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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马拉松】无戒: 杂谈

2016-10-04  本文已影响2427人  无戒
【写作马拉松】无戒: 杂谈

看到这个主题,我还是想挑战一下。人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极限是什么,若是没有这种挑战,我大概永远不会去尝试一天写2万多字这种变态的事情。

现在是早上九点,我不知道自己多久可以完成,有时候尝试是必要的。

一(小店)

若是没有尝试,我想我大概不会有这么多的经历。开店是小时候的一个小梦想,我想了很多年,也听很多朋友说过,想开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店,可是有很多人说了很多年,依然没有实现。

有些东西,真的要去尝试,我记的我准备这件事,准备了五年之久,11年的时候,我在小寨看好了店面,一个月租金一万,不到十平方的小店。那时候,我刚结婚,刚看好店,查出来怀孕了,然后一直在家待产,这一搁置就是很多年。

我在家里看孩子那段日子,算是我人生最混乱的日子,每天看孩子,看电视,睡觉,没有任何事可做。做的最多的大概就是看书,总是看安妮的书,看过一遍又看了一遍,离家很远,一个人在异乡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就连他也不在我的身边,去了边疆。生活里真的只剩下自己,我写了一本日记,有写给朋友的,父母的,孩子的,还有爱人的,各种回忆交错着。

我现在还守在店里,今天的生意很淡,刚才有客户试衣服,打断了我的思路。接着上文我们继续这段回忆。

对于那段日子,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总觉得自己被世界遗弃了。变得敏感,多疑,甚至有些神经病,身体不断地发福,你无法想象那时候我多胖。真的变成了一堵墙。本来个子就高的我,加上变胖,真的难看的要死,我对外界和自己外貌的变化,竟然没有一点感知,毫不在意。

后来他回来了,我们的生活各种折腾,开公司,搞种植,总是能折腾的都折腾了,可是结果却是一件让人悲伤的事情。

我与他放下所有的羁绊从头开始,又去了西安城里上班,上班的日子没有任何波澜,只是以前的老朋友见了我都会说到,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完全看不出以前的样子。

上班之后我很多时候都会想念儿子,有时候因为想念莫名的哭泣。

开这个小店的时候,我感觉真的累了,无法再去折腾,我说我想开个小店,回到小城,待在儿子身边,他说好的。然后我就回来了。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开起来这个小店。

其实我有一个很美的梦想,我想开一间咖啡书屋,充满文艺气息的那种,你可以为我讲你的故事,我可以送你咖啡,倾听世界的声音。见证各种各样的爱情,友情,亲情。

可是梦想有时候只适合做梦,我们需要生活,所以我们的小店必须盈利。是的,就是赚钱。

小店是悄悄的开业了。运营起来也是很辛苦。很多人说,菲,你好棒,总是那样有勇气,无论干什么,都会去干,真羡慕你,我笑笑。

小店开业的时候刚好是服装的旺季,腊月的天气,人很多,每天营业额都是好几千,以前一个月的工资,一天就拿到了手里,那种感觉真的很好。

可是别人无法知道我的辛苦,我像一个男人一般,早晨五点去发货的地方抢货,然后拉着几大包的衣服挤公交车回来。回到店里的时候时常都虚脱了。

我习惯抽一根烟,才开始整货。然后一天不停的忙碌。

你说,哇,那你可以挣很多钱了。其实旺季也只有这一个月。

说实在的不挣钱不是最痛苦的,痛苦的是,我想要的小店是那样,后来变成了这样。

我喜欢极了欧美范的衣服,穿起来很有感觉,可是我喜欢的东西太小众,衣服拿回来卖的并不好,店开始不停地亏损,压货。我感觉很难过。

然后开始改变,风格不是我喜欢,是大众所喜欢的,虽说可以挣钱了。可是它已经不是我想要的小店了。我在店里养了很多花,长势很好,这是小店里唯一让我开心的事情。

所以,这世界上不忘初心的事情太少。

现在正是放假的季节,也许你们在各地旅游,我依然守在店里,早晨很早去拿货,然后回到店里,孩子在身边跑来跑去,对我说,妈妈你走了一会,我就想你了。我感觉很幸福。

看到这个写作训练,我想参加,又不知道何时有时间。本来打算晚上通宵来参加的。现在正好没人,我忙里偷闲,用手机在更新。

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被打断了三次,卖出去了一件衣服。一边回忆,前面所写,一边继续着。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方式,我的小说现在已经快要三十万字了,都是忙里偷闲写的。一边卖货一边写文,有人来了会被打断好久。然后回忆前面的继续。

二(写作)

现在我该说些什么呢,我想说说关于写作这件事。

写作这件事,说起来还是很有意思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小白来说,只能说会写字。是的会写字。不能称为写作。

说点实话在这里,其实我小时候一直是数学满分,语文不及格的。当然把作文写成范例的事情,更是没有发生过。

喜欢写文是从写日记开始的。我大概从三年级就开始写日记吧,粉色的带锁的日记本,记述着一件件小事,记得最搞笑的是,日记里写着一件自己导演的自杀事件。

那时候我才上四年级,不是因为什么,被妈妈骂惨了,然后写下了那一段日记。日记中记述了如何自杀的全过程,大概是这样的,先写上遗书,说我要死了。然后找来老鼠药的瓶子,放在自己面前,在自己嘴巴上涂上肥皂泡泡,让自己看起来有口吐白沫的假象。吓吓妈妈,让她以后不要再骂自己了。

看到这段故事,我笑了,我能想到那时候我的表情及心情,看来我从小就不是一个乖孩子,腹黑的心性暴露无遗,可是我最终没有那么做,妈妈喊我吃饭的时候,我赶紧跑过去吃饭,然后又跟伙伴们一起玩去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难过的事情一转眼就会忘记。世界单纯,快乐那么简单。

