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018-09-01 本文已影响0人 医家新媒体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