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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 在这里 撞上 了 所有这些 考察 背后 的 大问题。—— 因为 现在 人们 会 反驳 我:“ 你 倒是 轻巧! 你 谈到 了 各种 可能 的 语言 游戏, 但 从未 说过 什么 是 语言 游戏 的, 因此 也是 语言 的 本质。
你 从未 说过 什么 是 所有这些 活动 的 共同 之处, 是什么 使得 语言 成 其为 语言 或 语言 的 一部分。 因此 你 恰恰 避开 了 考察 中 那个 曾经 最 让你 头痛 的 部分, 也就是 关于 语言 和 命题 的 普遍 形式 的 部分。”
从语言在使用中作为实践领域来看,就能看到,被使用的语言并不就其自身就表达出其在使用中表达出来的东西。这要有赖于语言游戏中的生活形式的领会。这里就是质料和形式之间(虽然是实践而非认知领域)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从质料本身之中企望考察形式的思想是徒劳的。
在此意义上,如同弗雷格的真是语音序列之外的东西,生活形式也是说出来的东西之外的东西。对于语言的理解首先要取决于使用的场景,一个生活形式的领会。仅仅语言本身并不具有其受到理解的本质的东西。语言的本质大致上可以看作弗雷格的意义理论。尤其是其中涵义部分——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
弗雷格的意谓,在语言游戏里只是实践的理解活动中处于生活形式的统一支配之下的质料的部分。
对于语言的理解的本质或者说形式的思想,在语言之外。就是语言的使用中生活形式的东西。
这是 真的。—— 我 并不 想 给出 所有 我们 称之为 语言 的 东西 的 共同 之处, 我 说的 是, 这些 现象 根本 就 没有 一个 共同 之处 能够 让 我们 用 同一个 词 来 称呼 所有 它们—— 但是 它们 以 很多 种 不同 的 方式 彼此 具有 亲缘 关系。 正是 这一 亲缘 关系 或 这些 亲缘 关系 让 我们将 它们 都 称为“ 语言”。 我会 试图 解释 这一点。
语言游戏有完全一般的共同之处么?
这是没有的。因为在实践领域的生活形式,在其支配下语言的受到理解。在生活形式即语言受到理解的形式的东西。但是这里说出的语言和生活形式之间是质料和规定质料如何受到理解,置于何种生活形式之下受到理解的形式之间的关系。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这使得从语言出发是难以得到形式的一般性的考察的。生活形式是语言作为质料的东西的使用和理解的支配性规定性,它规定了语言的使用和理解,而不是从语言本身的考察中可以得到它们。它相应于的是实践领域中的游戏,行动中主体存在的游戏。
游戏概念的考察,考察的不是语言,而是把整个语境(包括相联系的实践)包括进来的语言的使用。所以,生活形式是实践中游戏的规则。它表示的是实践领域的游戏规则,他从对于游戏的领会中得出来,而表达于语言游戏中语言的使用以及理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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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到生活形式。我们在观察一个人,理解一个人的时候,正是按照和语言游戏一样的,以一种生活形式的东西来理解它。就是说,我们总是通过一些现象中给出来的行动之外的思想,规则,来理解一个人在现象中的行动。我们最终理解的是人的行动,而不是这个人。脱离行动的人是难以考察的对象。
在这里,一个人在现象里的行动,就如同语言游戏中说出来的话,对于它们的理解还要有赖于现象之外的游戏规则的东西。人的行动,在此看作一种存在的游戏活动。它在自身的实践中造就自身的生活世界的现实。而游戏这个概念,充分表达出来人的存在的一种本质:首先,是在实践的意义上;其次,存在始终基于一种自由选择的基底之上——有意识或自觉是一种选择,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选择。正是最初基于的这种选择,造就了游戏所具有自律的特征,而不是无生命客体的处于受支配之下的无意识的不自觉的活动之中。
而基于反思的逻辑的认知,正是自觉的存在选择所达成的一种典型。逻辑总是富于自身性的思辨。
2 对象在认知上的无限性,在于不卡通化,脸谱化或简单化。我们承认关于对象的每一个把握总是通过有限的概念,但是我们并不把对象看作这有限的概念所可以说尽的。我们保持关于对象有限的知识只是一种某种认知的需要而必要的认知。但是对象本身是自在的,无限的——是有限的概念所言之不尽的。
3 对于生命,需要谈论客观的时间么? 生命即主体的存在,而存在是主观行动及其结果,生命在于主观的时间。康德的内感官时间是一种不自觉的,无意识的生命运动。而维特根斯坦的游戏所揭示的,是一种自觉的行动。在其中,有一种有意识的时间。但是到65节为止,维特根斯坦还是局限于语言游戏的理解方面的工作。所以,它还不涉及一种积极的,自身设定规则的游戏活动的考虑。而后者才是主体或生命的本质。维特根斯坦在理解游戏时避免本质这个概念,是因为在语言游戏的认知和理解时,它们毕竟还是一种客体的东西,其中抽掉了言说者自身在场的那种主体的存在活动。后者是有本质可言的。虽然最后存在还是表现为一种游戏活动,并没有一个脱离游戏后单独被考虑的主体。就像在维特根斯坦认为的,世界由事实而不是事物构成。在这里,生命也并非主体,而是主体的行动,比如语言游戏。或者说,生命世界由主体的实践行动而不是由主体构成。
4美有赖于形式的一。
任何美都是针对一的感悟。并且,美的事物,有别于现象中的物质对象的认知。
在后者,形式从来要以不得脱离对于质料的统一为真的标准。在其认知中,一旦脱离对于质料的统一,那么我们说它已经脱离基于真而建立起来的客观世界或客观思想或客观对象,总之认知脱离了客观性。在客观性中,奠基于对于质料的统一的实在性是基础的。从语言到事物,基于的是思想的真。而通过语言我们在谈论的是事物,这里,语言基于其涵义,或者说基于语言中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要具有实在性,就是说,它总是关乎客观的质料的统一。这样,在语言中,就已经在质料环节引入事物多和形式环节引入观念,并在形式和质料的结合中达成观念(一)和实在(多)之间的一种衔接。
而在前者,在审美中,实在不是决定性的。在知觉中,形式的一通过受到其对于实在的多的统一,而是真的。就是说,形式或思想完成一个客观认知的目的,或者说,符合一种真理的标准而有意义。在这里,意义在于对于物质或质料多在思想的统一中的谈论。
但是在美感或审美中,思维活动的目的最终不是落于质料多,不是以一种对于多的统一为目的和标准。
一个典型的基本特征就是,在审美中,多或实在的东西,都看作符号的东西,以符号现象中的质料参与所表达的内容的统一。在这里,所表达的东西(意义)和用以表达的符号之间,适用于语言分析的讨论。我们通过符号,谈论的是意义。审美就是意义域的内容。而符号现象则是物理空间的现象。
语音,文字是符号。艺术也是这么一种符号和意义之间的相应。艺术中的音阶,线条形状,色彩,它们是一种人根据想象力中给出来的理念而产生的东西。就是说,艺术在作者是通过实践的创造。这里具有一个先于艺术品的理念。并且艺术品作为表达的符号,以表达那个理念为目的。虽然对于理念而言,前者是一种概念,任何符号作为它的表达总是不够的。就如同通过画出一个三角形来表示三角形的概念,总是通过特殊对于一般概念的表达,总是不能完成。正如在知觉中,使用概念来把握对象——物理空间中的事物,也总是言之不尽。
