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过人吗?
—— 读《狂人日记》有感
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我们,都知道鲁迅先生。提起鲁迅先生我们不得不提起他的《狂人日记》,这部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书中写道——
“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当时读来,只当是故事,只当是小说。我的哥哥何曾吃过人?我怎会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又何曾吃过人?我的兄弟姐妹,我的父老乡亲何曾吃过人?虽然他们有时是好人,有时并不算的是好人,但却不曾吃过人。
近来读张爱玲的《金锁记》,再次想到了《狂人日记》。《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如果打头上来看,也算是个可怜人,被贪财的哥嫂卖到姜家嫁给一个“残疾”人。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虽然她曾经是小镇上的“麻油西施”,被那些正值青春的少年们所爱慕,但此时都烟消云散。每日里,在姜家守着残疾的丈夫,被冷落、嘲讽。也许,我们应该可怜她的。可是,并不,我们只剩下憎恨和厌恶,因为她是吃人的人。
姜公馆的二奶奶曹七巧以十年的青春熬死了残废的丈夫,争得大庄财富。当我们都以为她将要摆脱那把一直锁住她的枷锁的时候,她却把那锁牢牢攥住,她不仅要用这锁锁住自己,她还要用这锁锁住自己的至亲之人。这却成为她毁灭的开始,从此她一步步用“金锁”锁住自己,彻底成为金钱的努力。她不相信任何人,她只相信金钱,相信那金的锁。她得不到的,任何人都不要想得到。爱情、幸福、自由,世界上一切美好的,自己未曾享受过得东西,别人都不要想得到,包括自己的儿女。她摧毁女儿的幸福,逼死儿媳。她逐渐成了扑灭人间幸福和美的丧失人性的女妖。
她曾经是个被吃掉的人,现在她是吃人的人。她要吃掉自己周围的所有人,吃得一片肉都不曾剩下,一滴血都不要留下。所到之处,除了阴森恐怖,让人不寒而栗,没有任何有生机的东西。什么 未来,什么希望,统统没有。
然而,即便如此,曹七巧这个被吃掉的人,这个吃人的人,终究是死了。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已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事还没完——完不了。”
可是正如小说的结尾“完不了”,曹七巧死了,吃人的人却仍然存在。
寻亲被网暴自杀的刘学州,仅仅因为染了粉红色头发被网暴自杀的郑灵华......多少鲜活的生命被“键盘侠”吃掉。是啊,“完不了”,吃人的人还在。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我们 只能尽量让自己,让自己的亲人,不要成为吃人的人,有意或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