再来说关于写作这件事,我一直觉得我会写文章,是因为我话多,然后又没人听我说,我就会写下来,而且一写就一发不可收拾。

在简书写了四个月了吧。写了三十万字,很多人都说,连载是如何写的,能告诉我吗?说实话,我也不知道。

在写第一部大山里女人之前,我的一篇文章最多能写900多字。关于这部作品我觉得还很不错。得到主编一鸣赏识,下个月电子书要上了,期待大家关注哦。

在写这部长篇之前,我跟迪先生说过好多次,我的故事构想,他说你要写就写,没写不要和我讨论。

他的一句话,让我明白,说再多都没有意义,写出来才是正道。我开始拿起笔,开始写,然后越写越多,从没有粉丝到现在700多个粉丝。

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无论任何事,必须尝试去做,做了才能知道结果。

我想,我现在知道写连载的诀窍了,那就是去开始。不要去想结果。

在没有到简书写作之前,我很多年都没有正经的写过文章,只是在空间写一些碎碎念。

现在过去一个半小时,我感觉我快写不下去了。我决定停一会,喝口水,抽根烟,继续开始。也许一会我会比较忙。但是我不会放弃挑战,我晚上会继续接着写。

现在脑子能稍微清楚一点了,继续挑战。两个小时过去。不过用手机打字感觉手指有点受不了。我现在把大拇指换成食指,继续这个故事。

写作这件事,我觉得还是需要坚持,有时候写文章,写着写着也会茫然,这种茫然,就是一种想要放弃的感觉,幸好有宝贝们催更。然后又有了动力。继续坚持着。

写《触摸不到的幸福》《大山里女人的三生三世》和《那场青春盛宴》的时候,很少会卡住,一般每天更新,脑子就会自动脑补出故事。可是这篇《行走在城市角落的蚁族》总是卡,常常写不下去了。有人说,我对自己期望太高,我想大概也是。

作者在创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加入关于自己的情绪。这部作品,大概是自己毕业以来的一种生活写照。所以写起来艰难,总觉得可以写的很好。可是总是不满意。然后停更。纠结半天,又开始继续。

有时候我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如同一个故事。最终都会结束。有因有果,有悲有喜。

对于写作这件事,真的只是一个爱好,只要有一个人在看我的故事,我就会坚持。

我常和迪先生说,我这一生,只要出一本书我算知足了,也算实现梦想了,现在我的电子书出了,我以后还会写更多的故事。无论实现这个梦想需要多久,我想尝试一下。

三(随想)

我早晨一直在思考,关于这篇马拉松文章的主题,本来我想尝试更新我的连载,写完2万字,我也算文章有了存稿了,这样,下次宝贝们再催更,我就可以发出来。

可是当我准备开始的时候,还是放弃了。那样太冒险了,我怕我写不好,于是决定这这样一篇杂谈,天南海北的开始。没有主题,随性而为。这样写出来不知道有没有意义,可是写下的事情都是一些下意识的思想。我想这样的故事也算不错的。

这些片段,以后我都会写在自己的故事里,这样想来,这个写作训练也算很有意义。无论到明天我是否完成。总之我已经努力的试过了。

我坐在小店的躺椅上,打下这些字。店里时常有人进来打断我的思想,这写作环境也算的上醉了。

我感觉在异乡,我一个人已经生活太久了。我已经习惯了没有朋友,安安静静的,一个人上班,下班,回家,陪老公孩子。很少有人约,生活很有章法。

出来社会朋友真的很难遇到。除了简和卡他们,我上班十年,只遇到了一个她。她小名叫豆豆,跟她名字一样可爱的一个女孩。习惯叫我姐姐。无论我在她身边,还是不再她身边,她都会记得给我打电话,有时候打电话过来,诉说一些生活的困难。

我感觉我很爱她,那种爱不像朋友,更像一种亲人的感觉。她所有的朋友几乎都知道她有一个姐姐。她说起我的时候,总是说我姐怎么了,怎么了。看起来很骄傲。

说起来惭愧,除了可以陪她说心事,很多时候都是她在帮我。我回到小城以后,她常常有时间过来看我,这一天我总是很开心,她走了,之后,我也可以快乐很多天,我想,我真的需要一个朋友。

人天生是群居动物,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异常寂寞。这种寂寞无法诉说。长在心里生根发芽。

无法剔除,柔和在血液里,成为了身体的一部分。

我发现,我已经习惯这种寂寞,并且学会了享受这种感觉。看书是打发寂寞最好的办法。在书海里感受别人的思想,运用到自己的生活里。生成了智慧。

在这种只有一个人的世界里,我学会了很多事,坐在路边,观察路人,给自己的小家里养一些花花草草,养一只宠物,与儿子做游戏。或者写文章。

塑造一个跟自己完全不一样的人物,跟着他们一起快乐,悲伤。

秋日来临的没有预兆,想起来马上就要过生日了,我竟然就这样长大。没有任何知觉。

四(长大)

小时候总希望长大了,以为长大了,什么事情都可以做,长大了才知道,成人的世界更加复杂,夹杂着更多的无奈。

小时候我们哭着哭着就笑了,长大了,我们笑着笑着就哭了。

对于长大这件事,我思考过很多回,依然没有想出个所以然。

说起长大不得不说一下,我小时候的生活,我生活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提起我的家乡,大家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词,穷。

很多人问过我是哪里人,我说甘肃,然后他们就会惊呼,甘肃啊,你们那里是不是很穷啊,是不是长年不洗澡啊,是不是还没有电话啊,是不是现在还是牛拉驴驼啊。

我好无奈无法回答。

我印象中的家乡是那样的,天很蓝,人很淳朴,冬日的时候,雪很大,可以跟小伙伴们一起堆雪人,在雪地里奔跑。家很温暖,家里的炉子火烧的很旺。坐在土炕上,浑身上下都是暖和的。

开饭的时候,妈妈会在村庄里,扯长了声音,喊我回家吃饭,然后所有的小伙伴一哄而散,边走边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然后哈哈大笑。

从小到大,我都不是一个让人省心的孩子。用妈妈的话,来说,上天入地,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

对于我是女的这件事,我后来才知道的。我潜意识一直以为我是男的。

无意间翻到小时候的照片,我剃着一个光头,在田地里奔跑,妈妈说这时候我七岁了。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小子,像极了男孩子。

