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233天《 山权数 第七十五》第一部分

2024-10-29  本文已影响0人  流水王丽霞

《管子》学习第233天《 山权数 第七十五》第一部分

原文阅读

      桓公问管子曰:“请问权数。”管子对曰:“天以时为权,地以财为权,人以力为权,君以令为权。失天之权,则人地之权亡。”桓公曰:“何为失天之权则人地之权亡?”管子对曰:“汤七年旱,禹五年水,民之无卖子者。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卖子者;禹以历山之金铸币,而赎民之无卖子者。故天权失,人地之权皆失也。故王者岁守十分之参,三年与少半成岁,三十一年而藏十一年,与少半藏参之,一不足以伤民,而农夫敬事力作。故天毁埊,凶旱水泆,民无入于沟壑乞请者也。此守时以待天权之道也。”桓公曰:“善。吾欲行三权之数,为之奈何?”管子对曰:“梁山之阳、夜石之币,天下无有。”管子曰:“以守国谷,岁守一分,以行五年,国谷之重什倍异日。”管子曰:“请立币,国铜以二年之粟顾之,立黔落。力重与天下调。彼重则见射,轻则见泄,故与天下调。泄者,失权也;见射者,失策也。不备天权下相求,备准下阴相隶。此刑罚之所起而乱之之本也。故平则不平,民富则不如贫,委积则虚矣。此三权之失也已。”桓公曰:“守三权之数奈何?”管子对曰:“大丰则藏分,厄亦藏分。”桓公曰:“厄者,所以益也。何以藏分?”管子对曰:“隘则易益也,一可以为十,十可以为百。以厄守丰,厄之准数一上十,丰之策数十去九,则吾九为余。于数策丰,则三权皆在君,此之谓国权。”

