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
2022-07-21 本文已影响0人
三月草青青
物业在小区划分车位,收取车位费,是很多小区普遍的现象,但这其实是不合理的。被占用的场地本来就是业主共有的,业主共有他们收费,没道理呀。
而且还没有我的车位,我觉得我的权利被侵犯了,公用用地有我的一部分,可不可以理解为占用了我的公共用地的部分,要付给我钱呀?
为此我拨打了法律热线,她也认可我的权利被侵犯了,但无下文,这种现象看成了约定俗成。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吗?她告诉我不能较真,我怎么觉得怪怪的。
是呀你们管理小区,收费,我没被管理,可利用了我的资源呀!
不合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