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文应该背诵吗?国学与传统文化

别让那些“假”古文,谚语给我们洗脑

2017-07-13  本文已影响248人  雨与城

那些因为读音而被我们所误会的话语

说来也惭愧,活了这么多年了,在此之前也是理所当然地理解这些话的含义,但一个字的读音却能让一句话呈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下面我就罗列一些大家知道和不知道的常用谚语与古语。

人不(wei)己,天诛地灭

1.“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很多人的理解是人如果不为了自己着想,便会被天地所毁灭,现在也变为了许多自私自利者为自己辩护的托词。我们很多人都将其中的为读第四声,因此将人不为己理解为,为自己着想,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这些与中国的传统理念相差甚远,老祖宗们又怎么会留下这样的言语呢。我们殊不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为”是“修习,修炼”的意思,也就是修为的为,读的是第二声。其真实含义应当是人如果不修习自己的德行,那么天理难容啊!这句话至今仍被很多人所误解,甚至在许多影视作品当中也被引用,也许是故意而为,起到另一种效果,但还是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传统留下的真实文化。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什么真的随什么吗

2.“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句谚语可谓是耳熟能详,弘扬的是妇德,有时候也同样表示无奈,这样的句子又怎么会有读法上的错误呢。在曹雪芹《红楼梦》的八十一回中解释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句俗语是从“嫁稀随稀,嫁叟随叟”谐音讹化而来的。“稀”为少年,“叟”为老者,古人的婚姻只能听凭父母安排,两人甚至在结婚前都不知道对方是老是少,是美是丑。对对方的印象仅能从父母与媒人的话中想象,所以等看到对方的时候, 无论是好是坏都已成定局,只能认命了。不过,也有人认为这一俗语原为“嫁乞随乞,嫁叟随叟”,意为一个女人即使嫁给乞丐和年龄大的人也要随其生活一辈子。但从词的对称性构成来看,“稀”和“叟”正好相对,比“乞”更合理。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就由谐音变为于此。当然这几个的含义还是大为相似的。

无商真的不奸吗

3.“无商不奸”,现在通常无奸不商和无商不奸是连用的,讲的是商人多是奸诈的。而根据其典故来看,这个词开始时写为“无商不尖”。出典为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故有“升斗小民”之说。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 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尽量让利。量好米再加点添点,已成习俗,即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一点添头。这是老派生意人一种生意噱头,这一小撮“添头”,很让客人受用,故有“无商不尖”之说。其实在开始此词并无贬义之意,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之下,商人的奸诈是一种自保的商业手段,;十里洋场的上海,在王家沙吃小笼馒头免费送蛋皮丝开洋清汤,“老大昌”称糖果奉送两根品牌三色棒头糖。这种“无商不尖”的方式反而让消费者受益。但在不同环境的转变之下也就演变成了现在的“无商不奸”。

有眼不识的到底是什么玉

4.“有眼不识金镶玉”,很多人都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同有眼不识泰山为同意,但殊不知的是这句话其实并没有任何的典故和出处,它的原句其实是为“有眼不识荆山玉”。荆山玉可能大家不知,但天下人趋之若鹜的珍宝和氏璧可是天下皆知,荆山玉也便是和氏璧的原材料。知道这个典故还是在高中做文言文理解时所认识到的。典出《韩非子 和氏》因和氏璧出自荆山,后人又称之为“荆山玉”。

春秋时期,楚人卞和看见一只凤凰栖落在家乡今湖北省保康县荆山的一块青石上。由于当时的人们皆认为凤凰神鸟不落无宝之地。于是,卞和就认定那块青石中必有宝玉,便将它献给了楚厉王。楚厉王命玉工辨识,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楚厉王大怒,命人砍下了卞和的左脚。楚厉王死后,楚武王继位,卞和又去献宝。楚武王又命玉工辨识,玉工仍然说那只是一块石头。于是,卞和又因为欺君之罪而失去了右脚。楚武王死后,楚文王继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一直哭得泪水流尽、眼中滴血。楚文王听说此事后,感到很奇怪,便派人去问他:“天下受刑被砍掉脚的人很多,你为什么如此悲伤?”卞和答:“我悲伤的不是被砍掉了双脚,而是美玉被当成石头、忠贞之士被当成骗子。”楚文王听后便命玉工剖开璞玉,发现里面果真是一块稀世之宝玉,遂命人将此玉雕琢成玉壁。

