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反咬回去?
你被别人陷害和污蔑了,第一反应就是回击和报复,这是人性之本能。
可是一不小心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反咬回去?
我想不会吧。
只会赶紧躲避然后查看伤口,再愤怒也顶多用棍棒追打几下。毕竟狗急跳墙,疯狗乱咬人,惹不起,终避之不及的。
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反咬回去?“吃亏相对论”告诉我们:以其人之道还自其人之身不能一概而论,亦不能相互平衡。
在人际关系处理中,我们常常信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不能吃亏,似乎这样才是公平正义的。
然而这个世界有绝对的公平和正义吗?被狗咬了,你真敢咬回去?好吧,你确定:第一,这只狗不是有狂犬病的疯狗?第二,如果咬不到会不会落下一嘴狗毛?第三,互撕咬过程中确定受伤多的不是你?
推狗及人,在工作生活感情中,有些亏吃了就认,未必是坏事,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如是也。
因此,面对恶,不可能完全报以恶,吃亏是暂时的,吃亏后获得的经验教训也是“占便宜”,这就是“吃亏的相对论”。一昧地“以牙还牙”带来的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甚至亏损更大。
“以暴制暴”不是普遍使用法则,宁与君子斗气,不与小人讲理。
同理,遇上“暴”和“恶”事件,倘若以“暴恶”回击或镇压,带来的将是再一次的“暴恶”相向。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看对象。
以人类自我保护意识来分析,宁与君子斗气,不与小人讲理。也就是说,面对真君子,可以争论、可以对抗,这是有意义并且不会有后患的斗争过程。可是遇上小人,讲道理和蛮横都是徒劳的,伴随的风险也会更大。为了让自己在已经受损的情况下伤害最小,只有暂时“委曲求全”,给自己一个警戒,要不付诸法律手段,要不避而远之。
任何以侥幸心理尝试与恶人和小人交涉都是扩大损失的徒劳做法。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反咬回去?
面对恶势力,我不是让你懦弱,只是教你及时止损和保存实力。
经济学理论中有一条很著名的鳄鱼法则。其原意是假定一只鳄鱼咬住你的脚,如果你用手去试图挣脱你的脚,鳄鱼便会同时咬住你的脚与手。你愈挣扎,就被咬住得越多。所以,万一鳄鱼咬住你的脚,你唯一的办法就是牺牲一只脚。
适用在生活工作中,当你发现自己已经遭遇恶势力侵害时,必须立即止损,不得有任何延误,不得存有任何侥幸。
狗咬了你一口,你不是反咬回去,而是远离疯狗,赶紧处理伤口,让自己尽快恢复元气,下次面对同样情况就可以更好地提前预知并避免伤害再次出现。
当然,即使遭遇不公和不好的对待,希望我们依然对这个世界充满美好的向往,对别人真诚、友好、善良。
不为任何,只为自己:问心无愧。
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反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