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记乡土故事随笔散文

童年二三事(一)

2017-10-07  本文已影响25人  东有乔木

              1    割兔草和学费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有七八年的时间流行兔毛衫,新昌就成了长毛兔之乡,乡里办起了毛纺织厂,村里的永火大叔成了厂长。

    忽然一夜之间,村里家家户户都开始养兔,我家自然也不例外,在新建的泥墙房屋一层,垒起了兔舍,大抵可以养二十余只。

    于是,放学之余,我和弟弟就多了一件重要的事-割兔草,现在回忆起来,大约还是一件欢乐的工作。

    放学时间大概在每天16点,一回家,我和弟弟一人一个竹篮子,约上一些小伙伴,就往山上赶。

    长毛兔大概是不挑嘴的,喂到嘴边,只要是绿色就会吃,所以割草的任务不算太重,一般一个小时差不多可以回家。割草的地点四季分明,春天流连在桑田和山间茶树地,因为可以采桑椹、野草莓还有一些已记不起名字的野果子;夏天基本在河边和田野,因为可以抓泥鳅、钓黄鳝、摸螺丝和游泳,运气好甚至可以在河滩浅水里拣到一只鸭蛋; 秋天大抵在玉米地和番蕃地,渴了折根玉米竿,玉米竿咬起来很甜,馋了偶然会挖一块生产队里的番薯;冬天在苜蓿田或小麦地里,没有草就割把苜蓿;下雪后主要喂兔子吃胡萝卜和萝卜,下雨后喜欢去山上松树林,因为可以拾蘑菇回家煮汤。

    除了割草,还有兔子的一日三餐喂食,也成了兄弟俩的例行任务,记得兄弟俩往往你推我萎,总要交锋个三二回,认输者才怏怏而去。

    大约三个月左右,毛兔要剪一次毛,剪下来的兔毛分等级卖给逐村流动的收购小贩,这在当时的农村算一笔不菲的收入。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离家十里去上中学住校后,割草的频次变成周末回家的二次。大约上了高中,市场忽然又不流行兔毛衫,村里才慢慢结束养长毛兔的日子,我们也就不再割草。

    多年后在杭州,父亲笑着说:“你们应该感谢你妈,那几年的学费全靠你妈养了兔子!"

              2    七月双抢忙

    有一次与母亲聊天,大约是提起了少年时干农活,母亲一口否定我干过农活。在母亲的记忆中,也许指的是我十四岁离家住校上初中吧。

    虽然记忆有点久远,春种夏收,小麦锄草、施肥,拔秧、插秧、薅田、喷药防虫,双抢割稻、打稻、晒谷……,不一而足,应该都是我小时候无法抹去的、艰辛的记忆。虽说我对这些农活不够精通,但至少知道个五六成,如果时光倒转,再回到农业社会,我和家人大抵也不会饿死。

    那时,印象最深的还是七月双抢,早稻成熟了,一边要争分夺秒抢收,另一边要在收割后的稻田上犁好、耙好,抓紧时间把晚稻种下,不然会影响到晚稻的收成。那时人们既抢速度,又抢农时,赤日炎炎,大汗淋漓,口干舌燥,精疲力竭,充斥于那二十来天的分分秒秒。

    因为酷热,父亲选择的割稻时间一般在下午三四点,田野象铺上一层金色的地毯,金黄色的稻谷散发出璀璨的光泽和诱人的清香。父亲,母亲,我和弟弟,加上远道来帮忙的舅舅、几个表姐夫,并排站在稻田里,弓着腰,先用镰刀拢住一把水稻,左手握紧,右手 挥镰割去,只听“嚓嚓”一声响,一大把稻子应声倒地,再有规律地把水稻交叉放好,垒成两两对称的一堆堆小禾堆。割稻就是这样简单重复的动作,我们握着飞快的镰刀,收割着一行行稻谷,累得腰酸背疼。

    割稻后要打稻,早先打稻机是人工的,两个人一起协作,左脚踩在踏板上,右脚踩在打稻机齿轮的杠杆上,齿轮带动滚筒飞转起来,两人双手分别接过一把水稻,放在滚筒上,来回翻转脱粒,边上有的递稻把、有的捆稻秸、有的把稻谷装袋挑回操场曝晒。

    抢收完毕,还要抢种。

    插秧前先拔秧,一大早起床就去秧田,蹲坐在秧凳上,双手贴着水面,把青绿发嫩的秧苗从秧田内扯起,一把把在水中涤荡,等根上的泥全部脱落,再用稻草扎成一捆捆,整齐地排放在秧田一角。秧田里有很多蚂蝗,偶然会有一条水蛇游过。拔好秧,你会发现 腿肚上叮着好几条讨厌的蚂蟥,它们吸得滚圆滚圆的,一头粘在皮肤上一头吸在毛孔里,显得是那样的贪婪,一扯,就血流不止。

    下午将拔好的秧苗挑到田头,然后一个个均匀地扔到平整好的水田里,要抛得不疏不密。在田里插秧是力气活,也是一件技术活,高手插的秧横平竖直,象一行行明快的诗句。我们几个人并肩插秧,将手里的秧苗掐分成一小撮一小撮,快速地按进滚烫的泥巴里,弓着腰熟练而快步的往后退,一棵棵秧苗也就慢慢将平整的水田重新披上绿装。如果插秧速度太慢,赶上傍晚蚊虫出没,就会变成非常难熬的事情,上有蚊虫,下有蚂蟥。

    我最后一次参加双抢是大学毕业那年暑假,后来参加工作后没时间回去。再后面几年,村里农田慢慢变成了茶树林,就再也不必在三伏天里进行“双抢"了,渐渐地,村里的下一代已经不知道双抢为何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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