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责对等
一方面,那些做出巨大贡献却无法享受巨大特权的情形,本身似乎也是一种不公平。
自古就有“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当然只是统治者为了展现一种虚假的所谓公平,用于迷惑民众的手段。
但对于那些开国元勋,对于那些为这个国家、社会付出巨大努力,带来巨大收益的人,是否应该享有一些特权呢?
如果一个人付出了那么多,为国家和社会带来那么多的收益,却仍然只能享受到与普通人一样的权利,是否也是另外一种不公平呢?
我当然不是说,某些特定群体占用太多资源就是应该的,但适当给予他们一些补偿,或许也是应当应分的。
社会上不是流传这样一句话,我们没有一个有钱、有权的爸爸,那么就努力让自己的儿女拥有有权、有钱的爸爸,这个观点的背后意义是什么呢?
另一方面,那些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却可以获得太多利益的情形,也是一种不公平。
如果某个人发表了某个观点,却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本质上就是耍流氓,就是东北人所谓的“忽悠”,就是典型的言行不一。
比如那些市场评论员,他们在媒体上讲的头头是道,今天分析某只股票可以持有,某只股票可以买入,但他们自己却根本不购买股票,只需要股票公司付给他们薪酬即可,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把公司的股票放在建议卖出的篮子里。
再说一些可能引发更加严重问题的情况。
有些人久居高位,自以为制定了非常合理高效的政策,自以为可以促进某方面的良性发展,却没有想到会出现那么多的问题。
而一旦出现不好的局面,他们通常会有非常好的说辞,以撇清自己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一项政策带来的好处肯定会给制定者带来好处,说明这项政策制定的科学合理,而一旦意想之外的坏处,最大的可能是什么?政策制定者肯定不会承认自己的失败,更可能的情况是,归罪于执行者。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吗?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问题往往发生在执行层面,都是那些“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了”。
其实细想想,真的仅仅只是执行层面的问题吗?是否政策制定者不需要担负责任有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