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2017-01-03  本文已影响0人  戴微微

第一次读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写的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在高中时期,一个周末的下午,在县城里唯一的一家新华书店——那时候厚厚的书是买不起的,只能在店里看。

十几岁,阅历尚浅,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惊为天人。当腿站得酸了,眼睛湿润了,合上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女人,这样决绝地爱一个人。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一种爱情,执著、炽烈、纯粹。

有千百种科学道理去解释女主角对作家的感情。印随行为也好,恋父情结也罢,还有偏执、自卑、敏感的心理……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却宁愿相信那就是爱情。那就是爱情啊!

他唤醒了她,他照亮了她,他改变了她。

在作家还没有搬来的时候,她已经对他产生了好奇心。这种好奇心愈演愈烈。她羡慕那些有着精致柔软封皮的各种语言的书籍,也喜欢和蔼、严肃、客气的老管家,更被漂亮、潇洒、神秘的他深深地吸引着。她为他开门,他无意识的温柔让她的心如小鹿乱撞。从此,她爱上了他。

她孜孜不倦地学习,原本成绩平平一跃成为第一名;她废寝忘食地读书,因为她知道作家喜欢读书;她坚持不懈地练习钢琴,因为她觉得作家喜欢音乐;她把所有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缝了又缝,只是为了让自己在作家面前得体恰当;她总是用书包挡住衣服上的补丁,生怕作家瞧不起她。即使作家几乎没有正眼瞧过她。她内心是多么欢喜又悲伤啊!

后来,随着母亲的改嫁,她远离了作家。富足的生活,继父的疼爱,年轻男孩的追求,她统统不要。远离了他,她一点儿也不快乐。她想方设法回到他的周围,每天晚上站在他家巷子口等他。 她终于等到了他,他却没有认出她。正如他每一次遇到她都没有认出她那样。她等到了三个夜晚的醉生梦死,几朵白玫瑰,和一个孩子。

孩子活泼开朗、聪明可爱,有着跟他的父亲一模一样的眼睛,并且越来越像他的父亲。每个人都喜欢这个孩子。为了让孩子收到最好的教育,过上轻松快乐的生活,她出卖了自己——除了美丽的容颜,她也没有更好的谋生手段了。她委身于有钱、大方的情人。他们喜欢她、依恋她、爱她,甚至向她求婚。她无情地拒绝了,因为她要随时为他保持自由。

她再次遇到了他,在戏院内、在音乐会、在公园里、在大街上。每一次她都怦然心动,却饱受折磨。他没有认出她,始终都没有认出她,永远都没有认出她。

终于,她撇开了她的情人,像一个夜晚营生出卖肉体的女人一样,跟他回到了他的家。他的房间没有什么变化,除了多了多了几张画,多了几本书,多了几件家具。书桌上的蓝色花瓶里,还插着白色的玫瑰花——在他生日时她送来的玫瑰花。

夜晚是那么短暂,白天很快就到来。她宁愿白天不要到来。因为这样,她就不会收到他一夜风流后的钞票。她痛苦地离开,带走了一支他不知道是谁送来的白玫瑰,在他每年生日时第十一次送的白玫瑰。她撞到了管家约翰,这位上了年纪的老人看到了她的泪水,认出了她。看,从童年时代搬走后就没有见过她的老管家都认出她来了,他却没有认出她。她只是把钞票塞到管家的手里。

她的儿子死了。她和他的儿子死了。流感夺去了这个十一岁孩子的生命,带走了她全部的希望,也即将带走她。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写了一封信,一封诉说他不知道的爱情的信,一封足以概括她一生的爱恋的信。

再也没有人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他一束白玫瑰了。再也没有人像她那样爱着他了。

这样的爱情,过分地理想主义,超越了世俗的眼光,是常人难以企及的。

人生有千百种可能,她选择了一种她认为最合适、最从容、最不打扰他的方式爱他。虽然她内心有如此多的期盼,期盼他发现她,认出她,爱上她。

她忠于自己的爱情,为爱沦落风尘,却坚守自由的底线。她守口如瓶,从没有直接得去讨得他的回应。在最后的信里,一句埋怨、责怪、记恨的话都没有。

她只是请求他每年生日的时候去买一束白玫瑰,插在那个蓝色的花瓶里。

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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