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时刻
如果没有你,我在哪里又有什么可惜
一
昨晚躺在床上,宽哥问我,如果他突然没了,会怎么样呢?
我想了一会儿,说大概会去环游世界吧,去一个想去的地方,打点小工维持生计,住上一段时间,厌倦了就再换一个地方。毕竟,在很多个无助的时刻,这样的冲动都会占领我。
夜晚很安静。窗外的汽笛声显得格外突兀。我问,那你呢,如果没有了我?
他说,一定不会留在这个城市了,回老家去,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就很好。
我笑,说得好像你是为了我才留在这里一样,明明是我为了你而来。
我特别喜欢那一刻。
我和宽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在我读幼儿园、穿公主裙、喝那会儿最流行的小霸王酸奶的时候,他还在山里放羊,坐在土屋的木门槛儿上望穿秋水,等在县城打工的妈妈回来;在我小学开始学钢琴、学英语、全家去旅游的时候,他们家开始辛苦经营早餐店,一家四口挤在店铺上面的阁楼上生活。所以,对成年后的他来说,挣钱这件事无比重要,而我却心心念念诗和远方。
两个有各自理想生活的人,总可以因为一些原因编织在一起,我们之间,可能是因为爱,可能是因为时间,而那一刻我知道了,原来,也可以是因为此刻。我们把对方作为现状人生的前提,于是处在这种世俗品味的人生里的此刻,也变得有些动听。
二
宽哥和我夜谈的另一个话题是,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想改变哪些事呢?
他说,如果可以回到过去,你坐火车到郑州的那个凌晨,我会去接你。
哪个?有很多个。
因为去网吧玩游戏而没去接你的那次。
大学的时候和宽哥是异地恋,我,一个看多了言情剧的无知少女,数次坐通宵的火车去看他,周五晚上去,周日下午回,到达目的地的时间都是凌晨三四点,于是心里常给自己增加一些为爱奋不顾身的戏码。有一次他没有来火车站接我,让我自己摸着黑找到他校门口,而他刚刚从网吧通宵回来。
被爱冲昏头脑的少女,在那时并没有觉得他混蛋啊。只是在几年后,和父亲一起去旅游,我的回程也是凌晨到站,告别时父亲千叮万嘱,到站后在火车站的KFC坐坐吧,一定要等天亮后才打车回校,女孩子一个人不安全。我答应着,眼眶就湿润了。那时候正和宽哥处在分手期,我发现自己曾经那样热烈地去爱他,他却并没有关怀我,觉得很难过。
后来和宽哥提起过这件事,他什么话都没说。但夜谈的那一刻,我知道了,他之前只是没说出口而已。
我特别喜欢那一刻。因为终于知道,我们经历的一切是有意义的。
三
年初的时候,我和宽哥选了初雪的第二天去扯证。那天早晨我们俩莫名地开心,简直开心得想唱歌。
那天我穿了他最喜欢的毛绒棉袄,像小熊一样蹦蹦跳跳地,在楼下积了雪的车盖上面,用手指写下我们名字的字母“GS Married”。嗯,这不是我们的车,我们还没有车,那会儿也还没有房,我甚至还没有工资,也说不出未来将如何。那一刻那样快乐的我们,实在是一穷二白无所寄托地感到快乐。
那天我们去了一家工作室拍结婚照,去了一个作家开的餐厅吃午饭,然后去民政局领了薄薄的小本子。路上行人来来往往,与之前以及之后的每一天并无二致,我一路玩着雪,心里想,今后我们可能也会变成同床异梦的夫妻,但我希望我们永远记得今天有多幸福,那样以后不管走多远,我们心里都会为彼此保留一块柔软的地方。
后来,新婚夫妻确实经历了很长的一段磨合期,两份三观各自碎了又错综拼在一起,常常感到失望和迷茫。一天晚上,我独自去看了一场电影,路过领证那天吃午饭的那家餐厅,就一个人在里面吃了晚饭。电影散场后,我慢悠悠地走回家,那条回家的路被两行老梧桐树交织怀抱着,在夜晚清冷路灯的映照下特别美。我想起也是这样的夏日深夜,曾和宽哥牵手在这条路上散步,那时心里想着,以后生了女儿,就叫“梧桐”吧。我尽可能走得慢,回忆得仔细,把现实忘得彻底,抓紧这一丁点的自由和开心。
那晚回到家,宽哥在等我。那段时间我总感觉胸闷,夜里呼吸很重,宽哥终于找到机会开口,我眼泪就突然止不住流。他一手搂过我,摸着我的头发,说,还犟什么呢。
我特别喜欢那一刻。我一直以为,夫妻是撕裂了的人,拿共同的经历去对抗各自的过去,以卵击石。而那一刻啊,我感觉到了重生。把各自的属性摊开来,一三五是我喜欢你的原因,二四六我却难以理解,那么,去学会珍惜一三五就好了,二四六交给时间。
时间积攒着的,最终都将回报以惊喜。这是我们开始相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