小时候老师让我们写作文,题目是假如我是……

我总会写上,假如我是男孩。老师总会给我打上批语从写。后来这个作文题目被很多老师提过,我一如既往的写上假如我是男生。

十八岁以前我没有留过长头发,一直都是短发,毛寸。多次被别人误认为男孩,当然别人说我是男孩的时候,我总会有点小得意。

说实话,作为一个女孩,最让我深痛恶觉的就是痛经,每次痛经我感觉我死了一次又活了过来。每次痛经我都要去请假,然后回到宿舍在床上打滚,那时候,我觉得我稍微坚持不下来,就会去死,真的他娘的太折磨人。

这件事,更让我痛恨我是一个女生。除了这个还有就是,很多事情男孩可以随便做,如果作为女孩做了,就是十恶不赦。我讨厌这种偏见。

我总觉的十八岁以前的我是一种人生,十八岁以后我又是另外一种人生。

人想要改变的时候,真的很快,遇见他以后,我竟然越来越懊恼自己太不像一个女孩子了。那认识他开始,我第一次留起了长发,我被人叫过飞哥很多年,终于在别人眼里我成为了一个女的。

可是我总是感觉我的身体里始终住着一个男人,我习惯用男人的思维生活,我与他在一起,很多时候,习惯让着他,在他发脾气的时候哄着他。甚至我觉得如果我可以一个人养家,我也是可以接受。对于这些我从来都觉得很正常,跟闺蜜在一起的时候,她们总会说,你这样惯着他不太好,可是他们忘记了,只要爱着,谁惯着谁又有何干。

十八岁以后,我离开了家乡,到过很多地方,流浪过好几年,然后认识他,开始安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还逃离过一次,离开了很久。直到很累很累,才重新回到这里,与他一起过上了安定的日子。

有人说我,身体里带着不安分的因子。也许不能安定很久,可是我却这样安定了十年之久,久到忘记了自己以前的模样。

对于以前的很多事情,我好似已经忘记了。我留下的记忆很少。我有两个闺蜜,卡卡和简。关于她们的记忆永远是那般美好。我记得我一整个青春,生活里只有她们。

长大后的我不再像小时候那般肆意妄为,对于很多事情都选择隐忍,学会最多的就是责任,性格一再变化,有时候感觉这个自己不再是自己,其实这就是成长。

有一段记忆我非常深刻,就是有一段时间,我异常自闭,自动屏蔽所有的人对我的关心,对世界充满厌恶感,感觉所有人都是那般虚伪。没有真情。我一直想象着自己一个人生活的模样。

我觉的那段日子,我大概有些抑郁,当然那时候,我并不懂什么是抑郁,只是觉得无法快乐。我那时候写文,文章里没有一丝温情,全是黑色因素,看完整个人都不好了。

总是在文章写到一些女子,男子自杀的场景,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是那般的快乐。

有时候自残,刀片放在胳膊上,划下一道道血印,心灵得到释放。

在日记里记下这一刻的感受,接近变态,那段时间抽烟抽的很凶,嗓子时常是沙哑的。可是从来未曾觉得不妥。

生活就是如此,每一段岁月的心境各不相同,现在看来那段日子的自己真是傻逼的要命,可是那样的经历也是一种体验。

说起来那时候的事情,不得不说一下,我写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那大概是快要高考的时候完成的。书名叫《乍暖还寒》来自李清照的诗。那部故事我写了大概两个月之久,是用笔写的笔记本,厚厚的一本。大概有三万字左右,这部作品,大概是我写过所有作品里让我最满意的一本。故事讲述的是那段青葱岁月的爱恨情仇。关于一些爱与被爱的故事。

写完这部作品的时候,刚好就要高考了。我所有的精力都放错了地方,高考成绩只够上一个三流大学。然后我放弃了。没有继续去上学,开始了我漂泊的生活。总觉得那样的生活刚好属于我。

我从小到大最大的财富就是我的日记,写了很多很多,用一个方便面箱子放了一箱子。直到那天,我用一把火烧了所有日记,连同过去的记忆,一起焚烧了。

我记得那天的天气,跟今天的天气有些相似,天阴的很重。我和弟弟一起去烧的,那时候弟弟还是个几岁的孩子。他问我,姐你烧的是什么。我说是一些记忆。他有些疑惑。

我们走了很远的路,直到没有人烟,周围都是荒凉的草地,和山沟。我坐在那里用火机打火,然后把日记一张一张的撕下来。纸张遇火,立马燃烧。

那时候刚好是秋天的季节,大概也是这个时候吧。火烧了一整整一个下午。烧完日记,我感觉我整个人好像空了。我焚烧的不只是是日记还有梦想,从那天开始我就再也没有拿起过笔。

我觉得这一生大概是放弃了这个梦想。

那年我刚好十八,没有长发,一身球衣。看起来像个帅气的小伙子。

我把日记的骨灰,找了一个大树,挖了一个坑埋了下去。好像是埋掉了自己。回家的路上,开始下小雨。我好似哭了,分不清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

弟弟说我们赶紧跑,下雨了。我拉着他的手,向家奔去。

第二天我离开了家。一直在外面漂泊,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到家乡。就是从那天开始,我真的长大了。

五(孩子)

现在时间过去三个多小时。本来昨天完成的挑战,结果失败了,只能今天从新来。

我感觉我的时间真的越来越少,可以用的时间更少,昨天晚上本来要更文的,孩子一直在家里,然后我就陪他一起玩。

对于孩子我多少还是有亏欠的,平时他就在爷爷奶奶身边,只有放假的时候,我才会接他到我身边,接到身边却也不能好好的陪他,还要待在店里上班。

儿子对我说的最多的就是,妈妈,你可以放一天假吗?我只能说,乖,宝贝,晚上妈妈陪你去玩。

儿子的性格有点像我,他擅长表达,总是喜欢对我说,妈妈我好爱你。跟我在一起的每一天,他都会说无数次我爱你。

然后亲吻我的脸颊,有时候,我觉得有孩子真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

他给予我的爱,这个世界上无人能给,孩子的世界总是那般单纯。

我觉得他对我的爱,特别多,超过我对他的爱。我从来不知道 我在他眼中的形象。

他总是骄傲的给小朋友说,你看我妈妈漂亮吗。惹的我能笑死,孩子我们能不能不那么自恋。然后他们的小朋友总会说我妈妈才漂亮,然后他会与人争执。

现在的孩子说实话比我们那时候可怜。虽说现在的条件很好,可是大多数孩子的父母都无法陪孩子,我记得小时候我一直长在父母身边,不听话的时候总是挨揍。可是现在想来也是幸福。

