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女权主义
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你的公司现在要在员工里公开招募一名领导,你身为员工拥有投票权。现在有A、B、C、D四位候选人。你非常认同A提出的增加工资的政策,你也认同C的提高福利待遇的政策,但你比较反对C的延长工时政策,也反对D的星期六义务加班的政策。你对B候选人的政策并不感冒。投票时你选择了A,最后也是A当选为领导。
在这样一个案例中,性别,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你所做出的选择是基于候选人所提出的政策,而非他们的性别。假若你知道A候选人是一位女性,C候选人是一位男性,那么你的选择又是否会有所不同?你是否愿意接受一位女性领导你?
这就是女权的奥义——我们要让性别在它不该出现的地方不出现。什么时候性别该出现?什么时候性别不该出现?这便是数百年来人们为了争取权利而一直在探讨的。依我之见,当性别不代表人和人之间的区别时,性别是无关紧要的;当人和人之间最显著的区别是性别时,性别是重要的。正如上文的案例,候选人是男是女并不代表他们之间的区别,用以区别他们的是他们提出的政策。而当女性在体育锻炼或其他方面享受到了比男性更多的优待时,这是因为此时性别是区别他们的最显著的因素。
我们不能忽视性别差异。我们必须承认,男性和女性在生理上是有差异的。这也是之所以会存在“女权主义”这个话题的缘由。一切反对、否定男女之间存在生理差异的主义都是极其荒谬的。女性的肌肉比男性少,女性的力量比男性小,女性更偏重感性思维,等等。这些因生理因素而导致的差异都是经过科学家们的实验、研究得出来的,是科学和正确的。强行否定这样的差异只会给平权道路造成障碍。但是,我们所研究的是,在何等情况下,这些生理上的差异会被用于区别人与人之间差异的最主要区别。即除性别之外,再也没有用以区别两个人的差异点了。
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拿不一样的工资,应该是以他们的性别作为差异点吗?不,应该是以他们的岗位和工作的成果作为差异点。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在申请留学时有不同的机会,应该是以他们的性别作为差异点吗?不,应该是以他们的学术成绩或比赛经历作为差异点。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在婚嫁上享有不一样的选择权,应该是以他们的性别作为差异点吗?不,应该是以他们的性格和互相的认可作为差异点。这样的例子我可以举出一百个,甚至一千个。只要有比性别有更高优先权的差异点的存在,性别就永远不应当被放在第一位去考虑。
但如果人为地建立以性别作为最高优先权的差异点呢?譬如一个岗位的招聘,规定只招男性;一个岗位的投票权,只允许男性投票;驾照的考试,只允许男性考试不允许女性考试;下矿井工作,只允许男性不允许女性;……这样的情形,我们要选择性看待。什么情形下是虚伪的,是男权主义对女性的歧视,什么情形下是真实的,是基于男女生理差异对女性的保护。我们要有一双智慧的眼睛,去观察,切忌被那些狂热的言论冲昏了头脑,一味地反对,或一味的赞成。万事万物都是辩证的。
回顾历史,为女性权益而斗争的历史正是一部淡化性别的历史。我们经常能听到某某人是从事某某行业完成某某成就的第一位女性,这些女性便是在努力打破人们的固有认识,淡化性别。人们常常认为这些行业是女性的禁区,但这些人用行动告诉我们,我们错了。没有任何行业是女性的禁区——除非是性别决定的行业。在不需要提及性别的地方,人和人之间是没有差别的。一个男性和一个女性都可以从事相同的工作,并且能完成得一样好,那么区分性别还有什么样的意义呢?如果你在没有实验过之前,就断然地下定,女性不可能跟男性做得一样好,这就是一种根本认知的谬误了。女权主义所争取的,就是这样一个机会,一个男女都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机会。古有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给予男女一个平等的机会,也就无权评价可能的性别的差异。
女权主义,不是强调性别差异,而是尽力淡化性别差异。淡化这样的差异,要求我们从根本的认知上开始淡化这样的差异。从就学到工作,从恋爱到婚姻,这样的差异必须在所有方面被淡化。一个男孩可以玩枪车球,一个女孩为什么不可以玩?这是人们根本的认知在作怪。人们总是认为,女孩就该玩洋娃娃、过家家。这是从根本认知上对女性的歧视。女权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彻底摧毁这样的错误认知,并建立起新的认知——性别并不是区别人的首要因素。
有些地方的女性还遭受着这些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的荼毒。中国的少数农村地区,非洲、阿富汗等贫穷的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地区等,这些地方的女性的地位还极其低下甚至微乎其微。归根结底在于:封建思想、经济能力低下、宗教思维。这可以称得上是压迫女性的三座大山了。唯有彻底摧毁这样的思维,女性才得以根本解放,女权主义才算完成了它的使命。我们这样的人所要做的,就是同这三座大山做最根本的斗争。从精神上、行动上的斗争。
有的女权走上了歪门邪道,不淡化性别差异,反而强调起性别差异来了。人们称其为“中华田园女权”,我更愿意叫做“女性超然主义”。这样的主义,不仅在中国,全世界都是很常见的。“女性超然主义”本质上是女性版的“男权主义”,是矫枉过正造成的偏差。“女性超然主义”要求我们:1、强化女性的优越地位,追求更少的权利义务;2、要求各个方面女性优先;3、不合女性心意的就反对,合女性心意的就支持,将个人好恶与性别挂钩;4、(也是极其重要的)在应当忽视性别的地方强调性别,在不应忽视性别的地方尽力模糊性别。凡是违反了上述要求的,便会被扣上“女权主义”的帽子,受到批判。这样主义,是利己主义的一种,但这种利己主义将“性别平等“挂钩,是一种”利群主义“,以性别作为追求利益的挡箭牌。这样的“女权”,是我们要反对的、抵制的。如果让这样的“女权”大行其道,最后只会辜负了数百年来那些追求平等的勇士们所付出的鲜血。
有时候,大家基于非性别所做出的选择,也会被扣上“歧视女性”帽子。以最近的美国大选为例吧。人们支持特朗普,是因为他提出的政策更被大家所接受,而不是因为他是一个白人男性;人们反对希拉里,是因为她有违法、撒谎的经历,而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女性。希拉里在败选演说中将自己的失败与女权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挂钩,实质上也是“利群主义”的体现,利用“女权主义”来为谋求自己的私利充当面具和挡箭牌罢了。更令人可悲的是,许多人却相信了这样的言论,成为了“女性超然主义”的拥趸。这不得不说是女权主义的灾难。女权主义所追求的,是机会平等,不是结果平等。决定结果的不应当是性别。若用性别来决定结果,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权,最后都是“性别超越主义”的胜利,而不是“平等权利主义”的胜利。
其实,女权主义更应该改名叫做“平权主义”,我们所追求的,不是“男权主义”的女性版,而是“男女平等权利主义”,这样的平等,是解放女性,也是解放男性。两性平等,释放另一半人类的力量,人类才得以向更高水平的文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