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古代的法制思想之汉(三)

2023-07-14  本文已影响0人  世界有那么多人

来看汉代的司法机关。

汉承秦制, 中央设廷尉, 是中央最高司法长官。

郡守,县令兼理地方行政和司法。

基层设乡里组织, 负责本地治安与调解工作。

中央设御史大夫 (西议) 御史中丞 (东汉), 负责法律监督。

汉武帝以后,设立司隶校尉,监督中央百官与京师地方司法官吏; 地方设剌史,负责地方行政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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