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前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无论是情侣,夫妻,还是朋友闺蜜最后都有可能反目成仇。两个人关系好的时候如胶似漆,关系一旦决裂就好比老死不相往来。甚至于会说自己当初眼瞎了,怎么会和这样的人在一起,甚至是生活交往。可是无论哪一种关系,到最后真的是无法相融而要彼此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都不要做出两个人是楚河汉界不可逾越。因为在现实世界里,有时做事太绝情伤害的不仅仅是双方,而是会波及到他人。
娱乐圈里最出名的事情要数王宝强和马蓉的事件了。两位当事人的事件闹得是满城风雨,两个人都开始互撕。整件事情发生无论谁对谁错,吃瓜群众是看热闹的,也不知道里面的真真假假。但是整个事件受伤最严重的不是双方本人而是孩子。在中国这个以道德观念著称,用道德约束人的行为,成人是要为自己负责任的。有很多行为法律可能约束不了,但是道德层面的约束远比法律要强大更多。严重时会使人陷入精神的崩溃,所以舆论有时真的是一把杀伤力极大的武器。两个人在唇枪舌战中丝毫没有考虑到孩子的感受,他们的婚姻固然是失败了,但是为什么失败的婚姻要孩子蒙受童年的阴影呢?因为你们是公众人物,孩子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这样对孩子真的好吗?或许两人压根没有考虑过,也或许没有做好这样的打算,只是想着博彩头博同情罢了。两人丝毫也没有想过为彼此留下多余的空间,让日后的相见至少有点和谐吧。曾经的夫妻为什么非要走到仇人的地步呢?为什么也会让孩子置于是非之地呢?
很多情侣最后也是会反目成仇的例子。大有做不成夫妻也做不成朋友,感觉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与对方相识。甚至会做出过激的行为,伤害了自己甚至伤害别人。有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因为琐事最后吵架分手,男的有暴力倾向导致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多次要求复合均遭到女方拒绝,最后男方过激行为是拿着刀上街连砍路人达八人,八人受伤程度均不等,有的还是重伤。路人是多么的无辜,心想你们吵架关我啥事,我还不认识呢?这不仅仅是双方不能相见,这已经上升到了刑事责任了。如果关系真的处不下去了,好聚好散即可,以后还可以做朋友,为什么非要做得如此的决裂呢?
曾经我有一个很好的闺蜜,但是现在是压根就没有来往了。当时年轻不懂事,因为一点琐事也没有给彼此留下日后相见的空隙。当时既是闺蜜又是同学,后来因为一次同学聚会相见了,但是全程交流几乎无。那种感觉是无法回去的,就算是双方想方设法去弥补这条裂缝,但是因为当初的决绝造成他日的相见必定有隔阂。
每个人的相处都有自己的交往模式,当发现对方的处人处事和自己不一样,或者双方的价值观不一样时,可适当求同存异也可规避一些话题。不必将两人搞成水火不容最后如撑大的气球爆了。给自己一个空间,给别人一个空间。