在艺术审美中,重要的不是知觉中那样把物理世界的事物作为思维活动的最终的目的,那样的话,思维在其到达的思想在形式上就会满足于对于物质多的统一功能,并让思维止步于此。在艺术审美中,由于质料和形式之间,处于不是知觉中发生的那样,形式处于质料的规定性之下,就是说,形式的思想可以是随意的,但是只有那些可以统一质料多的思想形式才被看作真的,它们在谈论客观事物。弗雷格的思维规律就是处于真的约束之下对于思维必然产生的规律性。只有处于这些思维规律之下,思维才刻画客观的思想。而幻想,想象,虚构,更贴切的例子是无意识的意识流,那些谵妄的完全脱离实际的想象的意识流,由于它们不谈论事物,而不受到弗雷格的考察。
在艺术审美中,质料和形式之间,由于对象不是既已给出的(对于作者),而是以一个形式的思想的理念为摹本创造出来的,(这里,理念又有一个区分:一个具象的表象可以作为理念,一个观念也可以作为理念。前者是殊相,后者却是共相。但是它们在意识总是作为某种程度的东西,是可以处于交集之中的。这里说的理念,是一种共相的情况。)那么这里就是一个实践上的情况。就是说,不是知觉中对于既已给出的物质对象为认知的目的,而是把空间现象中物质如何受到安排的形式看作起点的东西,这种形式是符号,而物质只是符号的载体。这种通过载体表达出来的形式,和通过创造出它们来所要表达的作为理念的东西的观念之间,具有一种图示形式的相等,我们最终到达的,领会的是生命的存在现象。
并且,从艺术审美进一步到日常人的主体活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总是这样的一种类似的情况。只要处于主体存在的活动,我们在物理空间中的活动,无论是对于行为者自身的存在活动,或者对于它的认知,都是处于这么一种符号和意义的关系之中。我们的物理空间中的活动只是一种符号的东西,而支配这种活动的,这种活动的形式,总是通过表达生命现象中的东西来给出。
审美和知觉对比。
美在于形式的一。并且在物质现象中通过质料受这种在先的给出的理念的安排而产生出来具有这么一个形式的对象。对于其认知,也要符合其产生出来的逻辑,即以这种形式为审美的起点而非知觉中作为思维的终点。通过这么一种客观性中勾勒出来的形式,置于主体的生命现象中的领会中来。在空间的客观现象的形式和生命现象的形式之间的相应中,就是一种符号空间和意义空间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
在知觉中,质料或实在性始终具有基础性。存在,形式的思想,总是基于真,基于其对于实在的东西——质料——的统一,才有意义——思维满足知觉的任务。真,就是对于这种目的的满足。假,则是脱离知觉的目的。可见,知觉只是意识活动中的一个种类。就此而言,知觉活动本身就可以看作意识的一种游戏。意识可以选择处于知觉活动之中,也可以选择虚构,甚至无意识的冥思,或者处于实践的游戏之中。
而语言游戏,可以说就是一般的游戏本身——就任何游戏的谈论总是基于语言的谈论而言,语言游戏具有一般游戏的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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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维特根斯坦文本的阅读,还是要收回到理解上来。这里类似于知觉,具有一种客观性。和审美不同,哲学理论还是在概念上具有客观性。相对之下,审美体验或美的认知中,相对之下有更多的主观随意性。但是这个划分未必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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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谈话基于讨论对象的区分。
在反思中,给出的材料,现象,只是一些有待整理和统一的东西,我们通过思维要前往的是某种一般性。或者说,要付诸于语言——语言中能确定地说出来的,总是空间现象之外概念空间中的对象。它们就是理念的东西,理念的一。
我们在谈论一个苹果的颜色时,其对象是感觉中给出来的。但是我们在哲学的反思时,我们要考虑的对象总是在两层意义上被言说。
一层是现象作为材料,把它看作对象。不是把感觉对象作为材料,而是把一个满足的或完整的知识作为对象。比如一个命题而非命题中的对象。如果把感觉的东西作为对象,那么关于它的思维,我们得到的是经验思想,而非一般性的逻辑。
另一层是通过对于经验的一般性的考察所达成的逻辑命题,这逻辑上的思想作为我们的谈论的潜在的,通过思维要抓住或确定下来的对象。
这里有一种类似于胡塞尔的作为意向性的现象和观念之间的递进。
但是逻辑总还是一般性。观念则是基于某种程度的关于现象的意识本身,它是回到事物本身。在维特根斯坦,也反对以一种逻辑的指出为满足,逻辑总是落于经验的或日常语言的使用为目的或为满足。维特根斯坦不以一种形而上学的逻辑为理论的目的。
形而上学的范畴,大致作为一切经验的共性,基于此而可以单独提出来作为先验知识。但是维特根斯坦提出游戏的家族,以此取代一种对于共性作为理论知识的诉求。如果,通过语言分析能得到一般语言的共性,并且不错失语言使用中的个性,或者说语言游戏中个别性的内容,那么维特根斯坦不会放弃这种共性的指出的形而上学。
但是只能说基于具体的考察,发现语言游戏的考察中,这种共性是不可得的。或不可能的。前者不需要证明,后者需要证明。
从而,语言在使用中的一般性考察,就只能是如同经验科学那样的一条路径。从日常的语言考察,从语言的经验出发,在概念上沿着种属的上升,看看它能上升到什么程度。在自然科学里,就是其工具论的东西。在数学,就是公理。它们不是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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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man,是一种观念输出的角色,话语者,权力。并且,其意志具有一种自洽性。不然就是笑话了。
而生命,在自由中,还具有一种思辨中的交互。一种活泼泼的交互。而好商量可以商量传统中往往看作弱势,是女人味的特征。这是一种误解。
8 父子关系的误会。以为长辈的经验可以切身地传给晚辈。其实这种传递总是在材料的事实而言的传递,却不是观念的传递。观念是不能离开听着自身的主体思辨而到达的东西。不然,就是灌输,得到的是僵化的不知变通的教条。而教条有不如没有。因为它脱离了主体的有意识自觉而形成一种非理性的支配。这种非理性也不是感性的激情的情况,后者中感性的激情毕竟还是一个直接的行动的根据。在教条中,则是彻底的无意识中的受支配而不是某种自律。而激情的行动可以是勇敢,可以是至高的自律。
在父子关系的错觉中,通过两代人之间的冲突,有助于人认识到孩子并不是属于自己,而是和自己一样同属于上帝,它们只是经有我们的身体带领到此而已。我们之于孩子只是肉身上最初的因,却非其灵魂的精神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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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作为感觉中的或现象中的对象是有限的,但是有限的东西由于它可以作为材料通过形式的思想的支配(自律)承载无限的意义。就此而言,人可以是有神的。或者说,主体 生命 就在于这种自律中承载起形式的表示的功能。形式的东西对于有限的确定的肉身而言,是一种基于想象力,基于生命的张力,基于主体的存在迩来的可能性。生命和主体会对于现实给予出应然的东西。它们之中包含了神性。不然对于美的不可方物,奇妙到张口结舌的东西,对于某些能激颤起灵魂的从不安到颤栗的激情,就难以解释。
但是维特根斯坦只从确定的经验开始说起。他不直接来谈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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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通过知觉经验和实践的划分来谈论人的理性。这和语言游戏的谈论有何区别?
