   二级封锁协议除防止了丢失修改,还可以进一步防止读“脏”数据。但在二级封锁协议中,由于读完数据后即可释放S锁,所以它不能保证可重复读。
  三、三级封锁协议
  三级封锁协议是:一级封锁协议加上事务T在读取数据R之前必须先对其加S锁,直到事务结束才释放。
  三级封锁协议除防止了丢失修改和不读“脏”数据外,还进一步防止了不可重复读。
  上述三级协议的主要区别在于什么操作需要申请封锁,以及何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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