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连载小说散文

【自传】致青春—我的高中岁月(1)

2018-04-18  本文已影响11人  石佛寺车站
【自传】致青春—我的高中岁月(1)

转眼,高中生活已经过去二十年了,光阴荏苒,很多过往注定都无法记起,很多曾经的刻骨铭心,也注定随风飘去,但每每回首那三年往事,总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始终萦绕,不曾散去。

在对大学之后,从警之前的时光回忆后,在对童年的时光进行分享后,剩下的这段无法言语,又不得不说青春岁月,终究是无法绕过去的人生。所以,从今天起,我将分享那一段已然逝去的青春时光,致敬那段人生芳华。

高中生活,于我来说,是个剪不断,理更乱,说不清,道不明,记不住的时光。

三年的时间里,作为班级里,年纪几乎最小,身高几乎最矮,座位几乎都在前两排的我来说,看到更多的是老师和黑板。

我曾经为了记住这段人生中最为宝贵的青春时光,写了一些文字,我把这些文字取了一个名字叫《瞧,这一家子》。

很多次,同学们对我说,让我把其中的文字拿出来与大家分享,但是我左思右想之后决定,把那些文字永远珍藏。

因为,从我内心深处来说,那些文字与其说是写作,还不如说是一个青春期少年的自我对话。在一问一答中,把自己彼时的内心暴露无遗,而这些暴露,即便到今天为止,也是不足为外人道的。

从坎坷的入学经历开始,就注定了我整个高中学习生活的不平坦。虽然我发愤图强,利用整个初三毕业后漫长的暑假时光对高一课程进行了复习,但是在入学摸底考试后,还是未能考出理想的成绩。

不过即便不理想,父母也是满意的。因为我从录取时的198名,考到了入学时的99名。而当时,我们整个高一年级七个班总的学生数为400人左右,我考入高中那一年,学校的本科录取率为70%。至少,在父母的眼中,能够考入年级前99名,就说明,我考上大学,还是很有希望的。

到高中读书,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离开父母,也是第一次远离家乡,开始独立学习生活。在这之前,除了去过两次南京,近在身边的六合县城几乎都没有去过。所以,对于我来说,一到县城,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加上城市里的五光十色,我的那颗略显躁动的心就一直没怎么平静过。

尤其是入学考试后,当自己的成绩有所提升,父母开始对我重新燃起希望时,我就有点飘飘然了。在家里,俨然就以一个未来大学生的状态自居了,仿佛家里的大事小事,我也能插点话了,我的意见也应该被尊重了。

而在学校,因为对于城市霓虹灯的强烈好奇和对未知的探索欲望,我一次次翻越校园深处的低矮围墙,跑上街道,跑进游戏厅,跑进录像厅。

也是从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想看什么电影,根本不用等什么周六的观众与屏幕。只要有钱,就可以到录像厅看,只要再有钱就可以想看什么点什么,如果更有钱,就可以买一部录像机回去,想看什么就可以把录像带租回家看。不过,在这几个选项当中,于我来说,最为务实的举措就是花钱买票去录像厅看安排好的放映节目。

高一上半学期,因为同学们彼此还不是很熟悉,所以很多活动都是独自进行或者在很小范围内开展的。庆幸的是,我夜里爬墙出去的事情,从来没有被现场抓到过,不幸的是,因为夜里去看录像,回来的晚,早上起不来,从而被教导主任抓到没有上早操,抱着被子站在教学楼前被同学们嬉笑的场景倒是记忆犹新。

那个时候,老师说的话,就如同圣旨一般,更何况是教导主任了。虽然觉得很羞愧,但是从来没有觉得老师做的不对。

1995年的那年夏天,格外的热,也格外的长,直到10月国庆节后,天气还是异常炎热。那对于普通的学生宿舍来说已经是受不了了,对于我们班特殊的学生宿舍来说,更是无法承受了。

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原本只能睡两个人的高低床,我们愣是睡了三个人。上铺一个人,下铺两个人。标准的一米二的学生床,在那个炎热的夏季,我和我的同床硬是挤了整整三个月。

那三个月,我和他算是亲密无间了,很多个夜晚,我们这些睡在下铺的兄弟都是睡着睡着就跑到宿舍的院子里,脱下内衣,打开水龙头,用脸盆接上一盆水,直接从头浇到脚,然后用毛巾一擦,穿上裤衩,再跑回到床上睡觉。