后者不再谈论知觉本身。但可以把对于知觉的谈论作为谈论对象。弗雷格则和康德有着某种类似。其思维规律和真理理论或对于真的作为其理论的基石的关注,考虑的还是知觉的认知。就其对象而言,还是感觉中给予出来的东西。当然,对象也可以是数这样的思维中的对象。但是思维的对象就其自身而言,总是一些非生命的东西。
而在游戏中,考虑的对象则是主体。虽然我们还是通过主体的游戏活动,通过它的行动来作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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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浏览70-71节
关于 模糊的概念。
弗雷格说概念必须是清晰的。一个对象要么处于它之下,要么不。对于一个概念,一个对象不能有即处于它之下又不处于它之下的余地。
但是 模糊 本身就是一个概念,一个指出某种划分上并非非此即彼的区域的概念。也可以说这个概念指出一种对于事实的了解不够充分时在对它的陈述中拒绝下判断的情况。这相对于指出一种对于未知承认无知。
维特根斯坦举的例子是照片,给一个人指出一个位置。在这里,照片可以看作某种程度的表象的情况,而后一个例子关乎人的行动中的目的的某种程度的清晰性。某种程度的清晰性即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就好比要求给出一个三角形,而给出的总是一个确定的三角形而不是那个三角形概念,就是说,三角形概念并不确定某个三角形的情况中确定的大小,形状,但是要给出一个三角形,总是在给出一个具有确定大小形状的三角形,是某个三角形而不是三角形的概念。
这几种情况,都涉及一种或者人的认知行动的产物(表象),或者实践行动中的理念的东西。人的行动或实践中,可以具有一种目的之于结果的概括性或一般性。譬如给我一个苹果,给我10元钱,给我一个人。(当然也说给我这个苹果。这里就不是一种一般性的逻辑意义上的目的。)
就是说,就这种目的的东西作为一般性的概念的东西或理念而言,在实践中,总是具有对于最后实现出来的东西而言的一种模糊性。但是这种模糊性正是理念的共相之于现实事物的确定性而言的区别特征。模糊的概念其实正是只抓住某种特征某个概念而忽视对于其余的东西的关注,从而成就了它作为共相的东西。因为我们需要的只是这个概念的东西,而对于某物的其余特征不加区别。在概念思维里,这恰恰是恰如其分的把握住本质。
比如我们说三角形内角和180度。我们在此谈论的不是某个三角形,而是任何三角形,或者说谈论的是关于三角形的一般命题。在外延原则里,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关于三角形的普遍命题。
维特根斯坦的照片的例子里。有时相应于我们意识本身的模糊性,比如看到一个对象,我们瞬间为其某个特征所抓住,而没有关注到它其余很多情况。这个时候,我们关于对象的所有思想,就是若干有限的概念(所构成的思想)。我们并没有认知到对象的种种确切的清晰的思想。
我们说一个人个子高,这和说他高178cm 不同。前者是一个粗疏的比较中的概念,后者却是一个精确的数。在红绿灯的红,和某堆篝火的火焰的红之间,前者是一种和绿相区别而言的红,后者却是关乎进一步的不同红之中的某一种的有待指出 。这里有一个程度的问题。
而‘模糊’这个概念是和大小,整体和部分 这样相对中的形式概念,它和精确或确切相对。模糊 这个概念也是有着自身确切的定义或含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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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通过一般性的思考,为思维提供出形式性的概念和逻辑。从而,提供一种整理思维的统一形式的工具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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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通过行动中的交互:表达和回应,以及实指定义,达成主体之间的交互,达成我们关于事物的谈论。通过回应和实指定义的呼应,语言的涵义和意谓在这种呼应里被带入一个意识里来。
弗雷格在谈论符号的涵义时,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而符号的意谓,则是语言之外的东西,但又是我们最终通过符号要表达的东西。在此意义上,符号的涵义对于语言表达意义这个目的来说是不满足的,只有意谓对于符号的表达功能是满足的。就是说,从符号的涵义进到其意谓,是基于语言的表达功能所固有的需要和冲动。对于语言的表达功能而言,通过涵义进到意谓,是一种逻辑上的划分。
根据这种定义,涵义是一种根据定义而得到的共相的东西:概念,思想。符号总是在表达意谓的东西,而符号固有其确定的涵义。就是说,一旦符号给出来,其涵义的东西就先天地给出来,或固有地根据符号给予出来。这种固有联系或先天(先于符号地使用)性在于约定俗成的定义。而定义只适合于共相概念,对象却只能称为命名。就是说,可以通过意谓的相等指出一个概念的内涵——即用于定义的复合符号的意义。但是对象始终难以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定义。关于对象,只可以命名。我们可以为一些著名人物尝试作一些定义,比如说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最著名的学生。但是这个句子的思想,给出的只是在苏格拉底的诸弟子中挑出或指出这一个。但是关于这个人的内涵,其种种特征,在这个尝试定义的句子里并没有给出来。对象是言之不尽的,只有概念可以通过有限的表达式得到定义。比如三角形是三条直线围合成的图形。从这个定义,以及几何学中一些基本的公理和定理,就分析地推论三角形的种种一般性质,比如内角之和为180度。
弗雷格说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这里有着某种问题。我们可以说概念词表达一个概念,而概念是不满足的。概念的不满足性和符号的涵义在表达功能上的不满足性是不同层次的事情。涵义对于表达功能的不满足,指的是一般符号的意义的两个层次——从涵义到意谓——之间的区分。而概念是不满足的,指的是概念词意谓的一个概念,它作为我们表达的内容的东西而言,是不满足的。涵义和意谓的划分是在先的,概念和对象的划分是在后的。后者的划分基于前者符号的意谓的给出。
那么我们说句子意谓真,而其涵义是思想,是什么意思?