对于孩子,我几乎没有太大的期望,只希望他可以健康的成长。从小到大我给他教的最多就是如何玩,好好玩。学会快乐,乐观。

孩子今年五岁,感觉很懂事,现在已经开始有自己的思考。他总是问一些我回答不出来的问题。我觉得他比我聪明很多很多,小小的他懂的很多。

早晨他问我妈妈,菜籽是怎么来的?

我说菜长大了以后就有菜籽了,我们收集哈明天就可以种了。可是他又说了一句,让我回答不上来,他说菜籽种下去才能长出菜,最开始都没有菜,怎么收集菜籽。

这一下子难住我了。

他告诉我说,妈妈菜籽是科学家研究出来的。你真笨。

我觉得诧异,他比我懂得还多,我问他谁告诉他的。他说爷爷。我感觉很欣慰。

孩子的爷爷是个很有智慧的老人,孩子所有的问题他都会有答案。有时候我感觉他比我会教孩子。

而且他讲给孩子的事情,孩子能记很久。

为什么要吃粽子?

钢材是如何来的?

地球是什么?

爬山虎为什么要盘在房屋上?

他都给孩子讲的很清楚,每次回家,儿子总是会考我,看我不知道,他会指着我说,你好笨啊。然后告诉我答案。

有时候我觉得不是我在教他,而是他在教我。

马上十一点多了,刚才店里又来了客人,打断了我的思考,我必须休息一分钟,再继续。我看到我才写了七千多字。不过感觉很好,文字没有太刻意,反而很容易写出感觉。

就如同简书疯人院老大温八无说过,放松身体,不要用笔写文章,用身体,用身体里的每个细胞,我感觉,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很好。

关于儿子的事情,我还想说一点,就是儿子让我学会了责任,以前我的生活里只有自己,没有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是凭自己的爱好。现在我开始明白,我们应该学会周全照顾好周围每个人的情绪。

孩子在我的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他不光是我的宝贝,又是我的爱人,寄托,老师,所有一切的希望。还有是我和迪先生爱情的见证。

人都说养儿方知父母恩,这句话说的很好,自从我有了孩子,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会想念父母,一有时间就会跑回家看爸妈。他们真的一下子就老了,看到我回来,总是不停地忙碌,为我拿各种各样的好吃的。

我开始学会表达,有时候会估计喊他们爸爸,妈妈,在家乡所有都只叫爸,妈。我越来越喜欢喊他们爸爸,妈妈。感觉亲昵,有时候会说我爱你,他们听我说出这样的话语,有些羞涩,又有些幸福,当然这些都是我从儿子哪里学来的,是他给我的勇气。

好吧,我想骂娘了,刚才店里又有客人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让我开心的是,刚才成交了一单,看来我今天不用担心房费了。说实话,我对举办这个活动的人有些意见,非得国庆七天,想参加,又没时间,所有只有这样自虐。

你们是不是也看的纠结呢。

接着上文,孩子让我学会很多事情。我很感谢他,很多人对孩子说,你看我把你养大,怎么样,怎么样的,其实孩子带给我我们的远远超过我们带给孩子的,不是吗?

继续说我家的宝贝,有时候母爱真的是很伟大的,我从小睡觉睡姿就不好,满床的打滚,打到老公很多次,可是跟孩子在一起,每天早晨起来,我都睡在床的最边沿,从未压过他。这种事情甚至不需要刻意,是一种很深的潜意识。

我的孩子一点一点的长大,比我想象的要长的好很多。这样就很好,只希望,我可以再努力一点,早日把他接在身边。加油。

现在十一点多了,我离完成半程还差1万2千字。看着这个目标好像有点遥远,我感觉自己有点搞笑我决定放弃用手机写,换成电脑继续。

六(关于空门)

不停被客人打扰,我开始有些烦躁,感觉写下去成为了一件艰难的事情。我去喝了一杯水,然后换成电脑,继续,我越写觉越有意思。

已经忘记了这是一个挑战,只是想要写下去,敲下每一字都觉的快乐,突然感觉有很多素材可以写,刚才大概看了一下前面所写,有的话狗屁不通,有各种错别字,不过,没有事,我还必须写下去。

说起空门这件事,真的是一个缘分,遇见佛经然后开悟。然后爱上,到后来皈依,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说实在的大家对于佛门有很多误解,把他等同于封建迷信。其实佛学是一种很伟大的智慧 ,他让人学会豁达,善良,容忍。

我一直记得那段黑色岁月,生意失败,我和迪先生的感情也陷入困境,然后我遇见佛经,每日诵经,领悟心经中的智慧。我明了了很多事情。

世事无常,生意失败了,没什么,还可以重头再来,感情破灭了,就真的失去了。我开始学会隐忍。然后一起走出来那段黑色岁月。

从那天以后,我常常茫然的时候就会抄诵佛经,遇见了一群跟我一样的师兄,相互开解,原来世界上比我们活的糟糕的人比比皆是。我们并不是最苦逼的人。

后来皈依佛门也是机缘巧合,有些事情真的需要去做。

遇见师傅,平时有烦恼总是会找师傅开解,他说放下执念,放下所有让你烦恼,不要去理会,一切都会过去的。

入了佛门以后,我感觉变化最大的就是心境,变得更加善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会温柔以待,而且更有耐心。不会怨天尤人。整个人看起来也精神了不少。

