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再也不会和朋友开公司了

2018-06-04  本文已影响0人  Robert的营销个案

以前是朋友,以后见只是陌生人!

  16年和朋友一起开了一家英语培训机构,坚持了21一个月!最后还是不欢而散。

  16-17年,相互之间的积极性都很高。当时生源也翻了一番,对机构的未来充满了 信心,有好几个家长想给我们投资做大做强。而对于家长投资,我更多想到的是能带投资者带来什么样的收益?而她更多想到的是自己的股份,让自己占主导权。

    17年年底,弊端日益暴露。当初合作双方各占了50%的股份,很多事情都只能商量着来。商量不过来的事,就一直搁置在哪里,没法解决。两个合伙人,两个不同的家庭。很多事情,我不可能慢节奏的跟她的节奏来,因为我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合伙开公司后,她已经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开朗、大方的女孩子了,也许没有深交只看到了表面。这个可以理解,毕竟人家有家室,很多问题也要考虑到家庭。记得公司起步之初,两个人的公司一天一小会,三天一大会。更多的是,我市场这边所有的方案都要跟她过一遍。过一遍可以,她又提不出任何的有效建议,请问意义何在?

    我一直很尊重她,可是有一次。让我彻底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创业之初,双方之间都是很辛苦的。那时她带的班,一周上课的时间17.5小时(有外教)。这个是我觉得前期一个创业者辛苦点,是完全没有问题的。18年1月份,由于没有招到老师。她果断把某班的课停了(停课之前,她并没有跟我沟通停课的事情,而后续争论这个事情的时候,她却说跟我沟通过),这个班后来流逝了5个学生。接着下来,流逝速度一发不可收拾,18年5月份之前,已经流逝了21个学生。对比去年同时间段,多流逝了15个学生。这个数据太不正常了,她说了流逝很正常(撇清她的责任)。每次跟她沟通都是话中有话,作为合伙人为什么不能开诚布公?

  2018年3月份,我开始慢慢和她沟通,我这边要退出。但是她不同意,也不同意我转让股份。她的意思是各占50%,一方转让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我不知道法律有没有这样的规定)。2018年6月份,又跟她交谈了一次。这次我把公司的固定资产,还有剩下的生源估值了之后,她同意按公司估值的25%跟我交接,同意了我的股份转让且只能转给她(期间沟通中,她用手机录音,故意引诱说话主题,不得不说我遇到了一个心机婊)。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第一次110报警举报是我的合伙人。举报事由:恶意扣押他人身份证。工商代理那边办理股权转让需要两个星期,并且代理公司是不需要身份证原件的。于是我想到的是,代理公司既然不需要原件,并且那边需要两周的时间,那这个时间我正好可以回家订婚。定完婚就可以回来继续工作,不耽搁时间。当天晚上便买好了回家的火车票。买完票才想起来,身份证在她手里。当天晚上便发信息给她,到了第二天中午也没有回我信息。于是,我给她打了一个电话,她很生硬的说:不好意思,两个星期后工商局签了字,身份证才会给你,要么你交一万的押金。当时,好说歹说都没有用。我就懵了,股份转让合同都签了,工作都交接了,你凭什么扣押我的身份证、凭什么给你交一万的押金?合同,白纸黑字,结尾都是“立即生效”四个大字,我们按着合同走不就完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半点同学情、朋友情、老乡情。情义在利益面前变得一文不值……说实话,这种结果不是我想看到的,心眼似针!按合同走,合同上面也没有扣押身份证这一条!被迫,下午3点左右来到她家楼下,她母女手机均关机(后续她妈狡辩没有关机,我们这边都有拨号记录)。楼下等了一个小时,无人应答。不得已报警,因为我第二天真的很需要身份证。通过警方的协助,成功拿到了身份证!

  人性本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少点计较,多点真诚。希望自己能忘掉这些不愉快,励志前行!开始一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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