在刚入学的九十天里,几乎每个夜晚,我们都是这样轮流去冲澡,轮流醒来,又轮流睡去。

进入高一学习后,我们班级50几人,分成了三派。一派是农村来的住校生,一派是县城里的走读生,还有一派是省城和其他地方来的借读生。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三派人都是在各自圈子内部交流的,以至于读了几个月书,作为农村来的住校生,基本都不认识几个走读生和借读生,甚至是到了街上遇到也未必能够认出来。

因为身高的问题,我主要是坐在前面,而大多数女生因为身高的问题,也基本都坐在前面,这就让我和我的同座有了更多机会和女同学接触。

不过这样的接触并不是长期的,因为每个月都要调整的座位,让我们不停的从一组到二组,从二组到三组,再从三组到四组。在这几组变化组合中,最开心的莫过于二组和三组了,因为二组和三组是拼接在一起的,而一组和四组不仅是靠墙的,而且也是独立成列的。

和女同学的课桌并排并且靠在一起,每两个月会有一周的机会。说实话,即便并排坐在一起也没什么,但是毕竟都长大了,都进入了青春期。这和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男女同学混坐已经有了质的不同。所以,这一周的时间,至少是我非常期待的事情,即便,那一周,该干啥,还是干啥,不该发生的,也始终没有发生,但一点没有影响我的快乐,莫名其妙,无法言喻的。

中考后,好不容易从武侠小说和游戏厅里解脱出来的我,可能是因为进入青春期的缘故,开始喜欢上了言情小说。

那个时候,并不流行买书看,更没有电脑网络和手机,很多同学家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我清晰地记得,家里第一步电话是在高考结束前安装的。因为我对我妈说,必须要装一个,不然以后同学之间就真的失联了。

那个时候,一本书的价格还是可以的,十几块钱可以够我吃一周的早饭了。所以,最终只能选择去借,一本书0.5元一天。看起来是很便宜,可是只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知道,那时候,还不流行出什么合订本,一部言情小说,动辄二三十本,薄的就如同软面抄一般。

因为担心书籍太多,部分章节的书会被别人借走,而让自己白白难受等待,我都是一次性把二三十本全部借走,然后又为了节省时间,节省费用,宿舍熄灯后,把被窝一蒙,手电一开,不把书看完,是不会罢休的。

因为每多耽搁一天,就是近十元钱的费用,而这些费用,其实就是我们不断升级智慧与学校夜间查宿舍的老师们斗智斗勇的最主要动力源。

那时候,手电筒是我们的夜间宿舍生活的标准配置。这一方面是我们看书学习的需要的,另外一方面也是生活的需要。因为晚上十点统一熄灯后,整个宿舍楼里,就剩下走廊过道里的灯光了,没个手电筒,上厕所回来都有可能会摸错门。

高中一年级,我是第一次接触电脑。那个时候或许还不叫电脑,确切地说,应该是叫微机。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学校里有这样一个摆放着各种大屁股机器的库房,而门口黏贴的门牌上就写着微机房。

高一下学期,我们才有机会进入那样一个代表着这个学校,这个县城最高科技的微机房。也是那个时候,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做386和486。面对发着绿光和白光的屏幕,根据老师的指令要求,键入一行basic命令,什么copy,什么delete,什么cd..,什么md,什么D:\\,总之,一节课下来,忙活半天,其实什么都没有弄懂,根本不知道,这些输入的英文字母,在那个显示器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也因此,我一度对于这样一个高科技产生了排斥,直到一位城里走读生将一张红色的,叫做软盘的正方形卡片插入微机的软驱,在一番操作后,将超级玛丽的游戏调入出来,并且利用键盘上的按键进行游戏时,我们几乎所有农村来的孩子,都被惊呆了。

从此,微机课再无人缺课,请假,从此basic语言,再没有人去捣鼓,超级玛丽,就这样进入了我们的生活。

总体来说,我的高一生活还是很平静的,上学期,心里没底,所以一直在拼搏努力,除了学习之外,剩下的比较零散的一些时间里,我基本上都是去书店借书,去宿舍旁边的空地上打乒乓球。

那个时候,学校困难到学生宿舍都没有,更别说有什么像样的球台了。两个石头水泥台面,中间放上五块红砖,用硬木板做成的正方形板块就是球拍。那个时候,只有乒乓球是中规中矩的还算是个球。

下学期,好不容易成绩有了起色,感觉不错了,又开始悄悄接触城市里的五光十色,看录像、逛公园、吃小炒、逛书店,我也是不停地在尝试。

那一刻,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通过更多机会,更深程度地接触城市生活,让自己尽快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土老帽,成长为一个有着城市气息的文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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