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0  本文已影响0人  明酒不吃鱼

你是我在生命最后,最后一个被想起的人。

我记得阿和喜欢红色。一切红色的东西都能让他爱不释手。他曾试图给我解释,他喜欢红色是因为红色就像人们灼烧的生命一样,让人喜爱。但这些我不太在乎。

我在乎的仅仅只是他喜欢什么。他喜欢的东西,我都会想法设法送给他。

我是第十一座城的下等民,今年六月我将会被编排进军队,像所有下等人一样,为了保护这座城和城里的居民浴血。

阿和和我不一样。

我们曾一起长大,一起在破旧的楼里数着我们曾喜欢的,收藏了很久的玻璃弹珠,一起吃着便利店里最便宜的盒饭。直到他那身为研究员的父母取得了一些我听不懂的成就,他们全家便一起搬到了中央城区。他也成为了和我完全不同的存在。

太过于讽刺了。

阿和换上了崭新的红色的外套,住进了很大的公寓。

唯一没有改变的是,他仍然会来找我。我也告诫过他,身份改变后别再来找我。可他从来不听我的话。

也幸好,他从来不听我的话。否则我绝对会因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而痛苦。

他会偷偷从家里带来昂贵的肉制品请我吃,他会从那边的学校里带来课本教我学更多的知识,他会把他的游戏机借给我。

他将他后来拥有的一切和我分享。

我的阿和,是温柔的,脸上永远洋溢着微笑的阿和。

我喜欢阿和。

唯独这句话,我永远无法对这样温柔的他说出口。

我没法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把这份心情说出来,而后让他背负被下等男性喜欢的痛苦。

这份爱是不该存在的。在他搂着我肩膀叫我一声兄弟的时候,那份感情就应该被抹去。

五月的时候我才告诉阿和我要参军的事。阿和微微皱眉低头,轻轻拽住我的衣袖却没有说话。

我的心就要爆炸开了。我紧紧搂住他,然后又放开。

神啊,如果能就这样将他留在我身边该有多好。

可是神明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的话,我们之间又怎么会变成无法触及的距离。

最后我走了。我换上军服,揉乱他的头发。对他说保重自己。阿和什么也没说,他清澈的眼睛盯着我,让我觉得仿佛快被吸进去一样。

红色的,红色的,我的灼烧的生命。

他在第十一座城里,在战火触及不到的地方,应该幸福的成长,然后和上等民结婚,在爱人的陪伴下老去。

我们决不能被打败。我冲向敌人最后的据点。

子弹穿透我的胸膛,火药将我的身体点燃。

我们胜利了。

血的味道很腥,我不喜欢。我快忘了我拥抱他时,他身上好闻的味道。

给亲爱的璟,

你还好吗?我很好。战争结束了,但是你没有回来。他们都说你死了,但是我知道你打架一向很厉害,不会那么轻易死的。

最近很冷,今天甚至下雪了。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雪了吧。

我昨天买了新的游戏,就是你之前很喜欢的那个游戏的续作。我只玩儿了一部分,很有意思啊。你要是快点回来的话,我们就能一起通关了。

你喜欢的那家面包店出新的蛋糕了,非常的好吃!奶油是手打的,一点也不甜,我想你一定会喜欢的。

对不起啊,自顾自地说了很多话。总之呢,希望你快点回来。

璟,我很想你。

                                                              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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