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8-09-01  本文已影响0人  医家新媒体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