这是一种内在的变化,最明显的就是,感觉自己越来越有菩萨相,相比之前,竟然也漂亮了不少。

俗话说,相由心生,其实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一个心善的人,长相一定是慈眉善目的。一个心存恶念的人,长相一定是凶神恶煞。

所有修心有时候很重要,我想想要追寻的那种真正的美,是所有,整容,美容都无法带来的。那种气质是由里向外散发的。

是一种很自然的美感。我的师傅,每次见到他,我总觉得心安,他对任何事,都有大智慧。

心静,让我和迪先生的爱情越来越好,走出那段困境之后,我们的生活竟然奇迹般的好了起来。

佛学所教给我们的智慧,是一种无上大觉,只有有缘人才能真正被惠泽。我很感谢。遇见了佛门,让我生活有了信仰。

真的信佛的人,不一定是要不吃肉,不杀生,天天烧香拜佛,而是做到心中有佛,世人皆佛,对任何人都心存善念。可以宽恕世界上所有人对我们的无理,愤恨,谩骂。

修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真真有大智慧的人,是会影响他人,而我们能做的是修好自己的心。

释迦摩尼的智慧,影响了整个大千世界的所有人。我们在他悟出的无上智慧里,得到开示。所以他的佛法流传至今,成了世上受人敬仰的佛。

我们的生活处处皆佛法,世人皆是佛,心怀感恩,虔诚,努力前行。相信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七(病)

写完这一段,我头开始疼,这个毛病很多年了,小时候头磕在石头上,曾经出现过短暂的失忆,那时候,我还很小,大概十岁左右的样子。

我忘记了,我头被磕了以后得所有事。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的。头疼病就是那时候落下的,有时候,想事情想的太多,就会出现这种症状,我想这会我的脑子已经开始负荷。

除了头疼,感觉肩膀也疼的要死。看来打字也是个体里活,朋友推荐用讯飞语记。可是我实在不方便,在店里,我坐在哪里念念有词,他们会觉得我有神经病。

说起病,想来,我能长大了真是个奇迹。从小到大我受过很多伤,这一切都源于小时候,我一点不像个女孩子,所有受伤难免。

我的锁骨是三节子,被摔坏过两次。一次是我很小的时候,大概不到两岁的样子。妈妈和爸爸,去干活了,把我用绳子拴在炕上,那时候,很多人都是这样哄孩子的。没人看,只有这么办法。

谁知道,我从炕上摔下来,摔断了锁骨。头上摔了一个很大的包。妈妈心疼极了。急忙跑医院,医生为我接上了胳膊。开了点药,几个月之后,我又活蹦乱跳了。

七岁的时候,吃了刚打完农药的苹果,被拉到医院洗胃,送到医院的时候,嘴唇发青。吓坏了父母。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样不省事。总之各种折腾。

十岁的时候,头磕在石头上,轻微脑震荡。然后留下了头疼的毛病。总是各种治疗,都没有任何效果,看到这里你是不是笑了,说无戒你真是打不死的小强。

其实并没有完,十四岁的时候,我和男同学打架,又一次断了锁骨,依然是那个胳膊,在医院躺了一个月,回家躺了三个月。妈妈总是说我命苦,奶奶总会说妈妈,小时候多病多灾,长大了就会一帆风顺。

哎说起来我能活到现在真是是赚了。

谁知道,十八岁的时候,出了社会,竟然又出了事故,以前那条伤胳膊,摔断了,粉碎性骨折。在胳膊上打了钢钉,石膏,缝了十几针。

躺在医院里,我想我这一生真是多波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可是从我成人以后,我真的就一直很顺利,从未出得过任何病。

看来奶奶说的对,小时候多灾多难长大了一帆风顺。

那时候,我想的最多的就是也许我这般波折,这一辈子估计最多能活到三十岁,谁知道,我竟然这么容易的就活到了三十岁。

生病真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当事人也许觉得并没有什么,可是父母跟着真是太操心了。日夜担心,不休不眠的照顾。

我一直记得我做完手术那段日子,总是看见妈妈偷偷哭。我知道她是为我疼。其实我感觉并没有那么疼,可是看见妈妈哭了,我突然觉得伤口好疼好疼。

回家修养的那段日子,她总是什么都不让我干,每天变着花样为我做好吃的,各种骨头汤,乌鸡汤,喝的我快吐了。

父母的爱永远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前些日子,妈妈病了,越来越瘦,瘦到只有七十斤了,看的我心难过的要命。

真的岁月变化很快,那时候我还很小,她像我这般美好的年龄,很漂亮,穿着花衬衫,脸上摸着雪花膏。现在我到了她的年龄,她就那样老去。

越来越小,把她抱在怀里感觉不到她的身体。越来越唠叨,一件事情可以重复十几遍,变得健忘,容颜苍老,脸上布满了皱纹。看的我的心难过的要命。

岁月不饶人啊。病悄然无声的侵入他们的身体。防不胜防。

我能做的竟然只有多打电话回去,跟他们开玩笑。讲一些开心的事情。

这一刻我忽然很想他们。

马上12点了,我才写了一万字,看来完成挑战有点难度。

不过我想我还是继续写。无论结果。

写到现在我感觉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可是我还是要写下去,那么我来说说关于简书的一些事情。

七(简书)

我感觉我一直在胡扯,把自己所有的琐事,都写上,觉得写的不像是文章更像是流水账。我真的脑子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写的了,现在只剩下做爱的细节没有写,其他的都写了。什么!把做爱细节写上,不,我不写,太羞了,再说做爱没啥好写的,想知道,自己体验去。

我看到了你在骂我无耻,无耻有什么,这本来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我想说说简书,说说这个平台说实在的,我很感谢简叔,简书。(估计简叔也看不到,不过也没事,我说的实话,你看我一脸真诚。)

若是没有简书,我大概真的就放下了,这一生都不会再拿起笔写文章。当我写下十万字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竟然完成了两部小说。

