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中的逻辑】到底什么叫做awkward?

2018-04-11  本文已影响0人  东哥讲逻辑

和众多GMAT考生一样,王小明童鞋备考的开端就是OG。江湖有传闻:读书百遍,其义自现;OG五遍,高分再见。OG中最好的一点,就是每道题每个选项都有详细的解析。王小明在刷了一遍OG之后,毫不犹豫立马就加入了再刷OG的大军。刷到第三遍,王小明发现,CR题答案都记住了,RC题问题顺序都背下来了,可是SC仍然有一些题会做错,仍然有一些选项不知道如何排除。翻到解析去看,发现这些选项的解析就一个字:

Awkward

尼玛什么鬼?!我已经会的那些简单题目,你写那么多详细解析;真正一到难题,你给我来个awkward?!WTF!


小红大学四年在美国读本科,语言上相比多数中国考生有优势。而且她善于钻研,勤学好问。SC当中的平行结构、主谓一致,甚至虚拟语气、独立主格这些语法知识点都难不倒她。当然她也做不到SC全对。当她打开OG看错题的解析时,也发现错的那些题,OG解析统统一个字概括:awkward。她想搞明白到底什么是awkward,就拿着这么一道题目去问她的美国导师,教授David。David确实能选对。刘小红问David:错误选项为什么错?David说:这个选项怪怪的。刘小红一脸懵逼,说OG解析说这里awkward。David说:


Wow!That’s exactly what I feel!


刘小红接着问:为什么awkward?David说:I won‘t speak that way!刘小红内心十万个草泥马在奔腾:WTF!


相信很多考生复习SC到了后期,都有类似的感受。那些你反复错的SC题,官方解析都说是awkward。那到底什么叫做awkward呢?有人说,这就是native speaker对于英语的语感。听上去很有道理的一个解释,但这个解释除了给“自己不会”提供一个甩锅式的借口,安慰自己受伤的幼小心灵之外,对提高做题能力并没有任何帮助,因为语感比awkward更加虚无缥缈。

语感和awkward真的就这么无迹可寻虚无缥缈么?不如我们先来看看中文的语感吧。我给出三组中文句子,大家感受下有没有哪(几)句让你觉得怪怪的。如果有,请选出:

第一组:

小强昨天的作业提交了。 vs.  小强的作业在昨天提交了。

第二组:

小强昨天的手摔断了。 vs. 小强的手在昨天摔断了。

第三组:

小强昨天的肚子痛是因为吃了麻辣烫。 vs. 小强的肚子痛在昨天是因为吃了麻辣烫。

选完了么?下面公布答案!

第一组两句都没有问题。但由于时间修饰语“昨天”的位置不同,这两句表达的场景和逻辑意思是不同的。第一句的“昨天”做定语修饰作业,表达的意思是:作业是昨天要完成的,提交的具体时间不知道,反正现在是已经提交的状态。第二句“昨天”做状语修饰提交,表达的意思是:哪天要完成的作业不明确,提交的时间是昨天。

第二组第一句怪怪的,第二句正常。从语法结构来说好像第二组和第一组并没有区别,但是第二组第一句为什么会让人觉得怪怪的呢?我们发现这句话里“昨天”修饰小强的手,难道昨天的手和今天的手不是同一个手么?这从逻辑上是不符合的。实际上很明显,这两种表达都是想说小明昨天摔断了手。但第一句由于时间修饰语的位置改变,导致结构上造成的表意与逻辑上作者想表达的意思不同,并且产生了逻辑上的混乱,因此我们会觉得怪怪的。这就是awkward。

第三组还是同样的结构,但显然第一句正常,第二句怪怪的。这两个句子想表达的意思其实大家都能理解:小明昨天肚子痛了,发生昨天肚子痛的原因是吃麻辣烫。第一句很好的表达了这件事,但第二句“昨天”做状语修饰谓语“是因为”,给人的感觉是:同一次肚子痛,在昨天是因为吃麻辣烫,前天今天又是因为别的。这是什么鬼?显然不合逻辑。某一次拉肚子的原因是客观存在的,就算我们今天看十年前那次肚子痛的原因,也不会发生改变。你看,实际上仍然是由于修饰语位置带来的结构上的表意与逻辑上的常理发生冲突,产生逻辑混乱,从而让人感觉awkward。

