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与方法
上午我与一个同事探讨技术问题的时候,项目经理过来,跟那个同事说,需要把前不久设计的一套小部件重新设计下,理由大概就是刚做出来的这个不行。
需要备注下,那个跟我探讨问题的同事,正是那一套不行的部件的设计者,这也是项目经理来找他的原因。
这个同事手边有另一件比较着急的工作,回答的很干脆:没时间。其实,没时间永远都是借口,不愿意做而已。
项目经理没办法,只好跟部门经理去说。不知他俩怎么嘀咕的,不一会儿,部门经理跟我说:老刘,晚上你加个班把某某这个事儿处理下。
我回答:好的。
其实,我现在手里的工作,是最忙最急的,部门领导也知道,只是他觉得我好用而已。听话的孩子少吃奶,那是一定没错的。
以上算小插曲。不过也是我今天写的问题的起点。
那个项目经理有事出去了。我给她打电话,问具体情况,她说过一会还回来,我就说那回来再说吧。
她回来以后,我到她工位询问具体情况。因为定制的弹簧尺寸不合适,导致安装不到位,没法发挥原始设计的功能。另外,她担心这个弹簧力量太大,可能会出现压不下去的情况。
我的意见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她的担心是存在的,那就直接更换弹簧,换成弹力小一些的,如果没有证据,仅仅是假设,那就先不要用“觉得不行”做前提。
我看了下零件结构,重点是安装弹簧的结构,弹簧尺寸确实出了问题,加工方做错了。可是,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补救。我提出来,弹簧短了,那就改变弹簧安装空间,一侧增加一个小的垫片就可以。
然后我找了一个内径不合适的垫片,简单试了试,思路是正确的,于是让项目经理安排加工厂生产几个小垫片。这是最快最省钱的办法。
我写这些,并不是想证明我技术水平高,而是想指出,项目经理思考问题的方法不正确。
她面临的问题是组装不起来,具体原因是弹簧尺寸加工错了。这时候,应该就事论事,从弹簧尺寸的变化入手来解决问题。然而此时,她却增加了一个主观猜测,担心就算买来了尺寸合适的弹簧,也会出现弹力过大而不能用的情况。
这样的猜测,害人不浅。不应该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人为放大困难,增加主观臆断,而是应该恰如其分的分析问题。
其实,首先应该问,假如弹簧尺寸正确,是否也不去组装进行实验?很明显不是这样的,如果是这样,那最初的设计就有问题,就不应该去加工。如果重新设计,等于完全否定了原来的设计,这是不对的。
原来的设计,不是不可以否定,问题是否定需要先决条件,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才行。仅仅是主观猜测,就更改设计(重新设计),很不明智。
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项目经理不了解自己的技术能力与判断能力,妄下结论。她忽略了目的与方法的关系。她应该首先从目的入手,提出问题,然后征求技术人员的意见,而不是自己发现了问题,直接跨过去技术论证,盲目的想一个思路就去实施。
个人技术能力不足,那就不要过多地进行技术性评判,而是提出想要达到的目的,让技术人员思考具体实现目的的方法,这样才会少走弯路。
项目经理,不能替代技术人员进行思考,这一点很重要。
我告诉她,先把垫片做出来装好试试,如果弹力确实太大,那就用打火机把弹簧烧一下。烧弹簧,然后自然冷却,可以减小弹簧的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