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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彩虹

2024-06-29  本文已影响0人  桥南街7号
奥玛,奥玛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与【不一样】之人群


有人为什么一直这么盲目——又这么笨?仿佛一直都在梦里,现在刚刚醒过来。

没人知道那个地方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成了大家的聚集地,通常在下午吃过晚饭,五点钟开始,人们像自发约定好似的,都来到公园喷泉旁的小广场。人们陆陆续续聚在一起,各自手上拿着绳索和玩具,坐在花坛边和相熟的人聊天,而我们这些小淘气包就有了撒欢的时间。我们打招呼的方式远没有人们那样适度和有礼貌,围着广场你追我赶,上蹦下跳,满地打滚,好像不用如此尽力的表现就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心情。其实,谁都不知道我们要表达什么,有时连我们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兴奋个什么劲儿。直至在广场上折腾得全身无力,瘫在地上呼呼喘气流口水,被主人一通笑骂这群狗东西,我们才稍作消停。

说实话,我不喜欢和他们胡搅蛮缠一起闹,倒不是说我不喜欢出来玩,只是自己适当地运动一下,就安静地趴在地上观察。我喜欢观察,你也可以说我是个观察家。

我观察着大家,观察着我的主人阿冲,同时也顺便想着某个缺席的身影。

谁都知道我不够利索,跑起来费劲。连阿冲都说我腿短,腰圆毛厚不说,脑袋还奇大,完全像个上帝偷懒造的半拉子工程。每次我一听他这么说,我就急了,这怪我啊,你要怪就怪造物主、多细胞生物、灰狼、达尔文……咕咕咕……阿冲见我生气了,又来抱我的大头摇得我满眼冒金星。想想,硬扯上什么达尔文也没道理,那我就坦白,我就是瞧不上眼,也瞧不见眼的松狮,这样可以了吧。

说实话,我爱流口水,但我不喜欢别人流口水,因为那样很容易弄脏我蓬松的毛。特别像金毛、拉布拉多这类冒失鬼,每次我刚到广场,远远他们就冲过来,在我身上一阵不要钱地胡蹭海亲,连每一寸皮毛都不放过。一开始,我还不住躲闪,后来我发现我在身手上远不是他们的对手,也就放弃了,等他们尽兴后,我除了一身湿嗒嗒的涎水,没有别的收获。所以我来到广场前,一般都躲得远远的,用眼睛代替他们疯就足够了。

除了本身性格孤僻外,其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没跟人讲过,我害怕突然有一天,无缘无故就给抛弃掉。我在大街上,曾经目睹过不下好几回,只要那些身份不明,满脸愁容,极容易受到惊吓的流浪之客从身边经过,我心里就一阵莫名的心酸和发怵。

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时在天桥上,还是个毛球的我在笼里睡觉,被一只手嗖地提起来。我晕晕呼呼地,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自己就被几只手传来传去,身体转得天晕地昏,屁股朝上,我只好大声叫起来,待我终于如此近距离看清那个人类时,我惊恐万分,黑洞洞眼睛,黑洞洞的鼻孔,还有那黑洞洞的嘴巴冒出的一句话,这丑丑,我要了。

等我从醒梦中再一次醒来,我发现自已趴在一个客厅的地上,原先抓我的人不见了,笼子也没有,身边一应兄弟姐妹一个也没看着。我强撑着软腿满地边爬边叫,好不容易来到一间房间前,客厅外的门打开,一双细细长长的腿刚跨进来,就听见一声尖叫,差点没把我吓得坐在地上。还没等我明白过来,就被一双好看的手小心地抱起来,放在温柔乡里,那刻我终生难忘。

当然,当初还是恶人的阿冲叫我丑丑的称呼被弃用了,他的女朋友小北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奥玛。听起来挺高级,说是来自太阳系里木星身边一颗卫星的命名。要不说小北有文化,不但有文化,人还长得标致,颀长身段,娇媚的唇齿,特别是那水灵灵的眼睛,让人避之不及,反正是阿冲那个熊样配不上,我经常偎在她怀里打喷嚏以示不平。

菩萨心肠的小北待我如宝,对我的日常生活那是相当的照顾。想当初不但给我准备了一个二层的木质“大别墅”,还把“大别墅”装修一新,里面用的都是我叫不上名儿的好东西,特别那个毛茸茸的大绒窝,就像妈妈的怀抱,我躺上去就忍不住冲着天舒坦撒尿。