其实这个知识点在我们高中语文的学习中是学过的。高中的修改病句给这种病句起名叫语序不当,其中上述例子正是语序不当这个病因当中的定语、状语位置混乱。大部分童鞋可能已经忘记这件事了,所以有的童鞋分析不出句子怪怪的原因是什么,但我相信这并不影响大部分童鞋能快速判断出第三句和第六句是怪怪的。这就是语言足够熟练的情况下长期形成的语感。

实际上英文也是如此。OG解释当中的awkward,除了一些是固定用法习惯或者累赘之外,大部分都是由于修饰语位置不当造成的。很多美国人也说不上来怪在哪里,但他就是知道awkward的句子怪怪的。不知道原理,通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当然也能形成这样的语感,但咱们有那么多时间去积累么?而知道了这个原理,才能够用很短的时间去获得正确的思路和方法。

如果你对这个点理解透了,会发现有时候用逻辑意思的偏差解题会比分析语法结构要快速很多。比如我们看下面这道题:

这题是GWD当中的一道难题,曾经被当做是一道争议题,ABC三个选项都有人在挺。但实际上如果你购买了prep exam pack 2,会发现官方prep已经加入了这题并给出了正确答案就是A。

本来我打算在吐槽大会栏目中讲这题的,但考虑到很多新学员对于sc的学习过于把注意力集中在复杂的语法结构本身,甚至在结构中沉迷而完全忽视了句子的intended meaning,以致于在CR和RC当中理解长难句存在很大障碍,所以开启一个新的连续的系列,和勇哥合作讲讲SC。语法结构的知识点勇哥会讲的更加细致,而我这边侧重讲讲所谓的intended meaning,句子的逻辑意思。

首先我们看原句。读完原句其实作者想表达的场景意思还是比较清楚的:在18世纪当中平均铁制品产量翻了3倍;翻三倍有两个原因:1是吹风机的改进,2是煤替代木炭成为了用于融铁燃料。

接着看A选项(其实就是原句),时间状语修饰triple这个动作,逻辑很清楚。两个原因虽然结构形式上不同---一个是介宾结构,一个是从句结构---但在主句当中两个原因都相当于副词性的原因状语修饰主句,说明翻三倍的原因,并没有任何问题。正确答案就是A选项。

这里我稍微说一下:有同学看到两个原因结构形式不同就认为这里不平行。实际上平行并不要求形式上完全一样。这里这两个原因在主句中整体都相当于一个副词性修饰,功能上是平行的。这就像一个母公司有销售部和采购部,销售部下属成立了一个分公司,采购部没有。那么销售总监看上去好像是一个公司的老大,但是在母公司他跟采购总监是平行的。

接下来看B选项。乍一眼看上去好像语法上没有大问题,就是后面in addition to有点怪怪的。但是,这句话的主语变成了tripling,那么句子开头的时间状语显然不能修饰它。结构上状语修饰了谁呢?修饰了was due to。转成中文看看:翻三倍在十八世纪的原因是blablabla。这不就是小强例子的第六句么?这句话的表意:翻三倍这个事不知道时间,但它的原因在十八世纪是blabla(好像同一件事其他时候可能不是这个原因)。

有同学说了,东哥,这十八世纪在开头呀,我翻译出来的是:在十八世纪翻三倍的原因是blabla,没问题呀。听上去很有道理,但实际上这么翻译是有很大问题的。在中文中没有从句的概念,中文直译当中“在十八世纪翻三倍”其实在英文当中相当于一个从句,本质上“翻”这个词在中文中变成了一个动词,而选项中它是一个名词。再加上中文在日常表达当中对副词“在”、助词“的”的习惯性省略,导致了中文直译经常会出现偏差!如果严谨的补上这些词,放在前面也是一样:在十八世纪当中铁产量的”翻三倍”是因为blabla。你看看时间状语是不是在修饰谓语“是因为”?