字词注释

[1]权数:这里指权衡轻重、通权达变的理财方法,实际管理国家经济权力之术。

[2]民之无卖子者:此句《通典·食货八》引作“民之无有卖子者”,王念孙以为今本脱“有”字。当从。,即“(zhān)”,稀粥。

[3]庄山:地名。学者疑即今四川蔡蒙山,传说商汤命人在此铸铁。又,“庄山”或应作严山,汉明帝名“庄”,因避讳而改。

[4]赎:赎救,赈济。

[5]历山:地名。其地点传说不一。一说在今山东,一说在今山西等。

[6]三年与少半成岁:每年储蓄一年生活所用资料的三分之一,三年下来就差不多有一年的储备。与,举,办。少半,三分之一。成岁,即一年所需储蓄得成。

[7]一:皆,尽。

[8]敬事力作:努力进行农业生产。

[9]埊:“地”之古字,即土地。

[10]水泆:水害。泆,溢出。

[11]阳:山之南面。:用蒨茜所染之缯。夜石之币:莱州之石有色泽,所以珍贵,可作货币用。夜,通“掖”。即掖县,今山东莱州。

[12]以守国谷:指以梁山之阳和夜石之币换取粮食囤积起来。

[13]顾:通“雇”。雇佣。

[14]黔落:即村落。

[15]力重:力量雄厚。调:调节。

[16]射:追逐求利,亦即囤积。

[17]厄:歉收之年。

[18]益:增补,补益。

[19]“以厄守丰”四句:意谓歉收之年粮价高,买一斤粮的钱在平时可以买十斤粮。丰收之年粮价低,平时买一斤粮的钱此时可以买十斤,可以余下九成货币。

译文参考

        齐桓公问管仲说:“请问轻重权变的方法。”管仲回答说:“天以天时为权变,地以财货为权变,人以能力高低为权变,君主以发号施令为权变。失去对于天的权变的掌握,人、地的权变也无从掌握。”齐桓公说;“什么是不掌握天权,人、地之权就无从掌握?”管仲回答说:“商汤在位时有七年旱灾,夏禹在位时有五年水灾。百姓没有粮食吃以致有出卖儿女的。商汤用庄山的金属铸币,来赈济没有粮食吃而出卖儿女的百姓;夏禹用历山的金属铸币,来赈济没有粮食吃而出卖儿女的百姓。因此失去对于天的权变的掌握,人与地的权变也就全部失去了。故而成就王业的君主每年贮藏粮食总量的十分之三,三年多就相当于得到一整年的产粮。三十一年就能有相当于十一年产粮的储量。每年贮藏一小部分,不至于伤害民生,还能够鼓励农民努力进行农业生产。因此天灾毁坏土地生产,发生亢旱水涝灾害,百姓也不会有没于沟壑乞请援助的了。这就是掌握天时以对待天之权变的办法。”齐桓公说:“好。我想实行掌握三权的理财方法,应该怎么办?”管仲回答说:“梁山南坡所产用蒨茜所染的缯,还有东莱掖县出产的石币,是天下稀有的珍宝。”管仲接着说:“用这些东西换取粮食,每年储备一分,实行五年,国家的粮价就要比以前上涨十倍。”管仲接着说:“要铸钱立币,拿出两年的储备粮雇人开采国家的铜矿资源,在产铜的地区设立村落。物价水平与其他广大地区保持一致。商品价格高其他诸侯国就来倾销物资,商品价格低物资会泄散外流,因此要与其他诸侯国价格一致。物资泄散外流,就等于本国失权;被别国倾销商品,就等于本国失策。国家不能防备天时水旱之变,民间就只能互相求得自备,准备平准之策又使民众私相奴役。这就是刑罚兴起和乱国的根本原因。这样财富均平就会变为不均平,富裕的民众就不如贫穷的好管理,富人买粮囤积,国家的积累贮藏就陷于空虚了。这就是失去天地人三种权变的表现。”齐桓公说:“掌握三权的理财方法是怎样的呢?”管仲回答说:“如果是丰收之年就贮藏粮食总量的一半;歉收之年也要贮藏一半。”齐桓公说:“歉收之年是要补助的,为什么也要贮藏一半呢?”管仲回答说:“歉收之年则粮价容易增高,一可为十,十可为百。用歉收之年的粮价掌握丰收之年的粮食,按照歉收之年的粮价,买一斤粮的钱在平时可以买上十斤粮;按照丰收之年的粮食总量,十斤可以省下九斤钱,国家就有九倍的赢利。然后再用“轻重”之术策划丰收之年粮食的经营,三权都将由国君掌握。这就是所谓的国家通权达变。”

核心内容解读

      所谓权数,指权衡轻重的方法。张佩纶云:“ 《孟子》‘权然后知轻重’,《墨子·大取》‘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之谓权’, 《淮南·时则训》‘冬曰权,权者,所以权万物也’,《公羊》桓十一年《传》注 ‘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权者,管子轻重之法。” “山”为衍文,一说文中有“三权数”之说,故“山”疑作“三”。

      本篇论述在经济活动中权衡轻重,乘时适变。共分为论国权、准道、君柄、国戒、乘时五节。

        行三权之数是古代治理国家的一种方法,主要涉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个方面。“天以时为权”,这里的“时”可以理解为时间或时机。天时是自然界的规律和变化,例如季节的更替、气候的变化等。掌握天时意味着顺应自然规律,利用有利的时机来进行农业生产或其他活动。“地以财为权”,地的权力在于资源和财富。土地的肥沃程度、矿产资源的丰富程度等都是地的权力体现。掌握地的权力意味着有效利用和管理这些资源。“人以力为权”,人的权力在于劳动力和能力。这里的“力”不仅指体力,还包括智力、技能等。掌握人的权力意味着有效组织和利用人力资源。“君以令为权”,君主的权力在于命令和法律。君主通过发布命令和制定法律来治理国家。掌握君的权力意味着有效管理和统治国家。

      君主失权,则后果严重。例如,如果失去了对天时的掌握,不能预测和应对自然灾害,就会导致农业减产,进而影响人民的生活。失去天时的掌握会导致地的资源无法有效利用,人的劳动力也无法发挥作用,最终导致国家的衰败。管子提到汤和禹的例子来说明失天之权的后果。汤七年旱,禹五年水,导致民众生活困苦,不得不卖子求生。汤和禹通过铸币赎回这些卖子者,体现了他们在失去天时后采取的补救措施。作者强调了“守时以待天权”的重要性,即在丰年时储备粮食,以应对未来可能的灾害。这种未雨绸缪的策略可以帮助国家在面对自然灾害时保持稳定。