简书的环境很好,一个人走起来总是觉得艰难,可是一群人走起来就没有那般艰难了。相互鼓励着,走着走着就感觉走了好远了。

简书有一个社群,里面很有多跟我一样写文章的孩子,他们努力的写着文章。无论是否有读者,依然坚持着。

在这里我认识了好多人,并且和他们成为了朋友,偶尔遇到问题,相互帮忙解决。

对我帮助最大的就是连载老大一鸣,我真的很感谢他,毫不吝啬的分享着自己的经验,帮我出了人生中第一部电子书,他对每个人都很有耐心,任何问题都会细心的解答。

连载的作者很多人都喜欢他,当然我也很喜欢他,可惜了他竟然喜欢牧清源。不过我也能想来,牧神长的太帅,我感觉自己斗不过他。所以安心的爱慕着刚好。

说起牧神,那真是个人才,他的小说写的真是很棒。最重要是人帅,人帅了写什么都好。我为他做过专访。他的言语对我影响很大很大。

我在简书朋友那么多,写完他们我感觉我的半程就够了。

好吧,我还是继续写,刚吃一碗陕西的棍棍面,好饱啊,感觉瞬间有能量了。

相互扶持真的很好,他在我的文章后面写下评论,这些评论都是支持我前行的动力,真的很感谢。

最让我佩服就是逸川,和叶康成老师。他们是我的男神。男神不仅因为他们长得帅,更多的是他们真的好博学。逸川写的连载都是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这真的需要很强的功底。叶老师的博学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他是奇才。是个做个学问的人。

说起奇才,肯定要说一下简书里傅人,一战成名,一部连载,就顺利签约,他的成就不属于偶然,真的是努力的结果,说实话写的很到位。

其实我前文写到的温八无,温老板,说到他我觉得他是一个怪才。适合做文学,他正经起来不像人,不正经起来像流氓。真的很有意思,他创建的疯人院,里面的文章真的都是极品,现在在简书也是极有口碑。

除了他们,还有更多让人触摸不到的大神,唐妈,灿爷,九歌。他们都是坚持多年的作者,并且都小有成就。灿爷原名周灿,她的小说这两天已经上市,这两火热预售中,他们都是我学习的榜样,跟他们交流不多,可是他们每个人的文章我都看过,功底很强。

唐妈更是让人膜拜,她在给我采访中写到,写不到一百万字都不算写文,我觉得她说的很好,她已经坚持写了好几部作品,有很多粉丝誓死追随。真的她可以说是我的偶像,我们两个都是孩子妈,所以我要好好加油,像她看齐。

在简书这几个月,我收获的不只是粉丝,更多的是那群志同道合的朋友。

在简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哲思和奇思妙想,这两社群里隐藏着一群怪才,他们思想很有境界,文章是各种脑洞大开。

在这里我遇见了冰叔,冰叔是奇思的主编,我一直觉得他是个女的,好多人都说他是男的,那么他到底是男是女已经无从考究了。总之她是大家喜欢的冰叔,奇思大概是所有社群最活跃的社群,我喜欢那里面的氛围。

当然说最喜欢的就是哲思,我很惭愧,哲思群总是很安静,作为管理员,我总是为自己找借口说,哲思的朋友在静思。

好吧,我又被打扰了,不过很有成就感,成交了三单,四十分钟过去了,我快要忘了,我以前写的是什么了,不管了继续写吧。

在简书这样的环境中,写文章成了一件很好坚持的事情了。现在我马上就要写到三十万了,今年的目标是五十万字,看来不远了。

还得继续说我的朋友,我有一个很私人的社群,接龙客栈,这个客栈里的朋友,都是我在简书的好友,他们从我来到简书,就一路陪伴我。说到接龙客栈,就不得不说说,言情版主蔷薇了,她是个天才真的,每天管理各种各样的专题,还保持更新文章,同时更新三部小说,厉害的不用说。很多人都佩服她,同时可以做好很多事的人很少。她就是那个人。

其实对我影响最大的除了,一鸣老大,就是游戏主编,猫猫,她是个猫控,刚才简书写文,总是不用标点,她专门写了一篇文章给我,详细写出了标点是如何应用的,说实在的我很感谢她,因为她的指导,我的文章后来每篇都能上首页。

当然我喜欢的作者也有那么几个,一个是别山举水君,他的文章,像文章,朴实,感情到位。还有老周,那个异类,他是个什么都敢写的老司机,很有意思。

这才想起来我朋友竟然这么多,要是露了谁可该怎么办呢,我说说六洱吧。她最喜欢为我文章加油,每篇文章都会去帮我呐喊助威。让我受到鼓舞。除了她还有一位小可爱叫古月笑池。小姑娘文章写的很好,还总是很虚心的学习,对于我所写的文章,她都会去看,认真的评论,这让我很受感动。

一起走的时候真的就没有那般艰难了,就是因为有他们,我在写作这条路上越走越远。真的好开心,希望未来他们一直在。陪我一起向更远的方向飞去。

八(梦想)

我已经写了好久了,可是离完成半程还有很远的路要走,我刚才又想到了一个很好的主题梦想,光看这个题目就知道,我有多装逼了,没错,不装逼会死,就是我。

我要谈梦想,我有梦想吗?其实从小到大我的梦想很多,很少的时候我梦想成了一名老师,那种不打不骂学生的老师,后来我想成为一名设计师。再后来我的身高突然增高,我开始梦想,成为一名超模。后来我想成为一定作家。现在我想成为有钱人。

你看我为什么不成功,因为我一直在变化梦想,对梦想意志不坚定。当然我所有的梦想都是有缘由的。

而现在我的梦想是成为有钱人,然后随便谈诗和远方。

梦想梦想多少有点做梦的成分,我现在正在做生意,闲时写小说,有时候去帮人家赶场子,做礼仪。离梦想很远,我只是走在路上。

说实话写到这里我感觉,我快要死了,写不下去了,跟隔壁的姑娘聊了几句。又继续开始。

天越来越阴,已经起了大风,估计要下雨了,感觉有点冷,真的是一场秋雨一场凉,这种阴沉的天气真的感觉到了深秋了。

刚才说到了梦想,其实我还有一个梦想,就是戒烟,这会写不下去了,我又开始抽烟,说实话,这是个很不好的毛病,抽烟除了对身体不好,还有一点,就是我是女人,不能抽烟,戒过好多次,还没有戒掉。看来这个梦想比成为一名作家还要难以实现。