实际上如果有童鞋会上国外的一些gmat论坛比如beatthegmat或者gmatclub,会发现很多native speakers甚至专业培训机构的gmat导师都会说tripling was due to有问题,但他们往往用weird这样的词来说这个点,让你看完之后还是云里雾里,就像这样:

Magoosh的导师更凶残,甚至搬出了语感碾压non-native speakers:

这个回复太长了估计没人愿意看。我简单描述下他的说法:gmat的sc不是简简单单考语法滴,语法和逻辑以及修饰都是重要滴。可惜修饰对于老外而言很难滴,因为这是靠句子的感觉,也就是直觉滴。老外们,你们想有这样的直觉,就看看我那篇How to improve your GMAT Verbal score滴文章吧!

他们说的都没错,但是说了我们也不明白!但语感并不是真的那么虚无缥缈,本质上就是时间修饰语的修饰对象问题。其实美国人看到这个句子立马产生怪怪的感觉,就跟我们看见“小强的肚子痛在昨天是因为吃麻辣烫”产生的感觉是一样一样的。如果我们非要用tripling这个词作主语,用due to来表达(Ron神其实不推荐这么做),这个选项应该改成:the tripling over 18th century IS due to blabla。为什么要换成is呢?因为tripling是过去发生的,但是归因在这个表达中是客观事实,并不是过去的一个动作。

顺带说一下in addition to的问题。有人说这里in addition to不能构成平行,有人说改变了文章重心,把并列的原因分了主次。我觉得这些说法都牵强附会,根据答案逆推。其实in addition to和as well as用来表逻辑上的并列是可以的,在CR题中非常多。但这里in addition to会带来另一个问题:这个语序从结构上,improvement可以和smelting平行,也可以和replacement平行。从局部看这两种都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那么就会造成歧义,甚至对于美国人而言,根据就近原则,更容易理解成前一种,那么整体上就和作者想表达的intended meaning出现偏差了。C选项也有这个问题。本栏目下期会展开讲这个问题:平行和多重修饰带来的逻辑混乱和歧义(其实也是高中修改病句里学过的)。

我们来说说C选项。很多同学认为C选项错在being,看见being就直接排了。这我只能说瞎猫撞上了死耗子。Being的用法我会找机会和勇哥再讲讲,但这里being本身并没有大问题。V-ing和V-ed在做形容词性/副词性修饰的时候是差不多的,但是V-ing还有一个功能就是名词性功能也就是所谓动名词,而V-ed没有这个功能。所以当一个被动语态要做名词性成分时,就会用到being V-ed。C选项and improvement这个并列有歧义刚刚分析过了,而且在这里即使逻辑上要和being replaced平行,在有名词replacement的情况下,也应该用名词形式而不是被动语态的动名词。但它最大的问题并不在这,而是在前面的部分。语义上as a fuel显然并不是单独想说coal作为燃料,而是要表达过去charcoal是燃料,18世纪用coal做燃料这个替代关系。那么从结构上as a fuel这个部分要修饰的是charcoal's being replaced by coal这个动名词形式构成的名词性结构。乍一看没啥问题,但你仔细看下核心词being replaced as a fuel:”被替代“这件事作为一个燃料,这是什么逻辑?一件事本身怎么会是燃料呢?在美国人眼中,他看到这里又会产生刚刚提到的awkward/weird的感觉。这一点本质上和逗号V-ing带来的逻辑主语混乱是一样的。所以C选项排除。而且C的with表达的逻辑关系其实也不太清楚,但词典里with确实有表因为的义项,能不能这么用还是听勇哥说吧。

DE选项比较容易排除,我这里就不多说了,交给勇哥从语法角度讲解。

最后小结一下:SC并不是单纯的考语法点,而是从句子逻辑意思角度综合考察语法和逻辑。而逻辑意思很容易因修饰语位置变化而发生改变。所谓的awkward,主要指的就是句子语法结构尤其是修饰关系导致的表意带来了逻辑上的混乱或者与作者意图表达的意思发生了偏差。所谓的语感,除了固定语言习惯之外,也大多是对不同修饰关系产生的不同句意的直觉理解。在语法基本知识结构打好的基础上,如果能够更多的从逻辑意思上去体会SC题,往往可以SC解题更快更准,甚至能够有效的帮助我们提高英文阅读能力,对准确理解CR和RC文章,提高阅读速度有很大帮助!

单就定语、状语位置混乱这个细节点,其实在SC中用好了就能帮我们解决不少语法上有一定难度的题目。接下来就让勇哥选几道有代表性的题目练练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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