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那些“假”古文,谚语给我们洗脑
那些因为读音而被我们所误会的话语
说来也惭愧,活了这么多年了,在此之前也是理所当然地理解这些话的含义,但一个字的读音却能让一句话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下面我就罗列一些大家知道和不知道的常用谚语与古语。
人不(wei)己,天诛地灭1.“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很多人的理解是人如果不为了自己着想,便会被天地所毁灭,现在也变为了许多自私自利者为自己辩护的托词。我们很多人都将其中的为读第四声,因此将人不为己理解为,为自己着想,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这些与中国的传统理念相差甚远,老祖宗们又怎么会留下这样的言语呢。我们殊不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为”是“修习,修炼”的意思,也就是修为的为,读的是第二声。其真实含义应当是人如果不修习自己的德行,那么天理难容啊!这句话至今仍被很多人所误解,甚至在许多影视作品当中也被引用,也许是故意而为,起到另一种效果,但还是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传统留下的真实文化。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什么真的随什么吗2.“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句谚语可谓是耳熟能详,弘扬的是妇德,有时候也同样表示无奈,这样的句子又怎么会有读法上的错误呢。在曹雪芹《红楼梦》的八十一回中解释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句俗语是从“嫁稀随稀,嫁叟随叟”谐音讹化而来的。“稀”为少年,“叟”为老者,古人的婚姻只能听凭父母安排,两人甚至在结婚前都不知道对方是老是少,是美是丑。对对方的印象仅能从父母与媒人的话中想象,所以等看到对方的时候, 无论是好是坏都已成定局,只能认命了。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一俗语原为“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意为一个女人即使嫁给乞丐和年龄大的人也要随其生活一辈子。但从词的对称性构成来看,“稀”和“叟”正好相对,比“乞”更合理。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就由谐音变为于此。当然这几个的含义还是大为相似的。
无商真的不奸吗3.“无商不奸”,现在通常无奸不商和无商不奸是连用的,讲的是商人多是奸诈的。而根据其典故来看,这个词开始时写为“无商不尖”。出典为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故有“升斗小民”之说。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 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尽量让利。量好米再加点添点,已成习俗,即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一点添头。这是老派生意人一种生意噱头,这一小撮“添头”,很让客人受用,故有“无商不尖”之说。其实在开始此词并无贬义之意,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之下,商人的奸诈是一种自保的商业手段,;十里洋场的上海,在王家沙吃小笼馒头免费送蛋皮丝开开洋清汤,“老大昌”称糖果奉送两根品牌三色棒头糖。这种“无商不尖”的方式反而让消费者受益。但在不同环境的转变之下也就演变成了现在的“无商不奸”。
有眼不识的到底是什么玉4.“有眼不识金镶玉”,很多人都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同有眼不识泰山为同意,但殊不知的是这句话其实并没有任何的典故和出处,它的原句其实是为“有眼不识荆山玉”。荆山玉可能大家不知,但天下人趋之若鹜的珍宝和氏璧可是天下皆知,荆山玉也便是和氏璧的原材料。知道这个典故还是在高中做文言文理解时所认识到的。典出《韩非子 和氏》因和氏璧出自荆山,后人又称之为“荆山玉”。
而之所以现在很多流传为“有眼不识金镶玉”是因为,据《山海经》所记荆山玉又称“金玉”,“金镶玉”。故而也有流传“有眼不识金镶玉”。
那些因为节选而被误会的古文
当代许多我们所用的言语是从一些古文当中的断章取义而来,其真实含义反而被遮蔽,被世人所误会。下面就是我所整理的一些。
酒肉穿肠过,“佛祖”真能心中留吗1.“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看过济公的人都会记得这句话,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们来说,是相对比较赞同这句话的,认为只要心中有佛祖的存在,便是佛门子弟,喝酒吃肉也只是俗相。几乎成了一般俗人和不真知佛法的学佛人贪口福吃肉的依据。而济公活佛所想传达的理念又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这句话还有后半句,原句应当是“酒肉穿肠过 ,佛祖心中留, 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选自的是《济公李修缘》。“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此文出处有这样一个故事
明朝时期曾有修行人食肉饮酒求救人命的故事。 明朝末年,张献忠做乱,山贼横行,到处杀掠,百姓流离失所,四处逃难。在四川峨嵋山的地方,山贼劫掠,有一群百姓慌乱中逃入山中一寺院内,寺中的住持慈悲为怀,收容难民。谁知山贼追至寺内,劫财杀人,该住持认识山贼,恳求不要伤害百姓,无论什么条件,只要做得到,住持都愿承担,但求放过这些百姓。 山贼曾受过住持的恩,不好意思一口拒绝,于是想出个鬼主意,好让住持知难而退。于是山贼拿出一些酒肉对住持说:“和尚,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你吃了这些酒肉,我就放过这些人,决不失言。”众人哗然!此计甚绝!修行人饮洒食肉,开斋破戒,将必打入畜道及饿鬼,受无量苦。只见住持拿起酒杯,气定神闲地说:“我以酒代茶,各位饮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块肉说:“我以此肉作菜。请。”说完一吃而尽。面不改容。山贼为之一惊,只是有言在先,只好放过所有的人。 大家知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下面两句吗 此住持于险境,别无选择,唯有牺牲舍确道程,为救人而开斋破戒,不惧落入恶道受苦。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正是大乘佛法的菩萨精神,此住持可谓真正的慈悲心食肉。
若真的只是记得这句话的前两句,那真的是混淆了圣凡、性德和修德,是执理废事的邪见。
空穴何处来风2.“空穴来风”一次被我们广泛应用,解释的是有了洞穴才有风进来,比喻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现多用来指消息和传说毫无根据。在《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同样如此。但若是加上它的上半句,它的意义则是与此截然相反。“枳句来巢,空穴来风”,选自宋玉《风赋》。此语是宋玉引用他的老师屈原的话:
因为枳树(枳)弯曲(句),树枝上常招引鸟儿筑巢;由于有空的洞穴,才引来了风呢。白居易诗中准确使用过此语:“朽株难免蠹,空穴易来风。”说腐朽的树木难免招来虫子蛀咬,空的洞穴容易引来风吹。按此解释,“空穴”和“来风”是一因一果,若做比喻,应比做说法有根据、有来由。
当然现代光用“空穴来风”一次的话,还是要适合不同的语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能在婚礼现场随处可见的话语又哪里来的错误,其实错误谈不上,只是这句话最初的含义,讲的并不是爱情,而是朋友情,兄弟情。此为《诗经》“邶风”里的《击鼓》篇中的一句。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句话原本是战士之间的约定,现代成语多运用执手偕老,形容爱情的永恒. 而在种种承诺面前,爱情的承诺应是最动人心魄的了,平凡而真诚的诺言最为感人。两千四百年前的承诺至今在耳久久回荡,令人感慨岁月所难以磨灭的记忆与回答。故这句话本身运用也并无差错,情一字,无论是对爱还是友,都是那么美好。
以上是我整理的一些我所认为该知道的一些小知识,参考以及借鉴了许多,出于对古文的喜爱才整理出此篇。若有错误之处,望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