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医药问题的结构化思考

2018-07-16  本文已影响0人  新传小民工

《我不是药神》——医药问题的结构化思考

改编自真人真事的《我不是药神》毫无悬念的火了。广州的各大影院排片率极高,场场爆满。朋友圈里的各类文章、评论也层出不穷,似乎谁都不想错过这个全民热点。

以往我很少看些过于蹭热点的文章,总觉得有些文章蹭的很没有水准,还会影响自己的思考。上周我到南方周末绿色新闻部实习,正好看到绿版记者的一篇报道《是现实,还是煽情?医药界“反击”<我不是药神>》,看完稿子,我果断奔向了电影院。

影片中病人的求生意志、药贩子的道德角色、医药公司的商业追求,种种矛盾都在这部现实主义体裁的电影中得到展现。或许是提前看了视角更为多元的新闻稿的缘故,我并没像有些朋友那样哭的稀里哗啦,只是在听到“我不想死,我想活着”,“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穷病”等台词的时候,心里很难受。这种生命的无力感真的很让人揪心。

电影作为一种艺术表达形式,立场倾向和情感渲染是常见的表现手法,我们没有必要苛责其应像新闻那样客观准确。在我看来,《我不是药神》能激起人们对医药改革领域的普遍关注,他就是很成功的。但是,医药领域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我们的认知和讨论不能仅局限于电影的视角。

目前网上对电影涉及的医药问题的讨论主要有三种声音。第一种是站在病人的立场上控诉药企唯利是图。这种立场很好理解,首先是因为电影本身引导作用,其次是大多数观影者和病人身份最贴近。第二种声音是为药企的喊冤,特别是医药界人士认为走私仿制药对药企的利益及其研发的动力都具有破坏作用。第三种声音也很常见,遇到公共领域问题,一般将责任归因于政府。

人的思维都有惰性,遇到问题会习惯性的根据经验快速归因,以缓解信息不确定带来的焦虑。但简单单一的归因会加剧我们的认知偏见,并不利于问题的交流和解决。医药事件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和诉求的复杂事件,细致列出不同主体及其诉求,更有助于我们厘清事件,找到主体间的矛盾点,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参考“北辰青年”公号中提及的分析模式)

诉求和阻碍罗列清楚后,矛盾点很明显,帮助利益各方减小阻碍,满足诉求是我们提出解决方案的依据。影片最终以程勇提前释放,格列宁进入医保而收尾,似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而现实中的医药问题远不止这么简单。

政府层面,天价药纳入医保救助自然是一个有效的措施,但也要考虑到财政在医保分配上的有限性,抗癌药纳入医保的同时,是不是有别的药会被挤出?医保药的范围和管理是否需要重新调整和完善,尽可能让各方利益最大化?此外,进口药的关税、增值税是否也要根据需要重新作出调整?更大范围内的医疗体制是不是需要调整?除此之外,政府层面对药企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更加有效的规范措施?

药企层面,正如南周的新闻稿中所述,药企形象在电影中被过度妖魔化,现实中的诺华公司和中华慈善总会就开展了患者援助项目,这种慈善赠药的举措这在全世也是独一无二的。那么这种举措的具体受惠范围,受惠的程度又是如何呢?有没有推进的可能呢?

仿制药企层面,仿制药目前在国内的状况如何?中国的仿制药市场是否存在药的质量难以保证问题?在南周的报道中,也有专家提出,让老百姓用得上抗癌药,要用创新药和仿制药两条腿走路。在完善仿制药监管的基础上,是不是能实现上述专家提到的两条腿走路?

我也一直在反思,自己从小的教育都是教怎么去靠近“标准答案”,而不是去独立思考。最近一直在学一些训练逻辑思维的东西,慢慢地发现了思考的乐趣。克服思维惰性,锤炼思维能力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蜕变的那天,更值得期待!

今天记住“北辰青年”公号中的一句话,“思考不是为了得到一个最优解,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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