而之所以现在很多流传为“有眼不识金镶玉”是因为,据《山海经》所记荆山玉又称“金玉”,“金镶玉”。故而也有流传“有眼不识金镶玉”。

那些因为节选而被误会的古文

当代许多我们所用的言语是从一些古文当中的断章取义而来,其真实含义反而被遮蔽,被世人所误会。下面就是我所整理的一些。

酒肉穿肠过,“佛祖”真能心中留吗

1.“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看过济公的人都会记得这句话,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们来说,是相对比较赞同这句话的,认为只要心中有佛祖的存在,便是佛门子弟,喝酒吃肉也只是俗相。几乎成了一般俗人和不真知佛法的学佛人贪口福吃肉的依据。而济公活佛所想传达的理念又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这句话还有后半句,原句应当是“酒肉穿肠过 ,佛祖心中留, 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选自的是《济公李修缘》。“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此文出处有这样一个故事

明朝时期曾有修行人食肉饮酒求救人命的故事。 明朝末年,张献忠做乱,山贼横行,到处杀掠,百姓流离失所,四处逃难。在四川峨嵋山的地方,山贼劫掠,有一群百姓慌乱中逃入山中一寺院内,寺中的住持慈悲为怀,收容难民。谁知山贼追至寺内,劫财杀人,该住持认识山贼,恳求不要伤害百姓,无论什么条件,只要做得到,住持都愿承担,但求放过这些百姓。 山贼曾受过住持的恩,不好意思一口拒绝,于是想出个鬼主意,好让住持知难而退。于是山贼拿出一些酒肉对住持说:“和尚,我的条件很简单,只要你吃了这些酒肉,我就放过这些人,决不失言。”众人哗然!此计甚绝!修行人饮洒食肉,开斋破戒,将必打入畜道及饿鬼,受无量苦。只见住持拿起酒杯,气定神闲地说:“我以酒代茶,各位饮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块肉说:“我以此肉作菜。请。”说完一吃而尽。面不改容。山贼为之一惊,只是有言在先,只好放过所有的人。 大家知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下面两句吗 此住持于险境,别无选择,唯有牺牲舍确道程,为救人而开斋破戒,不惧落入恶道受苦。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正是大乘佛法的菩萨精神,此住持可谓真正的慈悲心食肉。

若真的只是记得这句话的前两句,那真的是混淆了圣凡、性德和修德,是执理废事的邪见。

空穴何处来风

2.“空穴来风”一次被我们广泛应用,解释的是有了洞穴才有风进来,比喻消息和传说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现多用来指消息和传说毫无根据。在《现代汉语词典》上的解释同样如此。但若是加上它的上半句,它的意义则是与此截然相反。“枳句来巢,空穴来风”,选自宋玉《风赋》。此语是宋玉引用他的老师屈原的话:

因为枳树(枳)弯曲(句),树枝上常招引鸟儿筑巢;由于有空的洞穴,才引来了风呢。白居易诗中准确使用过此语:“朽株难免蠹,空穴易来风。”说腐朽的树木难免招来虫子蛀咬,空的洞穴容易引来风吹。按此解释,“空穴”和“来风”是一因一果,若做比喻,应比做说法有根据、有来由。

当然现代光用“空穴来风”一次的话,还是要适合不同的语境。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能在婚礼现场随处可见的话语又哪里来的错误,其实错误谈不上,只是这句话最初的含义,讲的并不是爱情,而是朋友情,兄弟情。此为《诗经》“邶风”里的《击鼓》篇中的一句。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

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句话原本是战士之间的约定,现代成语多运用执手偕老,形容爱情的永恒. 而在种种承诺面前,爱情的承诺应是最动人心魄的了,平凡而真诚的诺言最为感人。两千四百年前的承诺至今在耳久久回荡,令人感慨岁月所难以磨灭的记忆与回答。故这句话本身运用也并无差错,情一字,无论是对爱还是友,都是那么美好。

以上是我整理的一些我所认为该知道的一些小知识,参考以及借鉴了许多,出于对古文的喜爱才整理出此篇。若有错误之处,望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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