句子是一个复合的表达式或者说复合符号。复合符号的涵义由其部分的意谓的逻辑关系构成。基于涵义是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所给出的东西,句子的涵义就是一个关于真的陈述。但是这个陈述本身还不是真。就好像5+7具有一个思想,它意谓一个数,这个数和12这个符号的意谓相等。但是在12中,并没有表示出5+7这个思想。
涵义关注的是对象的构造环节,关注多的一个逻辑关系。意谓关注的是通过涵义到达的一个对象。在意谓里,涵义的东西作为梯子,在爬上梯子之后就抛诸脑后,只有终点才是重要的,路径不重要。它关注的是最后到达的东西。
在一个复合符号,其元素符号以其意谓参与整体的意义。而整体的意义首先是其涵义——在一个句子里。而句子意谓的真是通过思想的判断指出的。一个句子里,其表达的思想,其涵义,如果要尝试作为事物的 谈论,那么其中始终有一个环节是有待指出的,而这个环节是语音系列或符号系列之外的东西,它就是其意谓的真值。凭借语言的给出方式,难以为一个思想自身通过符号的表达断言其真。真处于符号之外,和事物与语言的根本的不同是相应的。
句子意谓真,不是直接从符号到意谓,而是先从符号到涵义的思想,然后从思想进到其意谓的真。从句子到其意谓的真,思想是其路径中不可跳过的环节或踏板。而句子的涵义,又由元素符号的意谓的逻辑复合所造就。
那么,回到元素符号或简单符号的涵义和意谓。
这里,有名称和概念词的区分。(维特根斯坦则统一把专名和概念词都称为名称。)一个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那么,概念词具有涵义么?由于概念总是具有定义,而定义基于表达式之间意谓的相等。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作为符号的涵义。给出方式似乎不包括简单符号的意义,而是指一种符号之间的逻辑形式,它们构造一个复合的整体的东西的方式。但是定义本身也是可以看作一种自明的或先天(先于符号的经验使用就固有的意义)的东西。就此而言,概念词作为概念的名称,也可以看作一种基于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或者说,可以把总是具有定义的或约定俗成的使用的概念看作涵义上质料地给出自身内涵的东西。并且,我们通过概念词要表达的就是其涵义本身。就表达的目的而言,我们通过符号最后表达的东西总是定义为符号的意谓。就此而言,我们说一个概念词的意谓就是其涵义。
那么名词呢?名词意谓一个对象。但是名词具有涵义么?柏拉图,北京,这样的名词没有涵义。它们意谓一个对象。但是暮星和晨星 这样的名称具有涵义。因为暮和晨以及星分别都是概念,可以把它们看作某种隐晦的短语。那么,其涵义就是指称词组的分析的语词表达式,在那里,涵义的部分就是其从句的东西的一个思想,而其意谓则通过其主句(但是没有一个完整的主句,只有一个主词x)的‘x’来表示。
有时,可能柏拉图在希腊语里有其作为一个专名之外的本义。就像北京也可以拆为北和京两个概念。贝理坚,可以由三个各有意义的字组成,etc。
但是北京究竟看作简单的名称还是短语,这可以另外讨论。至少在音译的名称比如弗雷格,我们就其整体的语音而言看作一个简单的名称。这是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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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在游戏而言,说话或表达本身就是一种实践,它是游戏的一种。
存在本身就是游戏之一。处于这种游戏之中的是存在与非存在的选择。有意识或自觉,和无意识之间作出的选择。
而心理现象,机能的东西,比如康德的知性,它们在其活动中是不自觉发的。主观的思维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康德的主观思维。它作为心理机能的活动。虽然其活动具有知性的逻辑,或者说具有活动的原则可循,可是这种遵循是以简单的意识——经验——为结果的行动。这种行动不适合称为实践。因为实践中行动有意识地根据目的的东西规定自身的行动,从而行动始终处于一种自觉或有意识之下。但是,知性逻辑只是对于给予出来的经验的分析而得到的东西。人在知觉中,并不自觉于自身的行动。向意识给予出来的简单的东西是经验。而经验的原因并不是经验,知性是人凭借自身的理性所作出的推论,或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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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对于经验世界的理解的基础,它对于经验的成因的解释使用的是一种算术。一切存在都源于简单元素复合构造。词项逻辑是其特征。
而语言分析使用的是一种代数。词语的意谓要置于句子的意谓真的联系中得到理解。
作为形而上学的基础的范畴,亚里士多德的being的划分,康德的知性,它们本身并非经验,而是形成经验的基础的东西。就是说,它们都并非直观的或感觉世界的东西。这导致词项逻辑带来的一切命题或知识,总是构建在一种理性的非感官世界的存在的基础之上。
而语言分析倾向从向我们给予出来的现象入手——感觉世界,和语言现象,以及它们的结合。
弗雷格专注于的是语言现象。他排斥直观或亲知。由此带来的是一种真理理论。弗雷格处于从语言到事物的朝向上,他基于的是符号的分析,世界始终是他要到达的东西。但是通过指出一个真的思想,并不能就给出一个对象。就好像我们不能通过对象的有限性质的指出就说一个对象被给予出来了。维特根斯坦由此直接不谈论事物本身,因为其不可说,而把关注转向可说的,我们的思维中实在的东西——事态之上。继而说,世界是由事实而非事物所构成。这是一种基于我们的思维中实在地给予出来地东西而言地态度。语言分析就是遵循这样的态度。
我们不把我们的知识奠基于猜测之上,即使是论和认识论的范畴,它们还并非经验中存在,而只是基于一些推论和分析得到的基础。当我们把知识完全地建立在经验之上,并从确定的经验进一步分析。这样,我们得到的是对于经验的理解,而非先验范畴那样作为存在经验的条件的东西。这里有区别。后者认为如果没有先验概念,那么经验都不可能了。但是我们的情况是经验无论何以可能,它首先现实地为我们给出来了。相对于讨论经验的何以可能,能够得到的始终是一种猜想的理论。但是谈论经验就其具体内容,就其经验性而展开分析,一种路径是导致经验科学,另一种路径就是分析哲学。
后者是反思。就是说,以经验(完整的经验,比如命题)为思考的对象。这里,康德的知性也可以看作这种考察的一种成果。但是,康德的认识论只是抽掉经验的所有经验内容之后得到的共性。这样,就把主体的有意识的存在活动给抽掉了。因为经验的原因中,固然有对象的客观性,但是对于同一个对象作出何种使用或思维,却总是还有有赖于某种有意识的思维。而这种有意识的主体活动,维特根斯坦看作游戏,在知性的机能领域之外。而维特根斯坦关注的语言游戏,作为游戏,总是对于经验的内容,对于客观性具有某种程度的保留。没有把所有的经验性从对于语言活动作为对象的考察中搁置掉。得到的是经验的客观性中的某种共性。这种共性又不是纯粹的经验,不然就是经验科学的思考了,而是在这种经验中作为主体行动的共性。这就是生活形式的东西。生活形式和知性形式的比较,后者是无意识的机能,前者是有意识地行动。后者导致的是经验,前者导致的是实践领域的活动——游戏。
回到实在的考虑。经验是实在的,而知性形式不是。一个命题本身就是一种经验,其意谓真,是实在的。