我大部分时间都不在自已的房子里,外面的家经常空荡荡地没人。虽然房间不大,不过对我来讲够溜达半天。我通常花一个上午的时间,先在客厅磨磨蹭蹭边走边探路,但前提是我要把积累一夜的能量全部释放出来。憋着的一泡尿虽然让我的小膀胱胀得像气球,不过我不能只图一时痛快,气吞山河把房子浇个底朝天,我得夹着屁股匀着来。这里你得谅解我,我对周围的新环境一段时间保有警惕,小北好不容易给我了一个新家,我要把这个家保护好,所以,我在房间四处留尿作记号,代表是这是我的地盘。

但我还是有禁地的,比如里间随时关着门的卧房,那里想来是阿冲和小北睡觉的地方。原先小北抱着我进过几回,房间中央有一张比我的房子要大得多的床。床垫很软,对我来讲就像一个可以随便跑的草原,而我也正是把它当成可以撒欢的场所。当小北把我放在上面,我高兴得又蹦又喊,四处打滚,结果忍不住撒了一泡橘子汽水浓度的尿,我看着尿渍在床上慢慢绽开像一朵花,还没怎么高兴,就被阿冲把我赶下了床。

还有卧房里个电脑桌放着阿冲的一台时常拿来工作的笔记本电脑。我喜欢电脑屏幕里动来动去的彩色图像,偶尔呆在小北膝头上,自己目不转睛盯着电脑看得入神。要说,不常玩游戏的阿冲水平真不敢恭惟,我时常在一旁都急得恨不能上前助一臂之力。有一回,自己实在没控制住手脚,跳到阿冲正抱着的电脑的键盘上,一阵摇头晃脑地乱踩,笔记本屏幕瞬间黑了下来,我望着阿冲的脸乌云密布,果不然,他直接把我扔到外面,从此我再难踏进那间房间。

还有一处地方倒是没有门,不过我对它也持有不少既好奇又紧张的印象。那便是阳台。阿冲家阳台虽不大,不过上面养了几盆并不精神的花草,一看就是他平日疏于打理的结果。

不过,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花草有时会引来鸟的光临,每时,对于这些飞禽我都远远地不敢靠近。从没见过如此奇怪的生物,竟能用它那弱不经风的细爪子,紧紧擒住栏杆或枝杆而不掉下来。我躲在墙角偷瞄它们,它们就用阴鸷的眼神盯着我,啁啾叫唤个不停。它们叫累了,就在我头上来去自如地扑腾翅膀,瞬间一个飞蹿就不见了,只留下半片羽毛掉在我脸上,实属有些侮辱人。

我之所以经常要往阳台上跑,不光是去欣赏鸟,而是因为那里有阳光可以照进来。我把身体压在花盆下的纸箱上,在太阳下面撑开圆滚滚的身体晒暖打盹,阳光像梳齿一样,把我每一竖毛根弄得痒舒舒的,别提有多惬意了。

我记得有一次,我正舒坦躺在那儿大睡特睡,突然一片叶子落下来砸在我脑袋上,把我从梦里惊醒。我不情愿地眯起眼睛,抬头发现头上的阳光竟变得色彩缤纷,像一条光谱织成的七彩缕带在我头上轻柔浮动,哇哦,实在好看极了。我一直惦记怎么称呼它,可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名字。

后来,我经常守在阳台上看着天空,头上只要有花花绿绿的“小布头”,阳光透过它总会变成彩色梦幻的世界。那些边边角角透明的小衣服,不像是阿冲所有,我想应该是小北的,然而我却没见她穿在身上过。有一回,小北回到家,见我在阳台上陶醉地抬着头瞅着那排小衣服,她笑骂道,你这个狗东西,小色鬼,盯着我内衣看什么。我才知道那是女人的贴身之物。可惜,小北听不懂我们狗辈的语言,我有口难辨。

不知道小北为什么要穿如此性感的衣服,我在想象她穿上这种衣服在我面前走来走去,不但无伤大雅,而且定是春光明媚,谁叫小北长得如此顺人眼目。我一想到如是阿冲买给小北,让他独自欣赏,就觉得是一种暴天殄物,我总觉得阿冲不懂怜香惜玉,欣赏不来小北的娇美。他一天除了上班下班,就是在房间里摆弄他的电脑,一副生活与工作分不开的无趣模样。

随着半年过去了,我也能自己顺利外出,阿冲和小北会带我去马路上或河边散散步。当然,由于我太能吃能睡,体重像发面的馒头控制不住,小北已不能像往常抱着我出门。我扑向她时,她抱着我的两条腿,象征性扶着我的身体,任由我的大头在她身上钻来钻去。

截然相反,面对阿冲,他才懒得配合我,他高兴时,顶多拍拍我的脑袋。他喜欢捏我的肉嘟嘟的嘴,或者把我的大脸扯得变形,让我不得不露出牙齿以示示威,然后换来了就是一个大嘴巴,打得我口水横飞。

