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喜欢写作6年的我现在才真正拿起笔?
一个人的爱好是怎么形成的呢?
我觉得是一个契机吧。大概是小学的时候,同桌死党从盗版书店淘了一本zhttty的《无限恐怖》,纸质很差,字也很小,看上几页眼睛就酸,但却丝毫不妨碍我们在虚构的恐怖宇宙中享受着脑洞横飞的奇妙,课余时间不够了就上课看,偷偷摸摸地,用着拙劣的演技在各类老师眼皮底下瞄上几眼,俩人都说好了,一个人听课另一个人看,被点名就小声提醒,哈哈,屡试不爽。
后来终于还是被没收了。才看到一半啊,这怎么行,于是找了个午饭时间,我放哨,他悄悄溜进办公室又拿了回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更加小心起来,上课是不敢看了,只能抓紧时间写作业把周末的时间空出来,哈,小学生写作业的动力来源真的很幼稚,也很奇妙。一本书两个人不够分,就撕成两半,相互保管,后来因为看书进度问题,一撕再撕,十几页甚至几页地撕,慢慢就找不到了。
年轻伊始,男生喜欢幻想,女生崇尚爱情,但奈于现实,每个人往往都曾有过这么一段时期:看着自己心仪的小说,幻想自己是其中的主角,徜徉在别人为自己量身定制的世界里,流连忘返。这就是小时候最简单的心愿,希望年少的幻想会是长大的现实。慢慢的,伴随时间而来的逐步充实的阅历挤压了大脑的空间,我们不再去幻想,或者说不再敢了。 尤其从高中开始,人生的压力才第一次献出她的峥嵘,所有的兴趣爱好必须靠边,为层层叠来的题海筑出三年的堤坝,学好了,等待我们的就是大海,学不好,说不定就会干涸。
可我啊,也许是幸运吧,正好在高三遇上自己的叛逆期,而体现其最为激烈的,就是我的作文,我的文章。我不喜欢墨守成规,也不喜欢讲空话,更不喜欢暖暖却虚假的鸡汤或者红文,当大多数同学按照着老师的思路走,我一个人偏偏要另辟蹊径,大胆说自己想说的话,写想写的字,一次两次被认为是才华,甚至可爱的老师还曾在我的姓名边上写上“才子!”,可时间久了,才发现我是那唯一一个和班级权威对着干的刺头。那所谓的“才子”也在一次又一次无解的劝说中消弭,议论文扎堆的题海我偏偏要写上一篇自以为蕴意深刻的散文或者记叙文,叙事为佳的命题我非长篇大论一番独到的见解。久而久之,赚了眼球,丢了分数。我至今记得那老师对我的评价:特立独行。这也许在文人中是个很高的评价,但对于嗜分如命的高考生,无异于毒药。我能在杂志上登稿,能在作文大赛中拿几个小小的奖,也能在几次大型模拟考试中写800字的小说,剧本……然后疯狂垫底。我会在老师讲评的时候撕掉自己的作文,会对下发的满分作文嗤之以鼻,也会躲在在被窝里偷偷哭泣,可过山车般的生活终于还是在我学会了“迎合”之后结束了,因为我受不了单身母亲的谩骂与泪水,我没有勇气让两个人失败,尽管我不认为高考是我唯一的出路。
后来我熬过了,到了能“特立独行”的大学了,却久久拿不起笔,或者说,写了又改,改了又删,寥寥草草的几百字也凑不满,昨天苦思冥想而且改了又改的文章,满意地入睡却失望地早起,看着翻开的书页,觉得就是一坨垃圾。一些出版的小说,总觉得不如自己,可再看看现时的我的作品,矫揉做作,古风诗意,什么辞藻华丽,曲短柔肠……俨然写出了自己最讨厌的文字,活成最讨厌的自己。
我学会了“迎合”,却放下了“叛逆”。
很长一段时间,我失去了唯一的爱好,迷茫了,害怕了,也曾因为家庭的矛盾有过轻生的举动,后来看着滚滚而来的江水啊,我怂了,也想通了许多,人生多难事啊,就算被说自私也好,懦弱也罢,每个人都是在用自己的第一视角感受着世界,别人的美好,幸福或是贫惨,绝望,看见了也只是片刻的记忆,马上就忘了,唯有自己活着,才有可能将当下的故事继续写下去,死了,又有谁能记得你呢?
慢慢地,我懂了,不动笔了,就是看和想。
我那时最喜欢看的就是孙犁和鲁迅的书,两者就是水与火,是柔静与刚烈,共性的,就是真实,哪怕是虚构的小说,也写出了现实的味道。这也许才是写作真正的内涵与魅力吧,写出自己想说的话,画出脑中鲜明的世界,就像是和读者聊聊天,讲讲故事,活在现实,写出自我。
时间就是羽毛,很轻,当它真实地在你眼前浮漂时,总忍不住想拨洗,细数那一根根柔软哪怕是痛苦的记忆。而现在,廓清天空,细羽纷飞,命运的整点报时又为我们扣响了一扇崭新的大门,等待?那些让我难堪,顾虑,怨愤,甚至恐惧的东西,至少,只是,也只能是出现在我的过去,这也许也是一种福气,不是吗?懒是人的天性,而幻想则是懒的附庸,现实中红彤彤的日光早已不再允许我们做着荒唐的白日梦,有些人,错过了,就过了,即使那你再去想要对不断在你身边徘徊的那个人伸去双手,也只能被时光拨开。后悔与矛盾就是青春最真实的写照,绝望中的泪与笑,也最为刻骨。我已经太多次辜负于自己,辜负于相信我的人,我不想再向幻想与懒惰屈服,我想拿起笔,但并不是为了创造一个世界,相反的,我是想记录一个现实,一个在我脑海里真正存在过的现实。
人生也能像写书那样,翻过这一页,重起一段,落笔,就是一段新的故事,新的世界,那该多好。
我是温戾,我开始写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