弗雷格对于名称意谓的对象,对象并不从名称自身单独地就给出。不然就是亲知的情况了。在从语言到事物的考察中,弗雷格考察的是仅仅根据语言,可以对于事物达到何种程度或何种内容的给出。 这群人里背包的那个。这里,可以达成的是,基于这群人作为已经基于语言给出来了,这句话达成的是在这些人里挑出某一个。这样,根据背包这个特征,确实可以达到这个目的。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个人作为客观对象就向我们给予出来了。这个对象还和这群人一样,其客观内容或其内涵,还处于一种无知之中。罗素的语词表达式的主句中的主词实体x是对此恰当的表达。它始终还是一个x。
而弗雷格也在a比b高的例子中,指出这和句子并没有给出a和b的表象,或者说其客观的事物自身,甚至a的高度和b的高度在句子里也并没有指出来。可见通过句子给出的仅仅是这么一个a的高度和b的高度的相对关系。就此而言,语言中说出的就是思维所及的思想。没有任何语言之外的言外之意。那都是我们的不严谨的理解和使用,或误会。
由此,弗雷格说名称意谓一个对象,在这里,对象是在范畴或概念的意义而言的东西。就好比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实体,殊相,这样的概念。我们说这某物或那某物是第一实体,可见第一实体是一个概念。在语言上,一切都是概念。因此符号总是具有涵义。我们可以说柏拉图意谓某个人,意谓一个对象。但是这并不能否定符号的涵义的普遍具有。虽然柏拉图这样的专名其涵义是空的,它急于指谓一个对象,而不关心其涵义的东西。但是让我们考虑我们在为自己的孩子起名时,在各种字之间种种选择。我们总是选择承载我们的生活理念的字眼,把自己认为最好的或最恰当的字眼用在孩子的名字上。即使取一个王二这样的名字,就如同一本小说取名 无个性的人,它本身就已经承载了取名者自身对于世界的一种观念——譬如这个世界的无意义。这样一个随意的字本身也还是带有一种有意识的选择。只是,柏拉图这样音译的名称,由于不再能保留母语中字的涵义, 只留下了意谓的功能。但是,名称就其基于给出方式而言总是给出一些望文生义的东西,在音译中,就是翻译的涵义的东西。就其原文的意义而言,这种涵义是不恰当的联想。
回到开始。我们作语言分析,语言的涵义的本质是概念或思想,它们都是共相或共性的东西。而我们要通过语言来谈论事物,事物或者是感觉的东西,或者是思维中的对象。在语言的根据自身给出的东西合要表达的东西之间,始终存在一个裂隙。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把两者带到一个意识里来。这就是指物定义或指称和句子意谓的真。指称把事物作为一个语法上的用法的位置上的一般性的东西,带入到语言中来。虽然事物本身还没有通过名称给出来。同时虽然名称没有给出事物,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句子,其思想意谓真,作为这个对象x的一个思想的意谓的给出。最后,我们得到的是一个真的思想。这个真的思想可以作为语词表达式化为一个指称词组。从而得到一个具有其中概念部分为对象的确定内涵的给出的一个对象x。只是在语言中讨论既已给出的东西时,就还是维特根斯坦的世界由事态而不是事物所构成。
这样,主词中心主义还是可以得以保留。这就是胡塞尔的概念作为因素部分对于一个观念的逻辑构造。和实体x一样的是相应于观念的意向性的某物,它也是一个x。而这就是从部分到整体的逻辑构造,是算术的思维。这要有赖于胡塞尔的把概念看作直观。这样,部分才具有实在的基础,才能从它出发作为部分去构造整体的东西。而颜色,广延这些性质确实即经验,是康德的数学性范畴的运用的结果。
数学性范畴达成的是感觉材料和概念(性质或本质——实体概念)之间的衔接。其中,感觉的东西还并不出现于语言之中。
而关系范畴达成的是经验(概念或命题)之间的衔接。它们统一于一个统觉之下而构成一个复合的经验(命题或命题的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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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只是我们参与行动的载体。除此之外还能拿它怎么看?它就像一支笔,书写之外没有其自身的本质可言。(知觉,生理学关于身体的知识,无助于我们在生活世界中对于这个身体的角色的理解。)身体和笔,都是存在的游戏中,用以造就行动的工具。它们只有通过参与行动而置身于整个的存在游戏中,被理解。
而行动在空间世界中书写符号,其意义却是主体的存在、生命意志的现象——观念,这样的东西。我们通过行动表达着它们。
存在本身就是一个游戏。就如同反思也是存在的游戏之一。通过游戏我们可以选择存在,导致感觉世界中的行动或者带来思维自身的反审;我们也可以选择非存在,无意识或不自觉地处于受它者的支配之下。
在游戏里,总是相对性中的一种质料和形式的区分。我们谈论存在的时候,总是关乎某个程度的相对的存在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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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在于从既已给出的思想中分析而得到确定的东西,并且这种分析是一般性的分析,有别于经验中的那种综合判断。
所以,从反思得到的是一般规律的东西。经验科学由于其知识之于经验的某种程度的一般性,所以也具有一种从现象到概念的跨越,科学是概念思维。但是哲学的反思在于抽出纯粹的一般性,而不是某种程度的一般性或同样可以称为某种程度的经验性。在哲学的反思中,指出的是一般的逻辑,其中没有经验的成分。
在形而上学中,这条划分是清晰的。但是在回到经验或事物本身的讨论时,我们通过语言的经验使用,要把握的不只是单纯语言的一般性,而且还是建立在某种形式的把握之上要对于经验的内容有所谈论。但是这种谈论又不是纯粹经验内容为关注对象的经验科学。这种对于语言的谈论中,或者说反思中,要谈论的即不是单纯的语法的东西(弗雷格 康德),也不是经验内容为关注的中心对象(经验科学),那么这里作出的谈论,是一种语言的使用的形式性的东西,就是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的东西。
18
关于关注的内容。
首先是缺乏衔接的生硬的概念和散碎的对象。
概念系统化到够解释日常经验。
自我意识的显现。主体性自觉的形成。开始时,都是我。
理论的深刻。
回到日常事物的关怀。路人不再漠不相关,我从他们的眉目之间能体会到活生生的人的活动。
亲身的真和客观的真之间,就是一种意识所容纳的对象的范围的区别。或者说,同样都是客观的事实,或者是漠不关心的事实,或者是切身而关心的事实。如果心灵能扩大到一般性,关心扩大到并非利益或血缘或交情的亲身的事实,而是基于任何它者作为一般的主体就足以引发我的关心。只要过眼看到就基于一种主体的角色受到关注。这就是一种生活世界本身或存在本身的改变。
19
康德的因果范畴,是基于看作一个而来的对于一个和另一个之间相继生起看作由一个生成另一个。就是说,因果是因本源统觉的看作一个的统一而来的思维规律。因果是对于这种本源统觉的看作一个的效果的如何看作一个的形式的分析。在主体的行动的逻辑里,先是看作一个然后运用因果。
但是哪些多会被带入一个意识里看作一个?
这里大概还是基于感觉中的连续 连贯 联系。还是基于直观。以及此后延续到基于概念而作出的类的划分,某些东西被看作同类。这是基于概念的统一。
但是这里有区别。在概念的统一而作出类的划分里,是概念先于事物。而在知性对于多的统觉的统一里,是感觉或直观中给出来的东西先于概念的使用。所以,前者是一种有意识的思维,后者却是一种不自觉的思维机能的运动,或者说思维规律。
弗雷格的思维规律和康德的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是等同的么?