说到成为作家,这个梦想,我想我能做到的只有坚持写,一直写,写我看到的所有事。成就梦想的方法有很多种,说实话今年我有一个小梦想,成为简书的签约作家。虽然说起来不难,可是对于我这个小白多少还是有点难度的,大神一篇文章可以集够的赞,我需要几百篇,不过没事,如果我有今天这种精神,我想我很快就可以成功。

成就梦想好像从来都没有捷径,只有努力坚持一条路可以走。我就这样走,况且路上还有那么多人陪我一起走。

说起来梦想我最想成为不是作家,而是一名超模,可是迪先生总是说,穿着三点到处跑,有什么好的,所以我就一再的放下。

说实话不能成就的梦想只能放下,还要为自己找好合适的借口,我觉得我这个借口找的很好。

那现在我只剩下两个梦想,一个成为作家,一个成为有钱人,两个人梦想都很遥远。

你会说,你怎么那么势力,老想成为有钱人,其实我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听完以后也许你会觉得这孩子还是很不错的。

我想成为有钱人,让父母不要在那般辛苦,我是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家里条件在村子里来说算不错,其实并不好,父母长年累月的干活,我想成为有钱人,带他们吃遍世界美食,走过青山绿水,让他们这一生跟别人一不一样。

我很努力依然没有做到,前两天母亲病了,我才发现我竟然那么缺钱。我开始有了这个梦想,他们老的很快,我赚钱的速度太慢,看来我必须加快脚步了。

成为作家这条路很远,走到哪里算哪里,可是我必须成为有钱人,所有我越来越忙。时间越来越少。这样也好没有那般孤独,没有那般寂寞。心里揣着这个梦想,马不停蹄的向远方奔走。

九(喜欢的作家安妮)

我看过很多书,而让我最喜欢的却始终只有她安妮宝贝,她是一个异类,很多人对她持有偏见,可是我觉得她是文坛里的一颗奇才。

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个性,她所有的作品,我都看过,我喜欢她冷静的思考,喜欢她笔下的男女,喜欢她眼睛中的世界。

她前两年改名了,改名叫庆山。庆山带着一丝理性的疏离。有人说安妮写完莲花再无好作品,其实不是。

安妮已然成长,她的观念已经发生改变,莲花以后,她出的几部作品,都有一种哲学的味道,晦涩难懂,很多人不喜欢看,可是我喜欢,我一如既往的喜欢。

她的文章与我来说是一种心理治疗的良药,每次看完她的文章,我总是感悟颇多。

我最喜欢她那部随笔集《眠空》我想我至少看过十多次。每一次感悟都不同,他在文章中说到,爱情有时候是一个人的时候,如果我们对对方有了期望,便会产生痛苦,各种情绪。说的真好,一句话就道出了男女之情痛苦的根源。

刚才又来了几个客人打断了我的思路,我在这种各种折腾中,来来回回。我的脑子已经成了一团浆糊。

我们接着说我最你喜欢的作家安妮。安妮作品固然是好,最让我欣赏的是她的生活态度,有时候我觉得她不属于人间,她总是安静的过着自己的日子,不炒作,写自己想写的文章,不迎合。

前些天,她的电影,安生与七月上映了,受到一致好评。对于她文章各种解读满天飞舞。说实话,电影没有小说好看,作为一个正经的安妮迷来说。

我有两个扣扣,另一个扣扣的网名一直叫安生。叫了好多年。说实话,我喜欢安妮笔下的安生,七月,林,安,善生,庆河。每个人都有很强的生命力,有些不一样的人生,生活里充满各种变故。有血有肉。有人说安妮的小说太黑暗,可是安妮小说中写到的故事,我见过很多。所以她的故事并不是有偏见人说的那么不堪。

对于这些安妮从不回应,她总是安静的写文,旅行,她喜欢看古书,喜欢佛经。她对于生活的境界已经超越很多人。

我一直喜欢她,期待有一天可以见到,能拥有一张她的签名照,那么我真的会很开心。

关于喜欢作家这件事我还要补充一点,我以前喜欢李清照,还喜欢过徐志摩很久。而现在我独独喜欢安妮,很多都喜欢外国作家,已显的自己高雅,而我依然就是那个喜欢安妮的俗人。

十(婚姻)

现在商场的人已经越来越多,我该去卖货了。店里有好多人,我得去看了,一会忙完再接着继续写。

我忙了大概一个小时之久,并没有成果,我决定继续写文章。

我的挑战已经接近一半了。昨天失败了,我想今天能够完成。

接下来,我想写婚姻,有人说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来,所有有了红杏出墙。

算了今天我不写自己的婚姻,写写别人的,我的婚姻太平淡,没有什么可写,写出来都成了虐狗。我不是故意,我是有意的,看出来了吧,我就是个坏人,而且还是特别嘚瑟那种。

婚姻有很多种方式,小芳和小岩的婚姻最奇特,他们总是吵架,小芳每次找我来诉苦,说小岩种种的不是,我没有办法安慰,我想告诉她,过不下去就离婚,没有必要忍让的那么辛苦,可是过几天他们又和好了,那些天的伤心好像从未出现过。

再后来她们还是吵架,她依然会抱怨,不再参与意见,只是说,好好过,因为我发现她只是再发泄,不是真的想离婚。

这是一种常见的婚姻方式,三天一小吵,七天一大吵,动不动就要离婚,离家出走,可是从来都没有真的要分开。

我觉得这样的婚姻状态最糟糕,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过成这样,让大人也跟着操心,孩子跟着受煎熬。

