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周二法律专题三十二:中国新时代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是中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
科学立法,从立法的层面提出了良法之治。要求在做顶层设计的时候。要立足于法治实践,“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对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抓紧制定、及时修改。”法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使得原有很多新的法律制度需要被修改和完善,科学的立法将会使保障公民权益的举措更规范化,更贴近生活。
严格执法。这四个字突出了“严”字,重在了“执”字。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必须遵循的要求。只有良法被严格地执行,才能让各级政府和各位公务人员更好地提升法律服务效率,依法依规,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做出新的贡献,从而推进新时达法治社会的进程。
公正司法。司法是社会救济的最后一道屏障。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能否最终实现,就在于司法机关对于个体的权益保护能否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实现公正司法,归根结底还要靠制度保障,加强对司法人员各项工作的监督,完善相关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把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才能保障水源的清澈和司法生态环境的纯洁。
全民守法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推进,通过六五七五普法,深刻增强了国民的法律意识,民主、法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这就要求我们普法与依法治理部门,严格遵守“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得到全面贯彻。针对不同的民众群体,制定可行性的普法方案,做到普法工作有的放矢,才能真正提升全民的法律素养。
亚里士多德说:“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
对新十六字认真研读分析,太多的内涵需要我们牢牢把握,每一个法律人义不容辞,举高接力棒,传承法治文明,构建法治社会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