一个区分的线索,康德的思维的逻辑机能是对于给予出来的材料的运用,而弗雷格基于从语言到事物的分析,是逻辑机能先于材料的给出。而康德并不进一步追究思维的逻辑机能的来源,只是在对于语言中的命题的一般形式的考察而得出来。
而在弗雷格,基于从语言到事物的分析,却要给出思维规律的使用的自觉性:构造客观的思想。
康德那里,由于感觉的东西的实在性落于自在之物,而后者不可知,从而使得其理论最终建立在看起来是绝对的,但是不可知的基础之上。而我们的意识,或存在,却总是相对的。就可思可以谈论而言,我们相对的思维活动(意识)才是实在的,需要谈论的东西。
在弗雷格,思维规律有别于知性机能。后者不需要给出自身合法性的根据,因为知性机能本身就是作为从感觉材料(客观原因)基于自我意识的本源统觉(主观原因)到经验的构造的分析的结果。而在弗雷格,思维规律是对于主观思维的规定性,是逻辑,它是基于语言的考察直接给出的东西,但是基于谈论事物的目的,思维规律就要通过规定思维的形式来使得主观思维服务于这个目的。在弗雷格,事物不是康德那里直接通过感性给出的东西。弗雷格考察语言的表达能力,分析从语言可以何种程度上到达事物。从而他摒弃了直观或亲知时语言的使用情况。一个句子,即使是亲知知识,但是弗雷格还是要摒弃其中依赖亲知而给出的东西,来观察仅仅凭语言自身可以表达什么。因此,在弗雷格,思维规律是使得主观的思维可以表达客观的思想的形式。或者说,思维规律在建造康德的统觉。
在康德,是统觉先于逻辑机能,在弗雷格,却是通过语言的使用中的思维规律来达成一个统觉的功能,进而使得句子表达客观的思想。如果这个思想是真的,那么它就是康德的一个经验。
思想是客观的,这里的客观并非其意谓真,或作为事实。一个虚构的句子,它在不同人那里认知为同一个思想。或者说,思想的客观性在于意义和符号之间的固有联系。相对的则是解释或理解的随意性。而这是阅读和理解中需要避免的情况。所以,思想的客观性在于符号和涵义之间确定的联系。弗雷格说涵义是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而思想意谓的真,和思想的客观性是两回事。后者指的是思想作为关于事物(实在)的谈论。
而康德的经验的客观性,则是表象和表象之间看作一个的关系的客观——基于统觉的统一杂多表象被带入一个意识中来。这种统一在经验统觉上是客观的。经验的客观性并不落实在物自体的实在性里。康德的知觉就不区分表象和实在,一切都是表象。比如我们感知一个对象,和通过一个照片或一个电影认知到这个对象,在康德并没有作出区分。
20
神性通过存在,通过我们的前往存在的行动展示出来。
21
维特根斯坦用着语言游戏的形式,来谈论哲学传统中的各个问题。
老树开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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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总是分析的思维。而经验在于综合。
分析是考察既已给出的思想,作先天推理。得到的是原命题的分析命题。在词项逻辑里,就是从种概念分析出属概念。后者作为前者的内涵的组成部分。当以句子为思想的简单元素或基本形式,就是弗雷格的语言分析的工作。
经验科学的思想或命题是什么情况?
首先,经验要系统化概念化才称得上一门科学。就是说,经验科学的一个条件是对象的概念化。比如化学的把水抽象为概念H2O,物理里则把任何物质抽象为质量,尺度,速度,力,时间等概念,用它们来描述任何物质的运动和作用。
然后,运用概念思维。我们不在化学中谈论这杯水那杯水,而是说某个数量的H2O。概念思维和辩证的区别,在于前者引入数,后者没有。
数和概念的结合,是对于经验的某种一般的谈论,并且在概念的抽象后通过某个数的经验性保留了它们作为事物的谈论的某种程度的经验性。概念思维如果不引入数和数学,就还只是一种定性的分析,它还不能算一门经验科学的完成。引入数使得概念思维具有定量分析的能力。
这里,数带入一个概念中来,基于的就是综合。这里不是弗雷格那样基于一个概念的分析而得到的一个数,而是康德的从感觉材料的给出和一个概念的确定下来而言经验地得到的东西。
一些东西看作一个,当我使用苹果这个概念时,说它是2个苹果。2在这里是经验地被确定下来的。我不能对3个苹果说它们是2个。进一步,苹果这个概念也具有某种客观性。虽然我也可以基于要求 给我一些水果,然后得到了2个苹果。这样,苹果在这里并不是它们的合乎要求的概念,就像概念三角性和画出来的任何三角形之间的关系。这时,事物以语言的使用中或者我们的活动中要求的概念被理解——这里就是水果。
数学本身是分析命题。如同逻辑命题。
但是我们基于经验使用数来谈论它们,这里是综合命题。就是说,数要作为经验的谈论时,这种谈论是综合的。
其实概念也是这样。但我们使用概念在表示一种经验中的情况时,我们的谈论的本质就不是在做概念分析,而是在谈论事物。就此总体的形式而言,语言一旦用来谈论事物,那么,它就是综合的。
康德的经验总是现象和概念的联系。知性作为先验概念,不是在being的内容或经验性而言,而是在being的一般形式而言。就此而言,它是一般逻辑。
23
回到语言游戏。
维特根斯坦把我们的语言活动理解为语言的使用问题,而不是语言以自身具有的某种形而上学的本质受到理解。这样,通过语言之外的生活形式,或使用方式的观察,我们得以理解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意义。
在这里,语言只是一种积木的建筑游戏中的积木那样的东西,是实践领域里受行动所支配的质料的东西,而非知觉的领域里感性材料那样质料的东西。质料不分有整体的形式的思想。这形式的东西在于生活形式,或者说在于语言的如何被使用的情况的考察。而这是在符号之外的东西。
固然,语言具有涵义,或者说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弗雷格关于涵义的这个定义很好地体现了弗雷格关于语言本身作为对象的理解。
在维特根斯坦这里,语言虽然有使用的问题作为主导其受到理解的形式——生活形式,但是就说出来的语言本身而言,毕竟还是有其自身的意义的。只是这意义作为嵌入生活形式之中的质料的东西,通过语言我们理解到的是语言游戏的整体上的一个的东西,而不是局促于说出来的话本身。这可以看作从没有主体参与的,一切意义都已经在符号中得到表达的语言现象的认知,进到有说话者主体或一个生活形式始终作为语言在使用中受到其安排的形式性,并且这形式作为语言游戏的受到理解的总体的形式。在对象而言,这是从语言现象进到语言游戏,后者是实践的领域,前者可以看作一种静态的理解,或者说,语言具有本质——其意义。弗雷格和维特根斯坦之间大体上处于这种区分的两端。
维特根斯坦强调语言在使用中的语言游戏,在于一点:任何语言表达,总是具有歧义的可能性,或者说意义上的多义性。而通过语言对于这种这种表达进一步描述,也总是还有进一步的多义性。就是说,多义性是语言的秉性。