    国君必须根据天时、地利、人力的变化和差异,用政令干预经济,通过调控物资储备和市场价格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繁荣。三权的具体实施方法包括物资储备与调控、货币与市场调控等。管子提出“大丰则藏分,厄亦藏分”,即在丰收年储备粮食,在灾年也要储备粮食,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这种方法通过平衡物资的供需,避免了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经济波动。管子还提到“请立币,国铜以二年之粟顾之,立黔落”,即通过发行货币和调控市场价格来稳定经济。这种方法通过控制货币供应和市场价格,防止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保持经济的稳定。三权不仅仅是经济手段,更是政治手段。通过调控经济,国君可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例如,“以厄守丰,厄之准数一上十,丰之策数十去九,则吾九为余。于数策丰,则三权皆在君,此之谓国权”。这表明,通过合理的经济管理,国君可以掌握国家的命脉,通过调控经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从而实现对国家的全面控制。

        总之,“国权”指国家的权衡之法,即在天时调匀的前提下实行天、地、人“三权”,主张国家在丰年、凶年都要储藏粮食,控制粮价,从中获利;铸造货币,平抑物价,防止贫富悬殊。三权的思想不仅在先秦时期有重要影响,还对后世的经济管理和政治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七臣七主》讨论了君臣关系中的经济问题,体现了管子学派对经济问题的重视。

      这种思想在后来的经济学和政治学中都有所体现。现代经济管理中也有类似于三权的思想。例如,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控经济,通过储备物资应对突发事件等。这些方法在本质上与古代的三权思想有相似之处。在现代社会治理中,通过经济手段维护社会稳定也是常见的方法。例如,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就业政策等手段,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管仲学派的商贸立国构想(二)

二、以商贸为手段来调控国内经济与社会

      此处所说的用来调控国内经济与社会的商贸手段,在《管子》一书中被称为“轻重术”。运用轻重术,自然离不开市场;商贸手段只有在市场存在的前提下,才能用于国家治理。因此,《管子》一书对市场作用的重视,在中国古代经典著作中是罕见的。它认为货物价格应由市场自由买卖决定(“市者,货之准也”《乘马》),国家可以从市场获取国家治乱的信息(“市者,可以知治乱,可以知多寡,而不能为多寡。为之有道”,《乘马》),并坚决主张政府不能固定市场价格,衡数(即供求平衡关系)“不可调(调,固定),调则澄(澄,静止),澄则常(常,固定),常则高下不二(高下不二,没有涨跌),高下不二则万物不可得而使固(使固,利用)”(《轻重乙》)。在市场条件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来实施国家治理。

(一)用商贸手段掌握粮食

        以商贸为手段调控经济与社会,首先体现为国家要尽可能地运用商贸手段来掌握粮食。在前述建议国家要采取措施增加粮食产量的基础上,《管子》倡导用谷、币、货物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市场买卖来尽量积储粮食,并通过提高粮价来激发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君有山,山有金,以立币,以币准谷而授禄,故国谷斯在上。谷贾什倍,农夫夜寝蚤起,不待见使;五谷什倍,士半禄而死君,农夫夜寝蚤起,力作而无止”(《山至数》)。

      管仲学派还设想,利用粮价季节变化,在收获季节低价购买粮食并囤积,在青黄不接时再高价出售,以达到民众依赖国家粮储、大夫无法操控的目的,这样“出实财,散仁义,万物轻”(《山至数》)。

在《山至数》中,管仲学派还具体设想国家用货币贷款形式来增加财政收入并获取民众手中的粮食:第一年在青黄不接、粮价高企时给贫民发放货币形式的贷款,到秋收粮价下跌时要求按货币数字归还粮食并支付利息;第二年在青黄不接时再将粮食贷给百姓,并在秋收时要求按市价将粮食折为货币归还国家(还粮食也可以)并支付利息,这样国库就会增加粮食仓储或增加收入。君主有了粮食,才有能力实施有效的国家治理。

