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
课桌上摊开来一本《说文解字》,女孩趴在桌上,一笔一划地在本子上临摹那弯弯曲曲的古文字,她的额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有几滴顺着太阳穴滑进了眼角,流进了眼睛里,女孩好像丝毫没有注意到,兀自如痴如醉地临摹书上的古文字。
“喂!傻子,写什么呐?”有人凑过来看了一眼,立马皱眉鄙夷道:“哟,这是在写甲骨文?你怎么受得了她的?”那人一边说着,转头看女孩的同桌,想从她的同桌脸上找到一点赞同的表情。
同桌瞥了那人一眼,没说话,接着看自己桌上的课外书。
那人自讨没趣,翻了个白眼,下嘴唇斜着撇出一个不屑的弧度,扭着硕大的肥臀走远了。
下了晚自习,同桌和女孩一起走,她忍不住好奇地问女孩:“你刚才写的是什么文字呀?看起来好特别啊。”
“是一种很美、很美的文字,它叫小篆,从秦国统一六国后开始推行,一直沿用到西汉末年才被隶书取代……”一提到感兴趣的话题,女孩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起来。
同桌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打断,等女孩说完了,才又问道:“那你为什么要写这个呢?”
“因为喜欢吧,它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嗯……我也说不明白。”女孩歪着脑袋,努力想着措辞,然而再怎么想也只有“喜欢”二字浮现在脑中。
“哦……”同桌不太能理解这样的爱好,不过她想,这也许就像她喜欢唱歌一样,一唱就停不下来,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她一直唱下去,那时心里总会升腾起一股幸福感和满足感。
她们相顾无言,忽然同时笑了,她们都看到了对方眼睛里的光,有什么东西在她们之间心照不宣了。
“拜拜~明天见!”同桌挥手道别。
“明天见!”
两人的宿舍不在同一个方向,于是在岔路口分开,各自回了宿舍。
也许,我们在爱好面前都像傻子一样,毫无由来的坚持着,这条路或许是孤独而漫长的,然而仅凭着这股傻劲,我们选择了不撞南墙不回头,选择了毅然决然的走下去,哪怕被人误解、轻视、厌恶,也要不管不顾地往前冲。到底是哪儿来的这股劲呢?我也想不明白,我只知道——我想要一直、一直地在写作这条路上走下去,直到我再也写不动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