因为语言本身的考察,进一步的解释,都是在语言领域的活动。但是语言要表达思想,在关乎事物的谈论时,总还需要事物作为其源头的东西,因此在对于语言的评判上,如果直接引入事物或对象,那么,就可以取消或缓解这种语言和事物之间根本的不同造成的裂隙所带来的张力。如果考虑到我能言说事物时,也总是某种程度上的,在特定背景的东西中突出某些东西,事物本身就是一些相对的东西,那么,在语言的使用中引入事物,就可以取消这种张力。在语言中引入事物的方式,就是说者和听者相互变换角色的对话,或者引入亲知的场景。
这就使得语言的意义得到一种取消歧义的质疑。
而语言在理解上具有的歧义,是本质的或必然的。这就是实践领域的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质料只是作为潜在,而不是实现出来的东西。就好像我们不能凭借一盒积木就知道它必然地会拼成什么东西。最后拼出来的东西取决于我们想拼一个什么。所以,生活形式作为一个环节得到了指出。缺少这个环节,语言的理解是难以完成的。就好比认知领域里,我们在多和一的关系中,没有形式的思想就来谈论一个实体的观念。实体的观念是基于形式的思想而构造的,一样的是,语言的理解要基于生活形式的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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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5中,提到知道而无法说出来。
事物或感觉就是一种知道但是无法说出来的东西。我们可以对某对象说出一些命题,但是这命题并不能看作把对象说出来了。
在无理数的例子里,有限确定地给出一个数,比如说3.14之于圆周率,我们只能在某种程度上说通过3.14这个数表达了圆周率。但是圆周率始终是一个无理数,3.14不是这个数。
思想的情况有所不同。类似的是,关于一个对象可以形成无穷的思想:基于一种概念的随意性。那么我们不能说通过一个思想就给出了对象。对象在语言里始终还只是一个语法上的东西,一个概念,通过语言表达的只是对于事物而言的一种不满足的意义。它还只是一个实体x。
知道和说出之间,感觉,殊相,可以看作知道。但是说出,却非得基于语言而达到的东西。也可以看作事物和语言的意义之间始终基于存在裂隙而具有张力。
25
逻辑是一切思想的基础。everything above logic。(如同通信中的 everything above ip)一个哲学家总是用其逻辑来构造起其理论。而逻辑是其理论的工具,是最初的东西。理论越是成熟和透彻,越是和其逻辑发生直接的联系。以其逻辑为一般形式构造其思想。这也是思想的深刻程度的标记。
26
在82里,是不是可以把 ‘他依之行事的规则’ 看作弗雷格的思维规律那样的东西。
思维规律是怎么提出来的:基于表达客观的思想这个目的而反过来对于主观的思维提出的逻辑上的条件。
这里的行事的规则,也是把行为看作实践:一种自觉或有意识的行动,基于这种自觉和有意识作出对于过程中具有的随意性的规范。这种规范就是行事的规则。
27
在内感官中,感觉的东西先给予出来,然后才是产生概念。这是康德。
在主观的思维中,事实先给予出来,就是说,一个句子它意谓真是直接给予出来的,而名称的意谓,或者对象的含义是基于这事实而得到认知的。这是弗雷格,还是说这是语言分析?
康德讨论经验(首先是概念)的产生,而语言分析基于经验概念回到或前往事物或对象。
维特根斯坦说世界由事态而非事物所构成。它是在直接给予出来的东西而言。经验总是一些事实。但是我们对于经验的系列总是具有一种束,一种集合。关于同一个对象的诸多事态可以基于这对象的同一而带入一个意识中,或者说把它们看作一束。在这束事态的综合统一中,浮现的就是对象意识。或者说,在对象的同一中达成了诸事态的一种统一。
当然,事态之间基于对象的同一而具有的统一只是统一的一种形式。因果(客观时间,或对象自身的时间)或协同性(客观空间或对象自身之间的空间关系)也可以构成更大范围的统一。或者还可以由只是基于主观的思维而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多,比如基于概念(种类)的划分。
在主观的思维中,现象先于原因。在客观的或对象自身而言的逻辑上,原因先于现象。这大概也是康德的感性形式的内感官时间和客观时间之间的区分。康德的时间强调的是主观思维基于达成统觉的统一的目的,基于此需要而必然地具有的对于主观思维的规定性的给出,或者说主观思维由此不得不或需要受到的某些思维规律的支配。
康德并不关心对象自身的时间,那现象多之间自身的先后秩序。所以,可以说康德通过内感官考虑的不是对象的给出,而是从现象到经验的发酵酝酿。而这个发酵酝酿是在内感官或主观思维中完成的。
但是康德的统觉怎么作用于某些多,或者说哪些多会基于统觉而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看作一个,还是基于现象中给予出来的东西的特性。这就是感觉的东西之间连续性 连贯性 和某种联系。譬如我们把连续连贯的线条看作一个整体的图像,譬如为什么我们会接受电影中惯用的一些剪接技巧,接受电影的静态图片连贯成像,基于的就是图片之间自有的这种联系。以及魔术为什么能欺骗人,就在于通过现象之间的貌似连续连贯事实上是假象。撒谎也是制造这种假象,只不过语言给出的并非现象,而是思想之间联系的欺骗。
这就是说,康德的统觉的起作用的条件,还是现象上自身之间的特性。就是说,康德的经验要作为客观的东西,而不是随意的想象或表象,这里的客观不只是表象之间的联系,不是基于内感官的意义上的思维规律或统觉的统一的客观性,而是经验建立在现象自身的基础上的,基于现象而言的客观性。统觉在康德是纯粹的主观的或主体机能的自身意识,但是其带来的经验总是表示现象自身的特性。这里就要引入在最初时就规定下来的现象自身为对象的客观性。
只是康德在认识论里强调的是现象的主观感性形式,或者说,其中的主观塑造的部分。但是康德没有谈论本源统觉和现象自身的内容或客观性的特征怎么发生联系或统一。
在这个环节里,客观的时间作为经验的内容(或客观形式)而非经验的主观形式,是运动现象的认知中不可或缺的材料,或者说对象本身的展现。
康德揭示了一个经验命题的产生中的主观形式的方面。
28
“我疼”,平时没人这么说的吧。一般是“疼”,或者喊一下,或者皱眉咬牙吸气。
医生扎针时,可能如此。表示感觉疼,有点不好受。或者孩子玩闹手太重时,提醒它玩过头了,轻点。
只是表达我的一个主观表象,并且不通过它和对方进一步沟通的情况,想不出来这么说话的场景。
作为陈述,看病时是需要的。
一个人时疼,不会说“我疼”,说”疼“至少想象有安慰者在听。没有第三者在场或想象第三者在场时疼,只会喊一下或述诸于表情,这时只是一种宣泄。
我疼,是判断么?