(二)用商贸手段获取财政收入

        以商贸为手段来治理国家、调控经济与社会,其次体现为可用此手段获取财政收入供国家之用。财政收入是国家运行不可或缺的手段,因此管仲学派并不赞成轻税政策。在他们看来,“彼轻赋税则仓廪虚,肥(肥,通‘俷’,薄)籍敛则械器不奉(奉,供应)。械器不奉,而诸侯之皮币(币,此处指帛)不衣;仓廪虚则倳(倳,通‘士’)贱无禄”(《山至数》)。

不过,管仲学派更不支持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对农民索取重田赋、对商贾征收高关税,甚至对房屋、树木、六畜征税,他们尤其反对的是临时加税。在他们看来,最好的财政征收手段是“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国蓄》)。若能这样做的话,“是人君非发号令收啬(啬,敛取)而户籍也,彼人君守其本(本,指粮食生产)委(委,指粮食储备)谨,而男女诸君吾子无不服籍者也”(《国蓄》)。

      《管子》中为此提出来的方法有:一是通过“官山海”等措施,对盐、铁、林木资源实行某种形式的专卖措施,以商品加价方式在自愿买卖掩盖下实现财政征收;二是运用货币等手段,通过贷款、钱货关系等形式获取增值;三是利用市场差价和其他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巨额价差来进行买卖,获取盈利。

      以上三种获取财政收入的机会,《管子》都将其称为“轻重之术”。在书中,管仲学派尤其推崇第三种方式,即利用“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来“以重射轻,以贱泄平”(《国蓄》),即在物价低时高价买入,物价高时低价卖出。

由于货币数量完全垄断于国家手中,于是利用钱、谷、货等关系,国家就可以操控商品价格、调节商品流通,即“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财物。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国蓄》)。

(三)用商贸手段调节收入分配

      以商贸为手段来治理国家、调控经济与社会,还体现在调节贫富阶层的收入与财富上。显然,古今同理的是,贫富差距过大会造成社会势力失衡,进而影响到国家的稳定。“民人之食,人有若干步亩之数,然而有饿馁于衢闾者何也?谷有所藏也。今君铸钱立币,民通移,人有百十之数,然而民有卖子者何也?财有所并也。故为人君不能散积聚,调高下,分并财,君虽强本趣耕、发草立币而无止,民犹若不足也”(《轻重甲》)。《国蓄》篇说明,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是现实的客观存在,并列举了几个原因:农时的季节性;年岁的丰歉和财政征收的缓急;民智不齐;少数人蓄意操控、百般盘剥等。对于这样的差距,如果“人君不能调”,那么“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国蓄》)。

      如何调节这样的贫富差距呢?《管子》虽然认为需要由国君进行筹划并利用法制手段加以纠正,“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国蓄》),但主要的方法应该是运用商贸手段,“故凡不能调民利者,不可以为大治;不察于终始,不可以为至矣”(《揆度》)。比如,国家通过调剂物资、确保粮食的供应等来干预市场的运行,以防止巨贾商家豪夺百姓并保障民众的正常生活生产。还有,国家将手中掌握的粮食、物资或者货币,在农忙或青黄不接之时贷放、赊售或租借给贫困农民,实现以丰补歉、调剂民食。国家也可以利用建设公共工程等手段来实现以工代赈,甚至主张扩大公共支出达到侈靡的境地来救济贫民,即下文将说到的侈靡之术。

(四)重视商业与商人阶层

        以商贸手段治国,最后还体现在《管子》对商人这一社会阶层的重视上,这在中国古代学者的作品中是少有的。在国家治理及争霸天下的过程中,为了富国强兵,管仲鼓励百姓将各种农副产品“鬻之四方”,大力发展商业,高度肯定市场对于农业生产的积极促进作用,“市者,天地之财具也,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侈靡》),“市也者,劝也,劝者,所以起”(《侈靡》)。

与此同时,管仲学派还极力抬高商人的社会地位,采取了与商鞅重农抑商极不相同的策略。《管子》将商人与士、农、工一道称为国家柱石,“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小匡》),并高度肯定商人在买卖活动中的智慧以及对于经济的积极作用,“今夫商群萃而州处,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计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是以羽旄不求而至,竹箭有余于国,奇怪时来,珍异物聚”(《小匡》)。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财政中国三千年》,刘守刚,上海远东出版社,2020年7月

《管子译注(全二册)》,谢浩范;朱迎平 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12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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