有一回周末,小北带我去就近一家宠物店洗澡,洗完澡正待店里的阿姨给我烘毛时,天空下起了小雨,小北和我都有些后悔挑错日子。没想到把我收拾完,天空就雨过天晴。我跟着小北走出宠物店,地上和行道树上铺着一层薄薄的湿气,我小心翼翼颠着脚走路,生怕把刚打理干净的毛发又溅上泥点子。

我对外面的各种街景都感到无比好奇,特别是对吃的留连忘返。只要遇过路边的各种小吃店,我就全身乏力,迈不动腿。我盯着有人在烤烤肠,有人咕咕喝着奶茶,有人吃着脆脆的薯片……最后我在小北面前总会耍赖捞着好处,直到我咬着一根火腿肠,心满意足重新迈步前行。

那天,小北突然指向天空,我顺着她手指抬头看,那是一片澄澈湛蓝的“水彩画”,画上正升起一道五彩斑斓的彩色飘带,比我在阳台上看到的那道要大得多,也高很多,当然,取代小北的贴身小内内作背景的是几朵轻飘飘的“小绵羊”,我情不自禁兴奋地大叫起来。

奥玛,记住喽,那是彩虹。啊,彩虹!从此我对彩虹有了印象——小北和我,还有雨后的天空,我们在一起,就有那道美丽的彩虹。

到现在,我还不能从那一刻走出来,我记得最深刻反倒不是初次见到小北,而是那家直播公司基地的走廊和通道,犹如一个迷宫,各种挂着工号牌为SKU冲单的男女面孔来来往往,忙得不亦乐乎。

国内服饰销售区,在B16直播区,我偶尔要到这里了解我们代运营的一家女装品牌的用户情况和出货量。这家公司自从我们规划由传统的线下门店销售转到线上,业绩开始有了明显的增长。紧接着,他们又在线上推出系列内衣品牌秀。我因为工作关系介入直播现场,大家也并不避讳,我就在那时遇见了不苟言笑的网模小北。

我不知道那是职业要求,还是品牌刻意要表达一种暖昧风格,我对当时她用饱满的身体撑起那种形象并没有感到心动,她的一举一动不过是既定的商业化流程,我在她身上看不到她自己,而是一件任人摆布的注有消费标签的商品,就此,我对眼前的人多了一种难得的恻隐之心。

后来我是否有私心不好说,反正我去直播基地比以前勤了些,直到小北有一天忽然问我是不是对她有意思,我才把那张一本正经的伪善面孔扯下来拿在手上。

小北从一家职业服装学校毕业后,很早就在这个圈子当“麻豆”,一开始挂在一家经纪公司名下,后来有了几家稳定合作的客户就开始单飞。在她的印象中并没有把自己职业或者外貌和名利挂上勾,她说她只为了每天顺其自然,有口饭吃就心满意足。

某天,我终于装假半天玩笑说,我这个工作在以后挺赚钱的,要不以后我让你一直有饭吃。

小北当着我的面大笑,后来答应说她哪天心情好,会认真考虑我所说的话,我没把她的戏言当真。没想到不久她来电,竟马上要搬过来一起住。我没作多想,急忙把我那房子收拾了一番,左看右看,总觉得还差点什么,这才想起来,房间少了一面落地镜,这对小北想来是必不可少的随身之物。

我随后出门,沿着马路上了一座天桥,准备到对面不远的一栋百货大楼买镜子。天桥上有几处流动商贩,把摊子铺在地上招揽生意。我本没打算停留,在路过一个宠物贩子时,我想起小北聊起她原先弄丢的一只狗。我心里再清楚不过了,我不愿意与猫狗之类打交道,可我还是回头相中了它。小家伙肥壮的体型很容易让人一眼认出来,它躺在拥挤的笼底,被一群奶狗踩在脚下,自己却像一张毛垫酣睡不醒。我伸手把它拎出来,它昂起它的大脑袋,懒洋洋半觑着眼睛望了我一眼,突然脾气大作,好像打搅了它的美梦。

我把这个丑丑违心带回家的举动不知道明不明智,不过,小北搬来和我住在一起这事是千真万确。

和女生的交往我经验不多,和小北这种女生就更没做好准备。我俩虽然住在一起,不过每天各自安好,真正待在一起的机会并不多。我们躺在一起时,我其实很想把她枕在胳膊上,但小北总是背对我,借着黑夜稀疏的灯光,一抹春水的脊背,粒粒脊骨如微波清晰可见,纤薄的肩胛骨像随时准备振翅高飞的翅膀。我在她洁白的肌肤上画着圈,她默然地弓着身体,我知道她并没有睡着,一直到那圈浓缩成一个点,她克制的叹息才化为一缕颤动。我曾注意她手臂上的那些人为的痕迹,那些像条纹状的锁链,封着并不愿让人了解的过往,或者说那是属于她的封印之书,别人不能轻易破解。