若是真的过不下去,分开就好啊。当然这只是我的观点,真的没有必要如此相虐。

其实小岩是个不错的小伙子,长得很帅。他们吵架的缘由是观念不同,有时间我觉得小芳和小岩的婚姻有点可悲。

小芳是个新时代女人,她想要在外面闯出一片天。小岩是实在的农村人,一心扑在农业上,想着养羊,养鸡,包地,种地。

小芳想要办企业,后来找了跑保险的工作,每天忙的轰天暗地。回到家里顾不上任何人。就这样出现了分歧,小芳抱怨小岩不够理解他,小岩抱怨小芳不顾家。说实在的他们两个谁错了,都没有错,错在没有相同的观念,可是两个人谁都不愿意妥协,所以,越来矛盾越多。

这样的婚姻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只有他们自己想通了,放下了,或者一方妥协才能可以。

所以结婚这件事,有钱没钱无所谓,门不当户不对,无所谓,重要的是观念一定要一样。观念一样了生活就没有那么多矛盾。那么王子和公主就可以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写到这里我基本脑子已经晕了,看到写下的故事,好像不是我写的。

我想我应该休息一下。我想要表达的婚姻应该不是这种方式。好吧就算写出来是臭狗屎,我还想继续下去

十一(父母)

现在我想要写写父母的婚姻,听妈妈讲,认识爸爸的时候她刚好20岁,在结婚之前没有见过面,两家人觉得合适,就结婚了,彩礼是四十块钱,那时候四十块钱可是不少钱了。

这样没有任何基础的婚姻,他们一起过了那么久。年轻的时候,他们总是吵架,我见过很多回,为此还伤心了许久,他们吵架以后,我就会没有饭吃,妈妈很伤心,躲在房子一睡一整天,爸爸不言语,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好多年,直到我上高中,他们开始很少吵架,和平相处,想来年轻就是如此,总是习惯不让步,然后肆意伤害。都说年轻夫妻,老来伴。现在真的老了,他们的关系反而很好了,感觉两个人一个离不开一个人。

有时候我开玩笑问爸爸,你媳妇给你做啥饭,他笑着说,你最爱吃的臊子面。我和爸爸妈妈的关系一直是那种很新潮的方式相处着,有时候像一个子女,有时候又像一个朋友,爸爸已经习惯我跟他开玩笑。

笑呵呵的,我有一次给爸爸打电话别人都以为我给那个哥们打电话,说话随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喜欢这样的相处方式。虽说有点没大没小,但确是很温情。

他们的感情我看不懂,感觉很深,有感觉根本不存在,只是凑合过日子。

现在的他们让我相信那是一种爱,妈妈生病的那段日子,老郝看起来总是愁容满面,打电话的时候,都不爱跟我开玩笑了。直到那天我带妈妈检查完,并告诉老郝妈妈并无大碍,他这才语气轻快,跟往常一样,跟我说起一些琐事。

说起老郝这个,我感觉我有很多话,要说,小时候他是我的偶像,我总想着长大了要找一个跟他一样帅气的老公。

事实上迪先生跟老郝有某些相似,平时很逗逼,生气起来很吓人。可是我从小到大老郝很少生气,除了那次我逃学,挨了揍,然后他就从来没有打过我甚至不曾发过脾气。

老郝对家里每个人的爱都是隐忍的,尤其是对他的妻子老韩。老韩也是个苦命的女子,心强命苦,老韩年轻的时候是一朵花,嫁给老郝以后,慢慢枯萎。老韩手巧心灵,很多人都说老韩是个好媳妇。

老韩年轻的时候,走路很快,像一阵风,现在老韩的腿因为风湿变形了,走路很慢下午的时候时常疼痛难忍。

说实话老韩遭的罪都是因为老郝太穷,老韩的腿是月子留下的病根,一直没有看,最后看不好了。

我不知道老韩怪过老郝不,不过现在他们就那样过着,我打电话回去,对老韩说,妈妈多让着你老公,不要吵架,老韩会说,吵啥吵,好着呢。

在说说前面我写到的,我想成为有钱人,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因为老韩,我想治好老韩的腿,看过好多次。说要换骨,才能彻底根治但是费用庞大。所以一直拖着,老韩的腿后来看过很多次,有时候几个月不疼。有时候天天疼。最让老韩觉得难过的是,她的永远无法好看。我能感觉到她的自卑,其实没有什么。我永远不会嫌弃你的。

我爱你们。

老韩和老郝真的都老了,我必须赶紧赚钱了。

他们的爱情比起,老汪和老纪的爱情要好的多。我觉得。

老汪是我的另一个爸爸,也就是公公,老纪是我的妈妈,也就是我的婆婆。

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我一直无法苟同,老纪总是不停地唠叨,无论老汪说什么,老纪都会反击,他们就是如此相处的。我说过好多回老纪,妈你好好跟我爸说话,然后老纪会有一大堆理由等着我。

老汪是个聪明的男人,我从未见过他发脾气,无论老纪说什么,他都不说话。或者笑着回应。

爱情有千百种,而这种忍让确是最伟大的一种。老汪比老郝有本事,老纪大概一辈子没有受过苦。

这一生除了做饭洗衣,就是看孩子,生活中最大的乐趣就是打麻将,从年轻一直打到年老。依旧还在打,有时候我想老纪是寂寞。这样的一生说起来也好也不好。

老汪年轻的时候,很会挣钱,所以老纪的生活过得很不错。

听迪先生说起他们年轻的时候,也跟老韩和老郝一样,喜欢吵架,甚至打架,可是现在的他们虽然拌嘴,可是能看起来相爱。

我想这些都是爱情。年少轻狂不懂的情,随着岁月的流逝才知道其中的珍贵。

所以我常和迪先生说,我们好好过,等我们过了五十岁,这一生我们就不会分开了。

他们的爱情都没有爷爷奶奶的爱情美好。

爷爷去世好几年,奶奶一直念念不忘,每次回去她总是絮絮叨叨一些关于爷爷的事,我知道那是想念。他们在一起整整68年。一整个人生都在一起。他们的爱情不仅让我相信了爱情。更让我知道,找到一个可以爱的人,是那般的不容易。

(十二)结束语

终于快要结束了,我该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呢。写个故事呢,还是写个总结呢。我先纠结一会。

我想好了说声晚安,睡觉了。我现在手指疼,胳膊疼,哪里都疼。就这样吧。晚安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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