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ABC》向阳花悅己

遇见你真好

2019-05-19  本文已影响0人  尧定琛浮
遇见你真好

     

        所有的关系里我喜欢一拍即合的默契,不费心力就能知道彼此想要的是什么,在对方那里我们都是懒人一个,所以遇见你,真好。        --------题记

      有默契就会有不默契,这应该是简单不过的道理。用力喜欢一个人得不到回应得来的颓丧,身为人母为子女殚精一辈子得不到回报的绝望,街边乞讨者搜刮过你最后的善良额度后你心沉到谷底的失望……生活用一个个事例告诉我们:很多付出并非等价交换。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有多么正确,我们无法考究付出与得到的平衡点到底在何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平静而透彻地过完短暂的一生,然后匆匆告别。

      正因为如此,那些不期而遇的邂逅才弥足珍贵。

      相伴二十几载,她是那个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的人。勤劳善良、踏实睿智,她是我人生的灯塔,每当喜悦和疲惫时,她的怀抱最为温暖。她爱我,用自己所有成全我的任性;我爱她,只能用尽余生所有成为她的依靠。每当“你最佩服、最爱的人是谁”这类问题出现的时候,脑海里第一闪现出来的就是她的名字。身为一名新老师,记得第一次家长会上当提到习惯的重要性时,我毫不犹豫地用她“清洗不用的购物袋然后晾晒放好”来解说,当是眼睛里泛着光,那是我最大的自豪和满足。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为她自豪,因她骄傲。她没有给我丰厚的物质生活,却给了我一份不可多得厚礼:善良。她就是我的妈妈。

        小学二年级从村小学转到县城来读,我最喜欢这所学校里的就是那身好看的校服,还有他。他有一双肉嘟嘟的小手,捏起来软软的,舒服极了。他有一个大大的脑袋,不过里面装的尽是智慧。那时候我真得以为脑袋越大越聪明,因为他的成绩很好,每次考试在班里都稳居第二。当然,第一是一个眼睛大大的、十分漂亮的小女生。那时候会YY他们俩是天作之合,长大了是要结婚的人。哈哈!因为他成绩很好,在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许自卑,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遇强则弱吧。不过破天荒的是,五年级有一次期中考我居然超了他成了第二名,当时感觉全世界都是我的。不过也只有那么一次。命运的车辙不停地转动,但却惊人地相似。初中同班三年,高中同校三年。小学、初中、高中在县城的一条街上,用他的话说:一条街见证了我们整个学生时代。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定律:大考滑铁卢定律。中考如此,高考如此。不过他很优秀。前段时间听说他离职想要继续攻读,我连夜坐车去合肥找他。奇怪的是两人见面没有多谈关于人生规划,而是着眼于当下吐槽一番。吹着最爽的夜风,吃着免费的烧烤,我感觉很舒服。当晚在他租的小房子里同塌而眠,像极了高三晚自习时俩人逃课出来蹭WiFi上网时的快乐。不管怎样,我相信他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正确的,他的每一次努力都会成功,因为他叫zlj。

        初见她是感觉她是一个很搞笑的女生,我觉得她走路时样子有些奇怪,像陀螺一样转着圈前进。我记得最让我忍不住想笑的就是她上课睡觉时脸上痛苦的样子。她喜欢穿粉色和绿色的衣服,发型是从未变过的沙宣。她很善良。记得有一次我们在街上走着,她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乞丐老奶奶佝偻着身子艰难地走着,她走过去一把扶起来老奶奶,然后把她送回了家里。看到奶奶家里一贫如洗,很是可怜。她赶紧给老奶奶买了几个包子,最后我们给老奶奶留下了几块钱才离开。她很聪明。这是我最佩服她的地方。她的语文是谜一样的存在,我很少见她背书写作业,但每次考试语文都在班里名列前茅。可能天赋异禀的人都让人有捉摸不透的地方。她很喜欢吃东西,当然我也喜欢。每次晚自习一下我们总会第一个跑出去去吃路边摊,开心极了。第一次去网吧,数不清的压马路,一个个搞笑的瞬间,那些个琐碎的记忆一点一点完整了我的青春。最可喜的是,我们依旧还有联系,那份熟悉感会因着两头的电话声瞬间扑面而来。她就是我高中的好朋友zj。

      他是我见过最会挣钱的人,他能抓住所有一切挣钱的机会。他踏实、稳重、单纯、简单。和一个很好的人相处久了,会不自觉地把他当家人看待。我会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吃他的零食,我一直觉得他身上有跟妈妈一样的东西:宽容和大气。跟他相处时很舒服,大学期间很多时候我们一起度过: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现在回忆起来,那段时光继续温暖着每一个暗淡的日子。前段时间他结婚,很荣幸做了一次他的伴郎。新鲜而感动。由于时间很赶,我是他结婚前夜到达他们家。由于天色很晚,当晚我和他在他的新床上跟他同塌而眠。相信新娘子听到这个消息会为之一振。哈哈。二人躺在床上,话说着两年后的第一次再见。有很多话想跟他,问他为什么这么早结婚?问他做新郎的感觉怎么样?问他对未来的规划?很多的问题在这个夜晚转化为一个深深的祝福:愿你安好!他从来都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读书、考试、考编、结婚、生子不急不缓,井然有序。有时候我会觉得他会很无趣,但他到底乐在其中。第二天的婚礼很简单,流水作歌,清风作陪,大山作媒,无多于的鞭炮声响,我称他们是“山水夫妇”。他从一个男孩成为一个男人,感动之余有些淡淡的感伤,有些女儿出嫁时父亲的不舍。我初尝了成长的苦涩和快乐。他是一个很有趣的男生,感谢那么多日子的欢笑,余生喜乐安康。我的好朋友sw。

          喜欢源于一次遇见,而爱上却是把自己想交给一个人的激动,那是年少迟到的欢喜和悸动。你的声音、你的背影、你的眼神在我眼中闪闪发光,在我的心头微微荡漾。我从不知道像我这样没心没肺的傻小子会被你牢牢抓住。你满足了我对爱情所有的幻想,也给了我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冲动而幼稚、任性而满足。一年不长,那是浩渺人生里很短的一截;一年很长,那是我一辈子再也回不去的喜欢。遇见你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好运气,接下来,我会更加努力,成为一个闪闪发光的人,不辜负那段时喜时悲、患得患失的不正经时光。是你,教会了我变好才能遇见想要的一切。你是我孤单的心事,也是我倔强的欢喜。那个背影,长安。

        我们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人,有的人走了,有的人留了下来。有的人喜欢我们,有的人不喜欢我们。但不管怎样,我们都不能丢掉那个真实的自己,依旧保持骄傲,向上生长,拼命靠近太阳。江湖嘈杂,放诸在你们身上的每一分真诚都弥足珍贵,也感谢你们给了我二十多年的快乐。我要努力让自己长大,找到让自己和这个世界和平相出的平衡点,一半给自己一半给生活。做一个透彻而睿智的人,慢慢地变成自己理想中的样子。不辜负时光,不亏负过往,不背叛初心,不忘记你们!

        所有的遇见里我最喜欢和你们的遇见,因为我可以肆意做一个懒人,所以,遇见你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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