后来我俩的关系慢慢发生了变化,小北成了我的房客,虽然这种比喻变得不伦不类,但好像找不到更好的方式形容,我则尽力做好房东该做的服务就好。小北和奥玛很亲近,亲近到让我都生出一丝妒忌。小北说奥玛和她原先的养的那只狗并不相似,奥玛更像个暖男。可不是,自她进家第一天,奥玛就明白它和她之间关系。奥玛很会讨她的欢心,似乎知道小北每一个时刻需要什么,这和我在家形成了天然的对比。从内心讲,我把奥玛当一只平常的狗,特别是当它慢慢长大后,它的性格就凸现出来,不爱搭理人,对任何人不亲近,除了小北。你永远不知道小北在它心中留有多重要的位置,连每天例行出去溜弯和方便,它也要忍着,等着小北下班回来带它去。每次它像算好时间跑到门边,摇着尾巴,等待小北回来那一刻,但它情绪保持很有分寸,不鲁莽,等着小北主动上前亲热它时,它才会把绳子咬给小北,虽然自己急得已然屎尿不及。

这家伙比我懂小北的心思是不争的事实,也可以说占有了我无法企及的地位,我也只能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我给小北带来了一件还算称心的礼物以示安慰。

我发现我与小北认识以来一次情侣之间普通的真情告别都没有,好像连这种告白的空间几乎都没有营造过。顶多有时候在她不外出跑场的某个周末,俩人临时想起就近在外面吃个饭就穷尽了所有的浪漫,然后就顺利成章回到家各自该干嘛干嘛。我时常觉得,我俩就如同两个偶然相遇的质量相等的星球,在太空中按着各自的轨道飞行,相互之间没找到任何磁力依附彼此,奥玛则是某颗分离出来的小卫星时不时在两个星球之间逗留与旋转。

终于,某天小北不辞而别,走之前,她带奥玛出去洗了个澡,给它买一堆各种零食,给我却没留下任何只言片语,就这样理所当然地消失了。我试着在她原先工作过的几家网店找过她,不过再没遇见。孤独星球终又回到茫黑太空继续飘游。


自小北走后那段时间,我每天都有一个好想法和一个坏想法在斗嘴。好想法说,小北舍不得我,明天就会回来的。坏想法说,做梦,小北这次是真生气,她和阿冲分手,不会再回来。会回来,不会回来,不会回来,会回来……我时常有些糊涂。

我看向阿冲,这个狠心的人每天按步就班,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我多想阿冲能告诉我这只是个玩笑,直到我看见他把小北用过的个人用品和镜子重新收起来,我才相信这个结果是真的。

后来,我每次跟着阿冲到了小区楼下干脆就不走了,我觉得那条路再走下去,很容易迷路,小北应该就是在回家的路上走散的。我竖起耳朵,想等到有人告诉我一个真相,可阿冲和我一样都显得盲目。

渐渐的,我变得沉默,这个时间,阿冲对我的态度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他不再把我当一只狗,而有了些朋友的意思。他刚开始学着小北顺着毛摸我的头,或者抬起我的腿和我握手,不过,最后他放弃了,改为像老友一样拍着我的肩膀,嘴里说,好狗奥玛,好奥玛狗。这个像木头人的怪家伙,非要加一个“狗”字,才能让感情流露得不别别扭扭。

在小北离开大约两个月后,考虑到我渐长成大小伙子——不知是因为孤独原因,我忽然开了窃,抱着一切直立的东西有节奏地运动,口里还发出哼哼哈哈,完全不考虑某些人的感受。就这样,阿冲觉得我到了可以交往朋友的时候,有空便带我到离家不远的广场上参加宠物的集会。

去了几次,虽然我不反感很多狗朋友们在一起的快乐,但自己似乎对社交与男女风情并不太上心。阿冲对此也心不在焉看着大家玩,我趴在地上,仰望前方,我俩脑海似乎都有朵云彩跟着,挥之不去。

就在一天,我们从广场回来,半道上突然遇见天空下暴雨,阿冲牵着我在临近的公交站台下躲避。雨来得快,也去得快,半个时辰不到就歇了。我不经意抬起头,竟发现天边出现了一道久违的彩虹。“小北和我,还有雨后的天空,我们在一起,就有那道美丽的彩虹”——我曾清楚记得。

我赶忙四下张望,发现不远处果真有个身影在徘徊,那是小北吗?我挣脱阿冲手上的绳索,冲向车流滚滚的马路,耳边传来汽车的尖利声像刀子在刻,然而已来不及了,我不能让小北再次迷了回家的路。

——我看见奥玛身后拖着的那只绳子,在车轮下摇曳、横行,天上似乎又要下起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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