疼对于自己只是感知,不是判断。
29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强调语言的使用,而不承认说出来的语言字面上的意思为其使用中受到的理解。这是实践领域中对于行动起支配作用的形式(生活形式)和受支配的材料(说出来的语言)之间的关系。
但是说出来的语言本身,它在语言的使用中作为质料的东西,其自身作为对象,毕竟还是具有自身的意义。这就是弗雷格对于语言的考察。
当我们使用语言只是陈述一个事实时,通过给出的句子,我们要传达的就是句子的思想。这时,虽然陈述一个命题虽然也是语言使用中的一个语言游戏,但是这个游戏的特殊性在于把意识的关注停留于所陈述的命题的意义,或者说关注说出来的东西自身的本质(本身的意义)之中。这时,我们可以说弗雷格的涵义和意谓的分析就是我们通过陈述句的游戏或这种语言的使用方式要讨论的东西。就是说,可以把弗雷格的意义理论看作维特根斯坦的工作的一个分支或部分。
而在别的语言游戏里,比如命令或祈使句:来杯水,或一杯水。我们通过说话要引起的是某人给我什么的行动,而不只是止步于听,或理解。只有陈述事实或思想的句子的语言使用里,游戏活动停留于理解活动本身。理解本身就是语言使用的最终目的。
语言游戏和语言使用环节的关注,指出了语言在就其本身受到理解之外,置于一个生活形式里受到理解的情况。这就引入了一种就语言自身的理解之外的一个语言活动参与其中的实践领域纳入了语言考察的视野。
而语言游戏意味着在语言活动中引入种种游戏。字面理解只是游戏中的一种,文本分析/阅读理解。并且文本分析本身也作为语言游戏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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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格作文本分析,试图从语言到事物。但是达成的只是关于事物的谈论而非事物——基于句子意谓的真。这点近于逻辑哲学论的世界由事态而非事物所构成。
逻辑哲学论,通过语言谈论的是世界——事态。基于图像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
哲学研究和前面两者比较,前面两者的事物或世界还是一个客观的被谈论的对象。主体和对象之间具有明确的界线。主体始终类似于康德的知性那样,把自身从认知活动的结果的经验中能够抽掉,虽然在认知的过程中,在主观思维的环节中是必要的。但是基于一种思想的客观性的要求规定下来主观思维要遵从思维规律的约束。
而在哲学研究中,讨论的不是这样一个纯粹认知中的对象的客观世界,而是一个由我的有意识的实践行动所造就出来的生活世界。相对于弗雷格的思维规律是基于主观思维到达一个客观思想中所必须的规定性的条件,主观思维基于一种结果的客观性(客观思想)而不自觉地就能满足对于思维规律的服从。这和康德的知性作为不自觉的机能之于经验的客观知识一样。思维要服从的思维规律或知性机能是只要满足客观经验的目的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到服从。但是在实践的有意识的游戏里,从认知活动扩展到实践活动,需要有意识地控制人的行动——在这里就是语言的使用,才能完成一个游戏的构造。
这里,区别在于活动过程中,前者的主观思维是基于统觉不自觉地,自然而然地就服从了思维规律或知性机能;后者实践活动的语言游戏中,进行活动的不是主观思维,而是世界中的行动。思维(推理除外),或者说知觉和判断中,感觉的东西——思维-知性机能——经验之间,感觉的东西和经验都是直接对我们给予出来的,思维的逻辑机能或思维规律反而是一种衔接其两者的之间的东西。它是被决定的,所以可以无意识地就发生了。就像行动中的瞄准,我不需要知道如何瞄准,只要明确目的就够了。余下的调整过程可以具有主观随性性地完成。这里是一种在有意识而言,现象或经验先于逻辑的先后。而在实践里,则是逻辑和理念先于事物,前者使得后者被造就出来。前者的有意识的行动,是造就后者的条件。
31
关于主观思维和客观的思想 主观的表象和客观的经验
统觉的统一。康德把统觉看作自我意识,本源统觉,它是人的知性机能的主观条件,或者称为主观方面的原因,由来。
但是如果统觉只是把多看作一。一定还有客观方面的条件促成统觉的发生,不然随意多带入一个意识之中来,会造成多虽然看作一个但是缺乏统一,没有一个一能统一这些多。并且,这条件要在多自身方面给出,就是说,对于主观的自我意识的统一的意愿之外,还要落实于多自身客观的具有某种同一性,它们都在某个一之下得以统一。
在感觉的东西上,就是现象中感觉的东西之间的连续性 连贯性和联系。这点休谟有所讨论,回头去看看。这使得统觉的统一基于表达某种存在的客观性,而使得其达成的经验也是客观的。这就是康德的表象是主观的,但是经验却是客观的。这种客观性的源头在于表象多都是关于同一个对象的表象,从而带入一个意识中来。
康德把实体看作物自体,而物自体在感觉之外。这样,康德的实体就是一个空的x。
但是如果我们怎么使用这样一个名称?
还有一种方法是胡塞尔式的,或一种质料/实体之间,多和一之间的一种相对性。我们不必在实体中引入物自体,而只是谈论关于它的现象就够了。好处在于,现象是可知的,我们可以谈论它。而物自体虽然在名称中指出它,但是我们不能谈论它,任何进一步的谈论都是非法的。
这样,实体就从康德的物自体,转为指现象中的物质或事物。而现象中的物质和事物之间,大致可以看作胡塞尔的作为感觉材料的现象和作为关于现象的意识的观念之间的区分。作为对象,前者是多,是看作一个的多,是材料性或质料多,后者却是前者的统一意识所构造的逻辑观念的一。
而实体和属性的关系,就成为一种整体和不独立部分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看作质料多的看作一个和其经验的统一所得到的概念之间的关系。前者是分析的,后者是综合的。这么说,意味着前者的实体是一个有意识的观念,而不只是一个空的名称。在后者,实体还只是对于质料多的看作一个的指称,指称的是现象中的物质而非对于它的意识或观念。实体和属性之间是从实体的多进到性质的统一。
用语言分析来看命题,前者的实体就是指称词组的意义的东西。可以从一个指称词组分析出来一个语词表达式中从句的思想。
而后者的实体,只是一种感觉的材料性,是其多的一种聚集。多处于带入一个意识里来了但是还没有得到统一,这么一种情况。就是说,这时还只能把多称为看作一个,但是这一个的一,存在,还没有产生出来。这也是我们在疑问时意识所处于的情形。这是什么?这里有指称的这,通过指称给出的材料,但是它们还没有于统一中存在。这是什么原因?这 指称的不再是原子式的不可表达的感觉的材料,而是自身明确具有名称的事物。
多在数学性范畴里,是还没有被命名的东西,而在关系范畴里,是已经命名的东西。而命名可以看作关于某物的有意识的存在意识,而没有命名的东西,可以看作一种单纯的质料性,是意识中边缘性的成分。我们的意识总是具有某种程度,事物也总是某种程度的意识。
一个复合物可以看作一个整体的一。但是一个简单的东西在一种意义上只能是简单的,这就是命名的东西并不具有部分的意识。它只是一个简单的意识。
当然,对于简单物的进一步看总是能看出其具有部分的构成。但是就局限于一次看的分析之中,总是具有任何意识的最简单部分,就是说,对于它不再有部分的意识。
这样,事物就有复合物和简单物的区分。
一把扫帚,可以只是看作一把扫帚,并不去区分它的扫帚把和扫帚头。但是只要需要,我们可以作这种部分的区分。这里,就有事物基于某种需要而被认识的事物概念的成因。 我们总是基于我们认知的需要,或使用的需要,谈论某物。在某物被使用而言,它以一个整体被使用,关于它就是一个对于内部的部分不再作出区分的简单意识。如果我们在谈论给于某物的是,对于这个对象的认知本身,那么某物就以具有自身内部具有部分的区分并且以这种部分之间的统一的东西的意义上谈论到这个某物。
也可以把认知的从简单物进到复合物,看作对于事物的进一步看。我们总是先意识到一个简单的某物,然后或者和别的简单物综合地看作一个复合物,或者对于它进一步看,意识到它的简单的部分,使得它成为一个具有部分所构造的具有逻辑结构的某物。或者说,具有思想的或可说的内涵的某物。
这样,就把认知带到一种应和关注的需要而作出的游戏中来了,它被看作一个实践活动。认知是实践活动之中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