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病人的3个分类和所承受的痛苦分析
文/安羽心理咨询
人生最令人讨厌的不过就是恶疾缠身,癌症和艾滋病那是身体恶疾之最,而精神疾病最常见的代表是抑郁症。
精神疾病虽然不令人致死,却也让当代人痛不欲生,因精神自杀的前有张国荣后有乔任梁,由此可见精神疾病所带来的痛苦也远非人们想象的那么不苦。
那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一般可以将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格疾患,第二类是精神官能症,第三类就是精神分裂症。
第一类:人格障碍
人格障碍也称之为人格异常,是指人的性格行为明显偏离了个体文化背景所预期的模式反应。当事人有异于常人、常理、常规、常识的念头、言语、表情、动作、声音、行为,而这些表现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当事人扭曲的人格结构与内容。
人格障碍的病人一般没有痛苦的意识和感觉,也没有是非价值观,虽如此,但他们却对痛苦和快乐的感觉反应很强烈。
他们总是想得很多很多,想到几乎失控,尚未达到强迫思维的状态,但他们仍然因此很痛苦。
第二类:神经官能症
神经官能症有成神经症或精神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抑郁症、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妄想症等。而且神经官能症常常会并发其他的症状,且并发的症状会改变,病症也会从这一种转移至那一种。
最容易发作的是抑郁症,抑郁症通常也会并发焦虑症或者恐惧症或者强迫症等其它症状,抑郁症也会转化焦虑症或其他症状。抑郁和恐惧是情绪系列的心理疾病,焦虑、强迫、妄想症则是属于动机系列的心理疾病,恐慌症则是属于情绪与动机复合的心理疾病。
神经官能症的常常很失控,不管是对动机的控制还是对情绪变化的控制都很困难,而且糟糕的是,当事人会越来越严重和失去控制。当事人从没有觉察、到有警觉、到越来越害怕,到越来越无法控制、到完全失控而不自知,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过程,也是一个持续痛苦的过程。
第三类: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的患者,通常已经很常人有别,丧失了自知力和知觉能力,他们所表现的均和常人不同,也不符合常理、常规、常情等。
不严重的还保留某些意识区域是清楚正常的,可以进行简单的自我照顾,甚至也可以进行较简单的工作,但严重的时候,就已经都错乱了,也已经无法进行自我照顾,需要专人的照顾,有时候甚至需要住院治疗。
精神分裂症的病人自己并不一定很痛苦,但照顾他的家属就苦不堪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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