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放,不能忘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有很多事,我可以放,但不能忘。
比如已经分手五年有余的前任。分手的原因是他劈腿,这是一个颠覆了我的世界的事件,为了重建,我穿越了很长一段黑暗,几乎是挣扎着才重新像个人,可想而知我有多不想去回忆。而在分手后,他也的确非常狗血地后悔了,他通过各种途径来找我,也很努力地改变着自己,向着我会喜欢的方向。走过这些年,从咬牙切齿到嗤之以鼻再到如今的相逢一笑,我相信他的悔意和诚意,我也打心里原谅了过去的他,也放过了自己。但,我不能再回头,向着他的那扇门,我已经封上,我可以接受一段感情的消亡,但我不能接受用把它弄脏的方式。我没有清理的本领,我只能将它完全丢弃。用这样一种方式结束的感情,让我觉得受伤和受辱。我仍然相信爱情,我会在下一次恋爱来临时像从未受过伤害一样,我期待有一份爱能让我放下戒备和阴影,但,我可以放,却不能忘。
比如欺骗过我的朋友。无保留的信任和设计精密的背叛形成鲜明的冲击,我像个傻瓜一样久久不能回神。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我们交换过笔记也交换过日记,我们见面聊到再见晚上抱着电话聊通宵,你用冷水泼过我叫我清醒,在我青春萌动不知所措喝醉的那个混乱的晚上,我陪你在深夜的河堤上来回找你不小心弄丢的再也不回来的那个爱人的信物,我们无数次讨论彼此生活上或工作上的问题,我们一起成长……我们越是在彼此生活里留下深刻的印记,后来的被欺骗打的那个耳光就越是疼痛响亮。后来我不再接应你闪烁的眼光,我不再和你出席在同一场合的聚会,在共同的朋友面前,对于这场变故,你不说,我不讲。没有什么二十多年情谊的可惜,你下手的时候也没有半点犹豫。我不再计较,但也不再爱你。我不会再提,但,我可以放,却不能忘。
比如我想拥有却没有得到过的一切。人生八苦之一,求不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求不得。求不得之最苦在于曾经去求过。为之费过心出过力,也许还曾经殚精竭虑夜不能寐,或者上过刀山火海走过千难万险……然而不是付出就一定有回报,最终……没有得到。一个火种将心海燎成焦原,一点星光让满目闪出银河,结果,没有得到。不如不曾见过不曾想过,不如没有要过没有求过。就这样。也许要很久以后我才肯承认果然就不该属于我,也许等时过境迁我才发现原来我并没有那么想要,反正一切的求不得最后都只能放下,只是在某个无人的夜晚,可能会翻动心里落满灰尘的角落,扯动某根有些锈迹的弦,触碰到以为已经痊愈的缺口,那个时候我知道,我可以放,但不能忘。
比如我应该珍惜却已经错失的一切。如今想起来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可只是当时已惘然。我曾在深夜暗自神伤深深后悔,不能细想,一想起来就像心里有根铁棍搅和,不一定疼,但是堵得慌。堵的原因是因为清楚地知道,回不去了。更堵的原因是,如果重来一次,如果还是不知道后面的事,如果还是让我选……那一切都不会改变,我会对自己说这是命中注定,也会再次责怪自己,悔不当初……当然,后悔也没有用的事,我一般都不后悔。然而不能否认,如此种种,我可以放,但不能忘。
于我,所谓放,是尽可能客观地去回忆和评判,是慢慢不再有情绪,这是一件发生过得事,无论在我还是在别人身上。而所谓不忘,是我不能当那件事没有发生过、那个人没有来过、那个世界没有改变过,经历的一切都将留下痕迹,有的痕迹,可能一生也不能抹去。这是活着的证据,可以放,不能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