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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 小说要写得有趣 |「好的写作者是自戕的高手。」

2017-03-20  本文已影响654人  e6793c7386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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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先生对「小说要写得有趣」的观点在他死后影响至今。最通俗的道理往往可以延引出极为复杂的蕴涵,因为它直白,所以常常被略过,经由各种角度、各个层面胡说一圈之后,又反向印证。

「有趣」究竟是什么样的,什么样才够得上有趣?「不够有趣」和「有趣」之间究竟差在哪儿,级别的划分是否合理?

在今天,比文学有趣的东西比文学作品还多,文学的地位非常尴尬,所有写作者都费尽心机想要写得有趣,而读者们早已读过众多有趣的作品,口味刁钻,要求极高。

在要求「有趣」的同时,也要求写作者有趣,还要求写作者在写作之余供应更多写作之外有趣的信息,共同成长。否则在这个大众写作、无人阅读的时代里,写作者究竟为了什么而写。仅仅为自己而写非常可贵,同时不免可怜,因为他自己在往上爬,以旁人难以想象的决心与毅力攀登上珠穆朗玛峰,独自环顾一眼整个星球,却不让这颗星球知道:我也是登上过珠穆朗玛峰的人了。

登上过珠穆朗玛峰的人这么多,有多少人会在意这个后来者、默默无闻的冒险家。除了珠穆朗玛峰,还有那么多我们一生也未必理得清名字和地理的绝境,那些到达过的脚步,顷刻消弭踪迹,云烟雾绕。

冒险听起来多么生动有趣,冒险的过程却不时令人万念俱灰、死灰复燃。小说要写得有趣并不难,恰如冒险中时刻探索的未知,但如何企及一个有趣的高度,而非在某个望眼欲穿的高度上有趣着,则可能超越写作者自身意志的把握。外界的冒险是直观的,环境早已天成,而个人才思与能力则过分抽象,美丑、善恶、坦荡与蜿蜒,都相对存在,不时自戕。

好的写作者是自戕的高手,优雅地将自己频频置于险境,人们以为这一次他终于不行了,却一个辗转腾挪,又直上云端,嘴角洋溢着自信,再一次演绎坠落。周身外观破碎不堪、经脉俱裂,却自有仙气缭绕,拖曳着凡体,仿佛要失控,又一贯精准地操纵着。

人们眼里看到的这些,可能都不是真的。其实我们眼里看到的很多东西,都已经过幻化,但我们依然相信我们的眼睛,并非因为眼睛不会欺骗自己,而是我们在真实世界里的感受,往往取决于直观。

阅读体验又称作「观感」,有趣的阅读体验打开感官的天窗。万里高空的流云距离遥远,混沌滂沱,但它在我们眼中永恒地美,美得永恒。阅读作品则不同,它是即时的,可能影响我们的思想,乃至影响一生,然而一旦掩卷,作品的存在便抽象、模糊起来。「有趣」或在于,它所传达的体验,是具体的。

有些不好看的作品却能在反刍中回味到趣味。有些好看却不够有趣的作品,在阅读中已将趣味挥发得淋漓。倘若在阅读中体验到淋漓的趣味,阅过后还有深远的意味萦回,仿若云端的仙气长久盘桓,便称得上又好看又有趣,又契合这个繁华时代的要求,又脱颖于浮躁的时代格局,纵使寂寞如珠穆朗玛峰之巅,也时有人登足。

「有趣」是期望,也多少依赖缘分。冒险抵达之前,谁也无法预设未知。写作者惟能在自我心内建构起曲径通幽、婉转芬芳的景观,供游人往来探寻,花开堪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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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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