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眉眼是我从未见过的清澈与明亮
我不是见到她的第一面就动心的。
那天她穿着短袖抱着书,乖乖的站在她妈妈身边,我和几个初中同学嬉笑打闹向彼此说着毕业之后的旅行经历,过了一会,我看到我妈和她妈热络的聊天,我走过去,就看到她,我当时想:这女生咋这么安静,这么高的个子咋一点也不活泼呢,奥~装呗。我们礼貌的笑笑就进了高中校门,也是从那个时候,我的高中三年,才慢慢开始把她当成唯一的信念了吧。
我真正的动心,是她每次见我都会礼貌的笑笑,我本不是一个爱交朋友的人,那个时候,我便喜欢上了她的礼貌,即使她的礼貌完全出于我是她妈妈朋友的女儿。
在高中,路上遇到的人只要打了招呼,便是朋友了,那么朋友之间加一个qq没什么的吧,我这么想,也这么做了,我向一个好朋友要了她的号,便开始了我的死缠烂打,我连续每个晚上都准时和她聊天,聊父母聊学习聊生活,她从没有不耐烦过,我很容易碎碎念,我的好多朋友都没法接受,她不一样,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她都回复,我不喜欢最后一个发消息的人是我,她总会在我说过的话后面回复我晚安。可是她不知道我在最后还会默默在心里说一句:晚安,我爱你。
那个时候,几乎我的好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她,大课间去操场上跑步的时候,只要看到她,朋友们总会手肘碰我示意我看看她,我看到了便觉心满意足,能打个招呼,便觉得天气也分外晴朗。我想她应该是知道的我对她的心思的。
过了几个月,我们的关系从普通熟人变成了好朋友,都是我每天坚持和她聊天的功劳,她难过我安慰,她开心我也为她开心,她孤单寂寞了,我都在她身边。她给我留言说有我在真好,她给我发了一长段的话说很开心生命有我这个好朋友。
我想,时候到了,可以表白了,我写下了一长串的话保存在我备忘录里,时隔太久我都忘记了写的啥了,但我记得必定是十分情真十分意切。还没等到我表白,我就被烫伤了,一大早去医院,我忍着疼就那么挺着。晚上回来的时候,她很着急,埋怨我怎么这么不小心。我很感动,大晚上一感动,就表白了。
她没接受,理由是,刚分手谈不下去恋爱,我说我可以等,她说我傻。确实,从那以后,我傻到今天,整整四年。
她再没像从前那样与我分享近况,和我嬉笑,我们之间如同刚认识一样,就只剩礼貌了。我有一个日记本,写满了她,我记得她发过的每一条动态,记得她每一个周末都去哪里干过什么,她却连我的生日也不记得。
我还是坚持着和她说话,不做朋友的那段日子里,她的回复只有寥寥几个字,她和朋友说,只有这样才是不耽误我,只有这样我才能放弃她。我回医院上药,我说你给我点鼓励吧,她很平淡过了很久才回复:哦,加油,我要写作业了。
其实,我受用的,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受用的,我都听得,可唯独,她说:你放弃吧。我没有。
我把她的照片洗出来挂在床头,我在日记上写到:你的眉眼是我从未见过的清澈与明亮。
我觉得等她从失恋的悲伤中走出来,我想她会和我在一起的,可是没等到她伤口愈合的那一天,却等到了她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的消息。那是高三的后半学期,我已经等了她三年了。
我记得,我每一次想她了就写一个小纸条,小纸条都堆满了一大个箱子。我有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情》每一章节的最后我都写了我想要对她说的话,我记得其中一句:我想嫁给你。
如今想来,那真的是一句滑稽的话。
我拿了一个礼盒把关于她的所有东西都放了进去,我把日记撕下来,我以前很珍惜这个日记本的,我把书也放进去,把小纸条放进去,把每一本教科书上的第一页写了她名字的那一页也撕下来放进去,把她的照片也放进去。最后我在一个明信片上写: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让一个同学还给她,告诉她:世上再无15号。
15号,是我给她的代称,喜欢她的时候,她是15班的。这个名词就一直沿用到那天。
到如今,我记得她对我笑的样子,记得她摸我的脸,记得我运动会送她的吃的,记得她追问我风扇是不是我送的。她什么也不记得了。
故事本该到现在结束的,离我最后一次毅然决然放弃她,已度过一个春夏,就在打完这篇文章的前一个月,她加回我好友。如同我四年前加她一样。
她说:她想我了。
其实,故事还没完,我一直都在瞒着所有人爱她,这份爱,从来没变过。就算,我们都是女生。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从现在,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