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尽头是对立统一——关于“逻辑矛盾”的10点思考

2024-03-19  本文已影响0人  CoolWolf
  1. 罗辑思维曾经转载过一篇文章,对辩证法进行大力的抨击,说辩证法不讲逻辑,老是喜欢偷换概念;尤其是辩证法讲究“对立统一”,认为矛盾的事物总是同时存在并且相辅相成的,这似乎违背了逻辑学里面的“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

  2. 所谓“同一律”,指的是“A等于A”,翻译成大白话就是,A一次只能保持一个身份,不能随便变化;所谓“不矛盾律”,指的是“A不等于非A”,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如果A是对的,那么A的反面就一定是错的,反之,如果A是错的,那么A的反面就一定是对的;所谓“排中律”,指的是“A或者非A”,翻译成大白话就是,A要不就是对的要不就是错的,不能处于中间状态。

  3. 逻辑学的三大基本定律,听起来非常简单,也很合乎常理,但却太过于理想化,在现实生活中很难直接应用。

  4. 首先是“同一律”:A一次只能保持一个身份。可是在现实中,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中,昨日之A非今日之A,今日之A非明日之A。就比如说“自由”,上中学的时候,我们以为的自由是上了大学没有老师和家长管着;上了大学,我们以为的自由是毕了业可以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上了班,我们以为的自由是财务自由之后想不用上班就不用上班。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景下,对于自由的理解和要求都完全不一样,简直太难界定清楚了。

  5. 其次是“不矛盾律”:如果A是对的,那么A的反面就一定是错的。如果研究过战略理论,应该听过这么一句话:所谓的好战略,往往其反面也是一个好战略。换句话说,在商业世界里,从来不存在华山一条路、非此不可的“完美战略”;战略不过是“舍九取一”,从十个好战略中选一个最合适的,而不是从十个战略中学出一个唯一正确的。

  6. 最后是“排中律”:A要不就是对的要不就是错的,不能处于中间状态。如果了解过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就很容易想到一个反例:对于管理者而言,改善工资、福利、环境等保健因素,只能让员工少一些“不满”,而并不能让员工就此对这份工作变得满意——换句话说,“不满意”的对立面不是“满意”,而是“没有不满”,这里存在一个介于“不满意”和“满意”之间的中间状态。

  7. 逻辑学讲究对错,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除了纯逻辑命题,没有任何一条命题是绝对保真的。比如,“一个人不能杀害另外一个人”,在执行死刑的时候就不成立;考虑到是否保留死刑还存在争议,那么再举几个例子,特警在枪毙劫匪的时候呢?在我们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不得不自卫的时候呢?在面对绝症家属安乐死要求的时候呢?

  8. 逻辑学讲究精确,要求非此即彼、非黑即白;可现实讲究弹性,总是模糊两可、黑白相间。尤其事物是动态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始终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因时因地因人而制宜,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真理。在现实世界中,逻辑只是工具而非手段。讲“道理“,不如讲“效果”;再有道理的方案,都不如有效果的方案。

  9. 现实中的道理总是各执一词甚至完全对立的。但真正的高手,往往能够充分理解并有效整合这些不同的观点,让其为己所用。就像一名拥有卓越统率能力的将领一样,总是能够驾驭好不同谋士之间的观点,既不会固执己见、刚愎自用,又不会夸夸其谈、优柔寡断。

  10. 要能够真正驾驭矛盾,首先要建立对矛盾的深刻理解,形成对矛盾转换关系的深入掌握,而这一点所倚靠的恰恰是罗辑思维所不屑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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