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请问你理解对了吗

2017-08-07  本文已影响0人  段段time

                                                          重疾险,请问你理解对了吗?

说好的“4月1日以后所有的健康险都像车险那样消费掉”,说好的“返还型的健康险即将停售”呢?抱歉 我没看到(有兴趣看这部分的,可以翻翻我之前的文章),而且我看到在消费者趋于理性的投保状态下,在保监会的政策监管下,倒逼着保险公司降保费了,同时多次赔付的产品开始了一轮白热化竞争。真正理性的投保行为应该当与自身需求有关,而绝非靠造谣下三滥的手段。

                                                                    重疾险的起源

真相呢?我想还你们一个真相,从重疾险的诞生说起:

1983年由南非的一位心脏外科医生Dr.Marius Barnard救治了一名罹患重病的妇女,当时的治疗效果很好,但是患者仍然不久于人世。后来来他发现,手术很成功但是却花费了患者几乎毕生的积蓄,心脑血管病人需要3年以上的恢复期,病人在康复期内因为没有足够经济支撑,需要继续劳作养家糊口最后复发病逝。

巴纳德医生曾经这样描述他的一位患者:

两年后她再次来到我的诊所,从她的眼神中,我再次感受到了死亡的讯息,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眼神中布满了对死亡的恐惧。她还在工作,她需要为孩子们留下积蓄,为她们赚足汽油费,房租还有教育金。两个月后,她去世了。

巴纳德医生认识到,手术只是挽救肉体的生命,但是却无法挽救一个人的经济生命——许多人在术后甚至失去了自己的房子,无法再参加工作,以及生而为人的尊严。

由此他很受震动,于是,他找到了保险公司,发起了重疾保险,由南非的CRUSADER保险公司首推,保障4种疾病:心肌梗塞、脑中风、癌症和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之后迅速风靡世界,因为他知道得了重疾之后不会死,但是他们的财务已经死了。

Dr.MariusBarnard

                                                                 重疾险的意义:

重大疾病保险的意义不仅仅是止于昂贵的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为被保险人提供患病后的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1995年,重疾险进入中国。

上期我们讲述了重大疾病的定义,重大疾病保险中包括的病种,以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差异。

除了恶性肿瘤,以及肢体及身体机能的丧失,能确诊即可理赔外,其余的无一例外的对疾病的要求是实施了某种手术,达到了疾病约定的状态。下面是重疾险部分病种的理赔标准。看过上篇文章的你,一定知道,任何保险公司前25种重疾的定义都是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统一定义的,这里不存在踩一捧一的问题。注意红色部分。

显而易见,要达到这些条件才可以理赔。说到这里你肯定要和我急了,“我买重疾时为了治病的,做完了手术或者确诊180天才给我钱,是什么意思”。没错这也是重疾险纠纷多的原因,在很多疾病初期,往往花费了巨大的费用,但是却没有达到重疾险理赔标准,而得不到赔付。

这也是今天我想告诉你的,重疾险的首要功能是“弥补因患重疾无法工作导致的家庭收入损失”,次要功能才是“填补医疗费用缺口”。

不信来看

巴纳德医生的患者面对2笔费用:1.“手术很成功但是却花费了患者几乎毕生的积蓄”,我们暂且叫它病床上的费用。2.”她需要为孩子们留下积蓄,为她们赚足汽油费,房租还有教育金”,我们暂且叫它病床下的费用。

很幸运的是,第1笔费用,病床上的费用,我们有社保,但是你也知道我们的社保保障有限。

第2笔费用,病床下的费用,患者因为病床下的开支还在继续,不得不去工作, 而导致了病情加重,以致于死亡。但是如果此时有一笔费用给到她的手里,例如100万,覆盖了“汽油费+房租+孩子的教育金”,还有上表中长期康复治疗的费用,那么她的存活率会不会大大提高?有了这100万,得了重疾的大人可以安心养病,一家老小不会因为大病而大大降低生活水准,甚至可以让孩子继续上昂贵的补习班。

那么如果可以,重疾险的额度是:3—5倍的年收入+预后康复费用。

为什么是5:医学上有5年生存率的概念,用来反映某种癌症的严重程度、进展快慢或凶险程度。癌症的转移和复发大多发生在治疗后的3年之内,约占80%左右,少部分发生在治疗后的5年之内,约占10%。所以治疗后5年内不复发,再次复发的机会就很少了,意味着已接近治愈。

健康险的定义:是指以人的身体为标的,是被保险人在疾病或者意外事故所致伤害发生时的医疗费用或者收入损失获得补偿的人身险。

费用补偿型:根据发票金额按一定原则、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期间的费用,报销不超过实际花费;主要作用补偿医疗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适用范围更广,更适用于前期卡不上“重疾定义”的疾病的医疗费用。

定额给付型: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以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给付保险金。又叫收入损失险,医疗险解决治疗费用,重疾险解决患重疾后,无法工作补偿3-5年现有收入,以良好的进行后续康复,提升五年生存率。更倾向于收入损失补偿。

两者结合,方能解决小病、大病的治疗、社保范围外费用、进口药、自费药的花销;后续康复、休养、收入损失的费用。

每个险种有着每个险种的意义与功用,虽然有重合的部分,但是主要作用却无可替代。如果单靠重疾险来治病,那显然是行不通的。同样的医疗险也无法补偿我们因大病而失去工作的收入。有没有能能补充社保不足的保险,有没有能负担昂贵医药费的保险—有:“我们真正需要的中端医疗险”,

随着对保险的慢慢深入,我们更应该了解:

一份完整的保险规划应该是[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寿险]。每个险种独立存在,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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